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地精也是可以杀绝种的(第2/2页)

……不,他那么阴险,一直隐藏着自己最厉害的本事,连亲生儿子都不知道,或许他坑死别人的可能性更大。

用冷水冲洗了两遍,再在加入了迷迭叶沸煮液的热水里面泡了大半个钟头,顺便扔掉了那身旧衣服,换了一身全新的旅行者束衣,潘龙总算是闻不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了。

当他重新来到旅馆二楼大厅的时候,班力特满意地笑了。

“小伙子,你现在才像个冒险者的样子。”矮人愉快地说,“之前的模样太吓人了,不该那样的。人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可不能为了赚钱,就让自己活得不像个人!”

潘龙道了谢,要了一份普通的食物,吃饱喝足之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打开角色面板,他看到自己的等级已经到了六级,装备栏里面,则有1024金币,几瓶解毒药水,一枚不知道用处但明显蕴含着魔法力量的戒指,还有一条怪异的腰带。

这些是他最重要的战利品,别的都无关紧要。

那几瓶解毒药水,是一个住在旅馆里面的兰德林老太太给他的,老太太听说他是个很靠谱的冒险者,就找他帮忙清理自己家里的毒蜘蛛,这几瓶药水自然是“任务补给”。而那条腰带,则是打翻了那个食人魔得到的,十分的诡异——他记得这东西带着诅咒,曾经很好奇地活抓了一只地精,强行给它戴上,然后……也没看到它发生多明显的变化。

无非是公地精变成了母地精。

打死那个地精之后,这条诅咒腰带就可以拿下来了,但潘龙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可以找个爱好比较独特的阔佬,然后把它卖出去?

一条能男变女的腰带,似乎很有趣的样子啊……

但在这小地方,它可卖不出价钱。想要让它卖出符合它身份的价格,必须去大城市。

比方说,宝剑海湾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

那里有足够多的有钱人,可以为这条除了玩乐之外别无用处的腰带开出大价钱。那里也有更多的任务,更多的机会,能赚到更多的钱。

更重要的是,只有到那种大城市,才能够买得到诸如“次元袋”这样比较高级的魔法物品。

当然,要从这里去博德之门,路还是挺远的。他准备先去附近的贝尔苟斯特,再看看能不能找点事情赚点钱。

而且,兰德林老太太的家也在那里,他可是答应过人家,要帮她做个“大扫除”的。

第二天一早,潘龙赶着洗刷干净的马车(为此他花了两个银币,负责洗刷马车的旅馆伙计还表示这是友情价),离开了友善之臂旅馆。

“伙计,如果我将来需要找你帮忙的话,你可要给我打折啊!”班力特老板笑呵呵地说。

潘龙用一个大拇指作为回答,挥挥手,径自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