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4月12日 晴 俊俏若三春之桃(第2/2页)

“玉生哥还不下来?”

“哦对,他说他便不去了,他还说他年纪大了,跟我们这些孩子玩不到一起去。”

“他啊……就喜欢装老成。”

玉生啊……真是,老成也老过了头。不过想来也是,他从小便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去到那充其量也就是个烧火捡柴的工具人,最后还可能落得个不愉快,毕竟郡主可是他的女神,这要是看到郡主的本来面目,女神瞬间破灭,对他这种老实人的打击可能很大。

等一切就绪,宋北云回房间取了老早就调好的烧烤料,还有些奇奇怪怪的酱汁就带着三个女孩子朝小河边前进了。

说起来,这里年龄最大的左柔也不过十八岁,最小的郡主甚至未满十七,这些女孩在宋北云眼里,就是一群叽叽喳喳的高中生。哪怕不算这辈子的十年,自己在本来那个时空中也都快三十岁了,是大叔了。

现在的场面,就像是个怪蜀黍带着三个小萝莉去玩奇怪的小游戏,但……没办法,他好这一口。

人么,坦然自己的口味也没什么不对,他就是喜欢鲜嫩多汁、青春貌美的女孩子,这有错吗?谁不喜欢?

非要装得个表面上的正人君子,大家都累的慌。这是本能呀,兄弟,本能!只要不是基佬,没有男孩子会不喜欢这个样子的女孩子的,哪怕什么都不干,看着她们蹦蹦跳跳都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了!

有人说权利是男人的春药,这绝对放屁!那玩意是老男人的春药,因为老男人不行了嘛,宋北云今年才十七啊!十七岁是什么样的年华?那可是黏答答的花样年华。

花又是什么?植物繁衍都看它!在这样湿哒哒的年纪里,喜欢女孩子,有问题吗?有吗???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去跟庙堂上的老头们争权夺利、要去考虑国计民生,那才是最大的Bug和最难以想象的不合理嘛。

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就应该厮混在一起,干一些有趣的事情,也许不一定是色情,但一定要有趣,就如同晨间的太阳似的欢欣鼓舞。可以不顾颜面的唱着歌在河边嬉闹、可以赤着脚在田间欢腾、可以懒洋洋的在草地中翻滚。

这才是青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