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郁闷的西装暴徒(第4/5页)

霍元甲:“……”

加钱居士:“这种暗器我在你们的‘个人传’里见过很多次了,名为枪?果然厉害……”

可惜,没人搭理加钱居士。

啪嗒。

西装暴徒扔掉手枪,深吸一口烟,这才无奈道:“果然跟我想的一样。”

“而且,这可不是手枪卡壳,而是……怎么说呢,子弹短路?当我想杀陈志杰,且必然能杀死他的时候,各种意想不到的意外也就出现了。”

“我毫不怀疑,如果我拿刀去砍他,会在半路无缘无故跌倒、亦或是被反杀,甚至窗外突然打进来一颗狙击子弹将我爆头都不是没有可能。”

林彬也有些震惊道:“所以,你丢了枪?”

他猜到了主角光环,但却没想到,主角光环真的这么屌!

相比之下,托尼贾就……

咳,太惨了。

西装暴徒黑着脸回应:“我怕我再拿着枪,很快就会有一颗子弹飞过来了结我。”

林彬:“……”

霍元甲:“……”

封于修:“……这么神?”

加钱居士:“为何会如此?”

张天志:“我也不懂。”

“我也说不清楚。”西装暴徒转身离去:“或许跟‘主角光环’有关,但应该没这么简单。”

“陈志杰可以死,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不能被我杀死?”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挺草蛋的,他可以杀我,我不能杀他。”

“就比如封于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杀不了夏侯武。”

“张天志,你杀不了叶问。至少,在我们能够违背或是无视某种神秘力量之前,杀不了。”

封于修几人都惊了。

主角光环?

倒不是不能理解,可这仍然有些匪夷所思。

“他猜到的真不少啊。”林彬轻叹,他倒是知道的更多,因为这其实涉及到一个‘设定’的问题。

在他们各自世界中的设定,除霍元甲之外,其他人都不是绝对主角。

功夫不弱,但都不是主角,甚至是被主角击杀的反派。

那么,在那个世界,就自然而然有这样一条设定在。

你一个本应被主角击杀的反派,反过来杀主角?这显然违背了设定与规律,就会出现各种意外来阻止此事的发生。

除非,这些‘反派角色’成长到可以无视甚至反抗、违背这种力量的时候。

但很显然,西装暴徒目前还没这种力量。

封于修、张天志、加钱居士等人也是如此。

霍元甲倒是自己系列中的绝对主角,所以,要改变倒是相对简单一些。

只是,那种设定、或者说那种神秘力量到底是什么?

林彬现在也是一知半解、并不清楚。

就在此时,西装暴徒却@林彬道:“@国术传承者,或许,群主能给我们一个答案?”

“毕竟群主几乎知晓我们的一切!”

“果然。”

林彬双目微眯。

西装暴徒不安分。

当然,也不是想对付自己,只是,想联合这些群友,让自己透露‘秘密’?毕竟谁不想知道这事儿呢?

可惜,哪儿那么简单!

林彬笑了笑,随即回应:“应该的确是主角光环的原因?”

装傻充愣谁不会啊!

虽然不是师爷那种装糊涂的高人,但该装糊涂的时候,林彬却也绝不含糊。

不是他不愿意说,而是他实在无法确定,如果直接告诉他们对自己而言,他们都曾是一部电影中的角色的话,他们会怎么想、怎么做。

为避免麻烦,还是装糊涂来的好些。

见林彬不正面回答,西装暴徒也不追问。

他大步走出了大楼,返回监狱。

“你想怎么做?”

这一次,换成张天志提问。他们长相如此雷同,张天志自然比其他群员更想了解。

“我不想死。”

西装暴徒嘴角轻轻抽动:“我杀不了他,但他会想要杀我。”

“所以,得给他找些事做。”

“放了阿猜的女儿,让陈志杰被救回去,然后确保骨髓捐献的顺利进行,拖延他的时间。”

“在之后,我会销毁一切证据,并且暂时辞去典狱长这个职位,藏起来,等待机会。”

“或许,等我到有办法反抗那神秘力量的时候,才会再次出来,解决他,然后重新生活在阳光下。”

西装暴徒很郁闷。

但同时,也很庆幸。

郁闷自己明明更强,却必须要躲起来,否则大概率会被主角‘反杀’。

庆幸的是,还好自己在关键时刻到来之前加入了聊天群,否则自己现在已经是一张‘肉饼’。

“@张天志、@封于修、@群主,多谢三位。”

“哪里?”林彬回道:“其实我也没帮得上什么忙。”

一番客套。

霍元甲潜水了。

或许心情有些复杂。

倒不是他特别迂腐、也谈不上嫉恶如仇,但对于反派,以他的性子,却注定是不会有什么好感的。

直播结束。

西装暴徒‘下播’之后却没闲着,第一时间进行各种布置,销毁自己的各种不利证据、派人放了托尼贾的女儿等等。

然后,就开始玩起了‘失踪’。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带了一批相对常规的军火。

随后,便从泰国消失了。

几乎没人能找到他。

……

“西装暴徒……”

“他的功夫也挺厉害,有机会的话,可以弄到手。”

“还有霍元甲的迷踪拳,尤其是那把‘秦爷’弄死的一拳,捅心窝子还能猛的旋转,就跟有内力似的。”

林彬一边打桩,一边嘀咕。

只是,得稍微等一下时机。

他其实也一直在考虑,群里到底该怎么发展?

是大家进群就哐哐哐发红包,所有人的功夫都发出来,大家一起学、一起会呢,还是按需索取?

亦或是只有交易?

想来想去,林彬觉着,还是‘自由交易’最合适。

不然的话其实并不好。

尤其是所有人的功夫都直接‘公开’,这就跟吃大锅饭似的,如果谁都把红包发给其他所有群员,那难免有人逐渐变成老鼠屎之内的存在。

“所以,果然还是按需索取更好一些。”

“只要对方愿意,赠送也好、交换也罢,都可以。”

“也免得有人在里面混着不出力。”

“现在人少倒是不会有多少问题,可一旦人多了,如果还没有个规矩,那早晚得出事儿。”

三个和尚没水喝的道理,林彬知道的清清楚楚。

所以,规矩必须要有。

就算不明文规定,但总得有个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