第一章 石墙村,九年一度的奇事(第2/6页)

布丽琪没理他,快步跑到汤米身旁。“天啊,亲爱的,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她一边问,一边用围裙擦去他脸上的灰,用各种爱称呼唤他。

阿伦·贝与看客一同回到酒馆。等汤米回来后,阿伦·贝好心好意地为他买了一瓶夏布利干白葡萄酒。两人都不知道谁胜谁负。

那天晚上,邓斯坦·索恩不在“第七只喜鹊”。他是个实在的小伙子。最近六个月,他一直在对黛西·海斯塔——一个同样实在的姑娘献殷勤。晴朗的夜晚,他俩会肩并肩绕着村子散步,探讨庄稼轮作的原理、天气和其他切合生活实际的话题。每次散步,两人总喜欢深情对望,黛西的母亲和妹妹必会识趣地拉开六步距离,跟在他们后头。

来到海斯塔家门口,邓斯坦会停下脚步,鞠躬道别。

黛西会走进家门,摘下花边女帽,说:“我真希望索恩先生能下定决心向我求婚。我想爸爸一定不会反对。”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黛西的母亲附和道,每个夜晚她都会这么说。她摘下女帽和手套,带两个女儿走进客厅。客厅里有个高个子绅士,留着长长的黑胡子,正坐在地上整理包裹。黛西、妹妹和母亲一齐向他行屈膝礼(他几天前刚到村里,会说一点儿英语)。这位临时住客站起身,鞠躬回礼,又转回自己那包木制品,继续分类、整理、抛光。

四月寒气逼人。英格兰的春天总是变幻莫测、难以捉摸。

南来的游客沿着林间的羊肠小道而来,挤满了所有空房,或将就在牛棚和谷仓里搭铺睡。有些人支起彩色帐篷,还有些人乘着大灰马或毛发蓬乱的小矮马牵拉的篷车。

森林里遍地开满铃兰。

四月二十九日清晨,邓斯坦·索恩抽到签,要与汤米·弗瑞斯特一同站岗。他们站在裂口两侧静静等候。

邓斯坦轮值过许多次,可迄今为止,他的职责仅限于站在原地,时而用嘘声吓走孩童。

今天他自觉重任在身。他和汤米手执粗短的木棍,一见到外乡人靠近裂口便开口制止:“明天再来吧,各位好心的先生,明天再来。今天谁都不许通过。”

外乡人会退后几步,目光依旧不离墙外朴实无华的草坪、草间毫不出奇的树木和远处单调呆板的森林。有些来客会与邓斯坦或汤米搭话,可两人都抿紧嘴唇,拒绝交谈。他们对守卫之职颇感自豪,自然也有了些架子。

到了午餐时间,黛西·海斯塔为两人捎来一小锅肉馅土豆饼,布丽琪·康蕊给两人各带来了一大杯调味麦酒。

黄昏时分,村里另外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手提油灯前来换班。汤米和邓斯坦走进“第七只喜鹊”,波洛缪斯先生为他俩各上了一大杯品质上佳的麦酒,作为站岗的报酬。好酒果然名不虚传。酒馆挤得超乎想象,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兴奋的嗡嗡声。对于走出村外的森林就丧失距离感的邓斯坦而言,只觉得五湖四海的人都聚集此地。因此,他恭敬地看着邻桌的高大绅士——一位头戴黑色大礼帽,从伦敦远道而来的绅士。对共进晚餐的另一位皮肤黝黑、一袭白袍、身材更为高大的绅士,他同样心存敬畏。

邓斯坦心知盯视他人是不礼貌的,再说,作为石墙村的村民,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比“长毛野人”[1]优越。邓斯坦嗅着弥漫在空气中的奇异香气,听着男男女女用百来种语言交谈,毫无顾忌地打量着他们。

头戴黑色丝绸大礼帽的男士注意到邓斯坦的目光,招手示意他过来。“你想吃蜜糖布丁吗?”他唐突地开口,以此代替自我介绍,“穆坦长老被叫走了。这么多布丁,我一个人可吃不完。”

邓斯坦点点头。盘中的蜜糖布丁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好啊,请便。”新朋友递给邓斯坦干净的瓷碗和点心匙。邓斯坦也未作推辞,直接大口吃起布丁来。

见两人的碗盘都快见底,戴大礼帽的绅士说:“我说,小伙子,看来这家客店已经没空房了,村里别的房间好像也被租光了。”

“是这样吗?”邓斯坦一点儿都不惊讶。

“真是这样。所以我想问问你,你知道哪里还有空房吗?”

邓斯坦耸耸肩:“所有房间都租掉啦。我记得九岁那年,父母把我打发到牛棚顶睡了一礼拜,把我的房间腾给一位东边来的女士和她的家人还有仆从。她送了我一只风筝作谢礼,我常在草坪上放。后来有一天风筝断了线,飘上了蓝天。”

“你现在住哪儿?”

“我有栋小木屋,在我父亲的田产边上,本来是我们家牧羊人住的。他在两年前最后一轮收割时去世,父母就把木屋给了我。”

“带我去。”听到这话,邓斯坦压根没起拒绝的念头。

夜空澄净,明亮的春月高挂在天。两人向着村庄下方的森林走去,穿过一整片索恩家的农田(大礼帽绅士被一头睡在草上的母牛吓了一跳,它在睡梦中喷鼻息),来到邓斯坦的小屋。

屋里仅有一间房和一个壁炉。外乡人点点头,说:“这儿挺不错的。听着,邓斯坦·索恩,接下来三天我想租下这里。”

“你拿什么来交换?”

“一块一英镑金币、一块六便士银币、一块一便士铜板,还有一块崭新锃亮的法寻[2]。”

这年头若遇上好收成,一个农民能有十五英镑的年收入就算相当不错了,两夜一英镑已是高于行情的价格。可邓斯坦依旧犹豫不决,他对那人说:“如果你是来这儿赶集,那该把钱花在买卖奇闻趣事上吧?”

高大男人点点头。

“这么说,你正在追寻某些个奇闻趣事,对吧?”

那人再次环视邓斯坦的单间木屋。这时下起雨来,细雨滴滴答答,落在茅草屋顶上。

“对,没错。”高个绅士略有些不耐烦,“一个奇闻,一件趣事。明天你就会追寻到心之所向。来,把钱拿去。”他轻轻一晃手,从邓斯坦耳中掏出一枚钱币。邓斯坦拿起钱币磕碰门上的铁钉,以辨别真伪,接着向绅士深深鞠了一躬,转身走入雨中,把钱币扎进手帕。

邓斯坦冒着淅沥小雨走进牛棚,爬上干草堆,很快沉入了梦乡。

夜里电闪雷鸣,他于半梦半醒之际也有所察觉。凌晨时分,有人不小心踩到他的脚,把他弄醒了。

“抱歉。”一个声音说,“我是说,请原谅。”

“是谁?谁在那儿?”

“是我,我是来赶集的。昨晚我睡在一棵空心树里,可树被一道闪电劈中,像蛋壳一样开裂,像树枝一样折断了。雨水淌入我的脖子,险些漏进我的包。包里有些东西必须保持干燥,必须干得和沙子一样才成。我一路走来一直小心翼翼,可包依旧湿得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