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太基玫瑰 (未来三部曲1)

我做苹果派的秘诀在于只使用乔纳森苹果。只要它们还生长在枝头,酸味就不会消退。

“嗯,”莉斯动身去开罗以前说,“你应该带着这些苹果派去波士顿。你会像玛莎·斯图亚特那样一鸣惊人。”

我为她烤了两个派,带着路上吃。装派的盒子是新型智能塔珀容器,具有调节湿度的计算机芯片。“你可以在飞机上吃,你知道,就是在饿的时候。”

她笑了,像个小孩子,笑声响亮而又质朴。在韦尔斯利学院的四年生活并没有把她无拘无束的大笑成功培养成新英格兰贵族那种礼貌的浅笑。

“艾米,我能喂饱自己。你还打算每天把苹果派邮往埃及,以防我饿死吗?”

这个想法我不是没有。我觉得莉斯的生活似乎总是在临时抱佛脚。她的童年在漂泊中度过,从来没学过如何烹饪和缝补,驾驶汽车也常常像逃离事故现场一样;她总错过饭时,只好可怜地向朋友乞求些常备的零食;她找不到放冬衣的箱子,十二月份就裹着毯子去上课。我无法想象像她那样生活,不过她倒是经常大声欢笑。显然她并不傻,只是对现实生活的细节毫不关心。

最后我们把苹果派带到机场,切开分给陌生人。有几个人对此表示出怀疑或傲慢的嘲讽,但是大多数人表示了感谢。莉斯对大家说我要开一家面包店,分发的苹果派是样品。还没等我纠正她,她就开始替我记录订单了。

“他们会给你寄来支票,你再把蛋糕给他们邮回去。这买卖可真不错!你有这么好的烹饪技巧,真应该做一番事业。”

突然之间,我成了缺乏生活技巧的妹妹,而她化身成照亮我前途的明灯。我感到既可笑又生气,只要和莉斯在一起超过五分钟,我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直到现在,我每周还会收到三四个订单,这都是口口相传的结果,因为我根本没打过广告。每隔一周就从我这儿订一块蛋糕的老妇人们把我介绍给侄女和女儿们,仿佛我就是她们的“传家宝”。每完成一个订单,我就想象自己给莉斯送去一块蛋糕,不管她是在纽约、图森还是多伦多,甚至是那次前往香港的时候。

有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莉斯比我的蛋糕走得还远。

变老意味着你越来越像一只爬行动物,早上晒足了阳光才能四处活动。下次贝丝来看我,我应该跟她要一盏日光灯,以备冬日清晨使用。

不错的早晨,我打开窗户,让阳光照进客厅。这样温暖的日子非常适合枫树生长,糖分逐渐积累,凉爽的夜晚将它们禁锢在叶子里,枫叶很快就会红红火火,届时打南方来的游客会挤满这些乡村路。

晒足了阳光,我就开始打理收藏的明信片。根据地理位置,明信片摆在房子里的各个地方。厨房属于亚洲,冰箱上的桂林山水俯瞰对面微波炉上的明治神宫;卫生间被欧洲阴郁的教堂和华丽的遗迹所占据;非洲则位于我的卧室,梳妆台的镜子别着金字塔,长颈鹿就在床头柜上吃草;大洋洲和南美洲分享了客厅,咖啡桌成了南太平洋的据点;美国的五十个州毫无头绪地摆在莉斯过去的寝室,加州和佛罗里达就沐浴在射入窗子的阳光里。每周四来我家修剪草坪的那个八年级生还以为我曾周游世界呢。

我离开卡莱尔最远的那次是去波士顿取骨灰。我不想乘坐自动汽车,所以贝丝开车载我去。跨越州界进入马萨诸塞州的时候,我记得自己在想,那边的树叶也很美。

最后一张明信片来自阿尔及利亚,上面展示了位于杰米拉的罗马剧场遗址。莉斯用优雅流畅的连笔字在背面写道:

也许送我的花朵

此刻就在面前

若没有迦太基玫瑰的芬芳

让我该如何分辨

莉斯喜欢为我引用诗歌片段。这一段我知道,出自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她最喜欢的诗人之一。年轻时只能梦想着去旅行的莉斯,常常背诵这首诗。

中学毕业以后,她想一路搭车去旧金山。

“绝对不行,”父亲说,“你这样的年轻女孩搭车穿越整个国家,谁听说过这等事?”

在这之前一周,从毕业舞会驾车回家的路上,她居然迷路了。尽管兰登离家只隔两座城镇,她还是找不着路。最后在康涅狄格的某个地方,她凌晨三点给父亲打电话寻求帮助。经过这件事,她搭车旅行的要求便没有得到满足,当然,她自己认为那是一次愉快的冒险。

父亲的反应可以预料,莉斯的也是。当晚她就离家出走,背包里只有两瓶水和两双袜子。

“你需要的最重要的生存工具就是袜子。”她收拾背包的时候告诉我,“搭便车旅行时把双脚很好地包裹起来非常重要,因为你要走很长的路。而且袜子有很多用途,比如过滤饮用水。”

我威胁她这就去爸妈那里揭发。她的反叛并没有让我过于烦恼,相反我开始接受并期望她那样做,可是她幼稚的乐观精神令我感到不安。一双袜子怎么能让人完全避开连环杀人犯、强奸犯和骗子,一路从佛蒙特到达加州呢?

“不,你不会去揭发我。”她说,“你知道我能照顾好自己。”

“你甚至不能从兰登回家!自己一个人上路有多危险你不知道吗?你没有露营设备、没有衣服、没有药物、没有钱——”

“正因为如此才一点儿都不危险。艾米,我一无所有,所以没人要伤害我。”

她天真而又荒谬的逻辑把我惊得一愣。要不是想用一些常识让她警醒,我本该嘲笑她一番。不过我也知道那些荒谬的设想在她看来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我也一次又一次地见证,她如何设法把自己实际生活中表面的劣势转化为优势。在康涅狄格州迷路那次,她沦落到为最近的便利店店员提供关于女孩的建议,以换取免费的沙冰喝,她租来的舞会礼服的前襟上滴得满是果汁,可是出租礼服的店铺甚至没跟她收钱,因为她给店主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和布兰奇·杜波依斯[1]一样,她依赖的是陌生人的好心肠,大家自然而然就喜欢她,她有那种魅力。

我羡慕她的无畏和追寻生活目标时表现出的坚定信念。小时候我们的学习成绩都不错,特别是理科。然而我们性格迥异。在社区大学度过了两年,我便退学了,理由是:我很聪明,但是害怕陌生人,在家的时候愿意观察世间的沧桑变化和享受家庭的幸福美满。总得有人继承父亲的果园,不是吗?

莉斯背着瓶装水和袜子离开了。第二天以及接下来的一星期,父亲都朝我大吼大叫,我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打算报警的时候,莉斯从波士顿寄来一张明信片,告诉我们她一切安好,还在95号州际公路遇见了一支出色的爵士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