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八

杰森·塔夫纳此时不想回头找凯西,也绝不愿再给希瑟·哈特打电话。他摸了摸上口袋,还有钱,而且还多了张警用通行证。现在,他可以去任何地方。有了这张通行证,整颗星球上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至少,在他们发布全面通缉之前,他可以随便去哪儿,包括南太平洋上那些未开化但仍能让人接受的奇特小岛。在那种丛林密布、蚊虫肆虐之地,他们就算真要搜捕他,也得费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更何况,他手里的钱还足以让他再挪到另一个这样的开阔地儿。

他很清楚自己手里有三张牌:钞票、外表和个性。还有第四张牌:作为六型活了四十二年的人生经验。

一个落脚点。

不过,他心想,要是租套公寓,按照法律要求,管理人员会采集我的指纹,这些指纹会立即传到警察数据中心……如此一来,一旦警察们发现我的ID卡都是伪造的,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找到我。这样不成。

他意识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找个人,且对方已经有一套公寓挂在名下,有合法的指纹数据。

这就意味着得再找个女孩。

到哪儿去找这样的女孩呢?他心中自问,答案也同时浮现出来:去最高级的鸡尾酒酒吧。女人就爱往这种地方扎堆。她们打扮得光鲜亮丽,欣赏三人组合演奏不入流的爵士乐,乐手最好都是黑人。

我穿得够气派吗?在巨大的AAMCO广告牌下,透过红白相间的稳定光源,他审视着身上的衣着。算不上是他最好的衣服,但也不错了,除了有点皱。不过,在鸡尾酒酒吧那种昏暗的环境中,谁会注意到呢?

他招手打了辆车。现在,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飞过城市上流区。这才是他熟悉的世界,至少是最近几年他飞黄腾达,爬到事业巅峰后所归属的世界。

他心想,我得找家去过的、人头很熟的俱乐部。我得认识他们的领班、存衣小妹、卖花小妹……除非他们和我一样,也发生了奇怪的变化。

不过,到目前为止,所有迹象都表明,除了他自己以外,一切都很正常。这是他的境遇。不是大家的。

里诺郡悦大酒店蓝狐狸酒吧。他在那儿演过好几场,对酒吧布局了如指掌,那些服务人员更是和他熟得不得了。

他对出租车说:“里诺。”

出租车立即向下俯冲,朝右急转弯,在空中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他整个身体都在享受这个过程。出租车开始提速,进入一条空闲的飞行走廊,速度上限估计达到了每小时一千二百英里。

“我想打个电话。”杰森说。

左手边的车门上自动打开一个暗格,一部可视电话升了起来,话机和话绳都是很华丽的巴洛克风格。

他还记得蓝狐狸酒吧的电话,拨通后,先是听到咔嗒声,然后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声音:“蓝狐狸酒吧,弗雷迪·脑积水今晚有两场表演,分别在八点和十二点。三十美元包含全部费用。观看表演时,有女郎提供服务。为您效劳?”

“你是老好人激皮·迈克吗?”杰森说,“是老好人激皮·迈克本人在说话?”

“是的,我当然是。”一本正经的语调放松了不少,“请问,您老是哪位?”传来一阵热情的笑声。

杰森深深吸了口气,说道:“我是杰森·塔夫纳。”

“我很抱歉,塔夫纳先生。”激皮·迈克听上去充满困惑,“此时此刻,我不能——”

“毕竟很久没去了。”杰森打断他,“你能给我订张桌子吗?对着酒吧前头——”

“蓝狐狸酒吧客满了,塔夫纳先生。”激皮·迈克的声音变得低沉而厚重,“我非常抱歉。”

“一张桌子也没了?”杰森问,“什么价位的都没了?”

“抱歉,塔夫纳先生,一张也没了。”他的声音渐渐消失在极远的地方,“两周后再打给我们吧。”老好人激皮·迈克挂了电话。

沉默。

去他妈的耶稣基督,杰森心说。“老天,”他大声喊道,“该杀的老天。”他不由得咬紧牙关,牙龈的三叉神经传出一波波痛感。

“老大,有何新指示?”出租车发出单调的询问声。

“拉斯韦加斯。”杰森愤愤地说。我得试试德雷克武装酒店的内利耶·梅尔巴酒吧。有阵子希瑟·哈特在瑞典,跟人谈情说爱正欢,那段时间他在这家酒吧可交了不少桃花运。这地方有不少上流社会的妞儿出没,她们好赌,乐饮,爱看艺人表演,钓他们上手。既然蓝狐狸酒吧——以及其他类似的地方——都对他关上大门,为何不试试这地方呢?退一万步说,他又有什么可损失的呢?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靠在德雷克武装酒店楼顶的停机坪上。晚间寒风瑟瑟,杰森冻得发抖。很快,他走上皇室地毯,穿过大厅,走进内利耶·梅尔巴酒吧,里面暖光摇曳。

七点半刚到,他瞥了眼节目单,第一场秀马上开始。弗雷迪·脑积水也会来这儿表演,不过演出时间很短,价格也没那么贵。他没准还记得我,杰森心想,也可能不认得了。既然连希瑟·哈特都认不出我,这世界上恐怕也不会再有人能叫出我的名字了。所以,还是趁早死了这份心吧。

吧台前只有一把椅子还空着,他坐了上去。过了老半天,男招待才注意到他。他点了苏格兰威士忌兑蜂蜜。一小块黄油浮在酒中。

“一共是三美金。”招待说。

“记在我——”杰森马上意识到说错了,他掏了五块钱。

随后,他注意到了她。

和他隔着好几把椅子。他们曾经有过一段故事,他有些年头没见到她了。虽然年纪大了很多,但她的身材还是保养得很好。露丝·雷。有缘千里来相会。

露丝·雷有个特点:她很聪明,从不会让自己的皮肤晒太多阳光。没有什么比阳光更能加速女人皮肤的衰老,这道理可没几个女人明白。在露丝·雷这样的年纪——杰森估计她现在三十八九岁,阳光会让她的皮肤像起皱的皮革一样粗糙。

另一方面,她穿得很得体。衣着很好地衬托了她那完美的身材。真希望岁月能放过她的脸庞……好在她的长发依然乌黑秀丽,清爽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眼帘上的人工睫毛扑闪,脸颊上的紫色条纹发出辉光,仿佛曾在幻境中被老虎的厉爪摸过。

在他记忆里,露丝从未难看过。此时她未戴眼镜,身穿一袭莎丽,色彩炫目,赤着脚,跟过去一样,她把高跟鞋不知踢哪儿去了。露丝·雷,他咀嚼这个名字。自己缝制衣服。有外人的场合,从不戴双光眼镜……我不算外人。她如今还在读“每月一书”吗?她仍对那些无聊小说乐此不疲吗?她喜欢那些以普通而又怪异的中西部小城镇为背景的小说,主题是性罪恶,怎么看也看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