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5页)

然后它就被后面的黑背警犬低低地吼了一声,顿时又怂了。

但怂了一会儿它又控制不住自己,小心翼翼地抬爪走到旁边,见黑背没搭理它就开始了疯狂的滚筒式洗衣机甩毛。

哈身上都湿了,哈没轮到大布巾擦擦,哈自己甩不行吗?!

于是,当谢天狼和金满堂走到这边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富贵美人生无可恋地用大毛巾盖在自己的脑袋上,他前面的一圈儿毛绒动物,甚至包括那只毛都快没了的鹦鹉,都在轮翻地甩毛。

这一只甩完那一只还在甩,然后甩完的又被还在甩的影响、觉得自己甩的不干净继续甩,仿佛一个无尽循环。

金满堂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即便是原本绷着脸的谢队眼中也划过了一丝笑意。

苟富贵听到笑声抬头,“你们怎么来了?”

金满堂把领到的一包面包和一瓶矿泉水递给他富贵兄弟:“你在这边听到前面的广播通报了吗?我是想来问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南海市受到的雨水和海水灾难显然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恢复,甚至或许以后都无法恢复,于是在南海市的市民就要选择接下来生活的地方,总不可能一直呆在船上。

“轮船会把我们送到福州新建的港口区。之后我们可以选择跟着国家的安排去福州大型安全避难所暂住,也可以选择自己离开投奔其他城市的亲人。”

“你有什么想法?”

苟富贵听到这话顿了一下。之前在体育馆的时候他认真看过这个世界的世界地图,其中当然包括所在的这个国家的国家地图。

这个世界几乎是他原本的世界的另一个翻版,除了一些细微地名的差距之外,这个文华之国的区域和他记忆中的祖国领土是基本一致的。

而金满堂所说的福州,在他看到的文华国的地图上却并不靠海。

“海水已经淹到福州了?”

苟富贵问了一句,金满堂沉默了一下苦笑着点头:“福州以南临海的深州已经被海水淹没了,只不过因为深州并不是一座孤岛,深州人民的撤离就比较快速也简单一些。”

“我刚刚看了船舱电视,上面报道就在咱们在体育馆躲避的这短短的十三天的时间里,整个世界的海平面上升了百分之八。”

“这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数字了,不说那些四面被海水包围的中小型岛屿已经全部被淹,就算是一些大岛也被淹没了大部分土地、只剩下岛上最高的区域了。

临海的大洲大陆虽然情况比岛屿好,但沿海的城市也被淹没了许多。”

金满堂说到这里脸上的表情甚至带了几分难以掩饰的恐惧:“虽然我并不想这样想,但看看这一直下个不停的大雨、还有完全不停一直上涨的海平面,我真的觉得末日要来了。”

苟富贵听着金满堂的话没有开口。因为他不知道要说什么。

比起金满堂这个原本就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生命,他只是一个接受了任务想要力挽狂澜却很有可能螳臂当车的、另一个世界的普通人而已。

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正在走向末日,甚至如果他们最后没有找到“世界核心”修补它,那这个世界一定会彻底崩塌。所以他实在是没什么话安慰金满堂,最多就是努力地、努力地去寻找世界核心。努力的活下去。

“……既然你这样想,那就要做好最充足的准备,用尽全力应对那个末日。”

金满堂没想到苟富贵会这样回答他,不过在停顿了片刻之后他点了点头:

“富贵兄弟说得对,是我多愁善感了。无论怎样我都是不会轻易放弃我这条小命的。就算是末日真的来了,我也要活成末日里最苟的人!!”

苟富贵:“……”

这样说着金满堂几乎一下子就打起了鸡血,他也不问苟富贵的打算了,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我不打算留在福州,如果这大雨一直不停、海平面一直上升的话,那么福州只会是下一个南海市。

既然这样就不如一步到位,直接去咱们国家最高的高原上等待。

刚好我家在青川高原上还有一个专业的研究种植基地,那里还有一个设备非常完善的种子贮存库,贮存了上万斤各种各样的种子以及许多粮食。只要咱们到了那里,吃喝和安全都能够得到保障,一定能苟到最后!”

“所以,兄弟你跟我一起吗?”

苟富贵自然是要去青川高原的,只是他有些意外金满堂会邀请他一起。

他虽然和金满堂有过几次愉快的交易,但这样的交情也不足以让金满堂带他去他们自家的植物种植基地避难。

那就相当于在一个缺衣少食的时节,有人跟他说免费包吃住一样。

按苟富贵对这个和他脑回路很有点像的兄弟的理解,这小子绝不会做亏本生意。

他顿时就把目光投向了站在金满堂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谢天狼身上,这家伙存在感极强,即便站在旁边一言不发也没办法让别人忽略他。

明明从站位上来看他像是金满堂的保镖,但实际上,金满堂反而更像是他的代言小弟。

苟富贵看了谢天狼几眼,很快就明白了这俩为什么一起来找他。

“所以你找了谢大队长他们当保镖。但我又不是很能打,你找我也当保镖吗?”

金满堂听到这话嘿嘿了两声:“果然是我聪明霸气的富贵兄弟,连我找谢队长他们当保镖你都猜出来了。不过富贵兄弟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你以一打三的身手那可是整个体育馆的人都亲眼看见的了。

而且吧,咱们自家兄弟也不说外道的话,找谢队他们确实是想要他们保护我安全到达青川植物种植基地,毕竟这一路过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我一个弱鸡怕是很难自己走到那里。”

“但富贵兄弟你也是不能缺席的!我就觉得富贵兄弟你身带富贵!怎么形容呢,就觉得你在的地方总不会缺少食物和生机!”

作为一个机智、有才华、有逼数的富N代,在体育馆的那十三天里让金满堂充分地意识到苟富贵这位长发美人有多么的与众不同——

别看他只是独自一人好像很低调的样子,但他得到的食物和各种装备却非常顺利。他找到的东西不一定是最多,却一定是最全最好的。

这让金满堂确定这位富贵兄弟是个能人。比起看起来就非常厉害的谢狼人,他却觉得单论苟,厉害的谢队长也不一定能苟过富贵。至少,在舒适度和难易程度上,富贵兄弟一定不会输!

所以,金满堂要带上他的富贵兄弟,感觉就像是带上了一个无形的长命buff一样。

苟富贵听着金满堂的解释没忍住抽了抽嘴角。该说这富N代直觉敏锐还是说他苟进了骨子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