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西方名著18

伦敦的社交季是从精品小店火爆销售开始的,随着一家家贵族乡绅们的回归,有钱的小姐夫人们,总需要在正式踏入社交季之前,为自己准备足够参加舞会的裙子和首饰。

以往有钱的会叫裁缝回来专门定制,没钱的也会去布庄挑选布料,然后根据目前流行的样式,把原本的裙子改得更加很好。

可这一次,随着报纸的传播,以及亲密女性友人的互相推荐,让她们知道了,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家不得不去的精品店。

里面的东西样式繁多,不仅适合佩戴在自己身上,放在家里当摆件,也适合送给女伴,作为一个合心意的礼物。

从来没有哪个店,让女士们进去了就舍不得出来,而这家店就是。

它提供了多达几千种商品,上百种不同的精巧好看的东西,那些东西不仅可以装饰你的美貌,也可以提高你的内涵,因为似乎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让人心动甚至是心碎的故事。

来到伦敦,如果你没有去过精品小店,那你就是白来了。

参加社交季,如果你身上没有一两件精品小店出来的饰品,那你必将遭到嘲笑。

这是洛霜用十几篇故事,植入小姐夫人们心中的想法。

而事实证明,社交季真的是消费季,才刚刚开始半个月,还远没到最火热的日子,精品小店的销售额就勇创新高,比得上之前一个月的收入了。

有了钱,那需要干什么?

当然是咸鱼了!

劳累了好几个月,洛霜此时就犹如咸鱼,完全不想动,不像达西兄妹那么活跃。

别误会,两人可不是为了参加社交季,达西是去拜访达西家族的交际圈,那些关系亲密的长辈,他需要提前去问候。

或者合作的商人伙伴,需要他出面加强联系,以寻求下一阶段的合作。

这是一对一的交流,算是正事,拜访的时候,不需要他参加什么舞会,只要去对方家里吃个晚餐,或者下午茶就可以了。

这于达西而言,是非常友好的,至少没有他不喜的舞会,也没有青睐他的小姐们。

而乔治安娜,在知道自己真的能赚到钱后,劲头就更足了,不仅努力画画,还要上更多的课程,学习更多的知识,以及了解欧洲各国的艺术发展。

每天早上起来,她都精神奕奕,计划好了一整天需要做的事。

乔治安娜只有十三岁,远没有到参加社交的年纪,一般人家会在姑娘十八岁的时候,举办一场盛大的成年礼,正式宣告进入社交季。

所以今年的冬天,和她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至于洛霜,虽然她还未婚,但她毕竟顶着达西先生未婚妻的名头,也就是说名花有主,可以选择去不去参加舞会。

社交季虽然有一部分的属性是为单身男女见面准备的,但也具备其他功能,比如结交人脉,比如丰富精神文化,娱乐等等。

所以洛霜去不去,都是可以的。

她只是犯懒,不想参加这些无聊的聚会和舞会罢了,况且,达西先生也不需要她这个假未婚妻帮忙交际,那她就有理由犯懒了。

在把找卫其轩的任务抛给福尔摩斯大侦探后,洛霜在家里宅了大半个月,期间哪里也没去,有时候,一本书就能消耗一整天的时间,房门都不用出。

在忙碌了半个月后,达西先生终于有精力关注家里的两个姑娘。

他询问伦敦宅邸的管家库克先生,“乔治安娜呢?”

“小姐在上法语课,达西先生。”管家道,现在是下午三点,乔治安娜有一节法语课。

达西点点头,把帽子,手杖和大衣递给一边的女仆,“威克斯小姐呢?”

“威克斯小姐在房间里,”库克管家跟着他上楼,汇报家里的情况。

达西脚步顿了顿,“她一直待在房间里?这几天都没有出门?”

“是的,据莉亚说,威克斯小姐这些天一直在房间里看书。”库克回答道。

达西的脚步一顿,然后拐向洛霜房间的方向,来到门口,对着管家先挥挥手,让他下去,然后再敲响了门。

洛霜懒懒地窝在躺椅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毛毯,旁边是烧着火光的壁炉,身后大大的窗户已经半阖上。

伦敦的冬天很少见到阳光,除了阴雨绵绵,就是雾霾漫天,即便是时间正好的下午,也只能看到泛黄的路灯。

洛霜房间的窗户对着宅邸的后花园,花园里装饰了足够明亮的灯,可这灯只有晚上才会点亮,所以整体的效果,外面还比不上房间明亮。

毕竟房间点了壁灯,还有不少蜡烛,再加上洛霜特意要求的白色墙纸,比外面看着温暖多了。

洛霜手里的书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正常向小说,什么叫正常向呢,就是这个时代流行哥特风黑暗小说,到处都是,就是报纸上报道某一件小事,都喜欢以悬疑神秘的方式开头。

如果用现代网络流行翻译出来就是:震惊!XXX家出现神秘黑猫,是上帝给予警示,还是恶魔的诅咒即将降临。

看着很惊悚是吧,其实就是一只猫头上的黑毛多了点,跑到XXX家厨房偷吃了一条鱼而已。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警示意义,那就是家里有鱼,你藏好嘛,别让猫闻到了味道。

所以说,如果你看这个年代的故事,刚开始觉得无聊,可剥离那一层表面的东西,还挺可乐的。

但这种毫无意义的叙述,看多了也厌烦。

之前因为洛霜十几篇爱情故事,让人看到了正常向的故事魅力,报纸上开始有模仿洛霜的文章出现,有仿照写爱情故事的,也有用这种方式写别的故事的。

虽然不多,却大受欢迎,即便不那么优秀,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追捧。

没办法,实在是洛霜这个大手出完那十几篇后,就不再写了,读者们嗷嗷待哺。

报社联系不上洛霜,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产粮了,于是这种风格的就多了起来,并且拿来写各种各样的不同类型故事。

哦,对了,也有用这种平实的文风,去写黑暗神秘小说的,就是以前那个哥特风小说。

哥特风的主要风格是黑暗,神秘,华丽,犹如黑夜中的吸血鬼。而有聪明的写手发掘了一种新的写法,用平实的语言,好像写日常生活一样,去叙述这种小说。

喜欢的人觉得更加刺激,因为感觉时时刻刻会发生在身边,不喜欢的人就觉得,这简直是异端。

对于这种变化,洛霜非常欣喜,因为她看到了不少觉得有趣的故事。

不过因为发展时间比较少,仅限于报纸上刊登的内容,版面有限,所以可看的也不多。

不过商人永远是最敏锐的那一拨人,有出版商和书店就看到了风头,把一些过去掩埋了存在感的小说翻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