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只剩黑暗

黑暗深邃无边,没有一点儿温暖,也见不到太阳或其他行星。我瘫在那里,跟周围紧贴身体的石头一样寂然无声,仿佛瑟缩在狭窄子宫中无法动弹,令人恐惧。我起不来、伸不直手脚,只能蜷成一球,好像只是过往的自己的化石。我双手被拷在背后,赤裸的肌肤磨着寒凉的岩石。

漆黑之中,我独自一人。

膝盖与背脊无法伸展、舒缓的日子仿佛无边无际,像过了几个月、几年,也恍如数世纪。疼痛感令人精神错乱,全身关节都生了锈。距离最后看见我的金种朋友倒在草地上血流不止,到底过了多久?距离洛克在我脸颊轻轻一吻,然后彻底打碎我的心,过了多久?

时间并非一条长河。至少在这儿不是。

在这座陵墓中,时间只是石块,是黑暗,永恒不变。只有两种属于生命的钟摆能用来计算时间流逝:一是呼吸,二是脉搏。

吸气。怦、怦……

吐气。怦、怦……

吸气。怦、怦……

永无止境。要到……要到何时?到我衰老而死?到我忍不住撞墙自尽?等我咬断插在下腹的导管,不让黄种强迫摄食、排泄?

还是等到我发疯?

“想都别想。”我咬紧牙。

是这样吗……

“不过是黑暗罢了。”我又吸气,稳定自己的情绪,接着照着固定的顺序以身体碰墙,转移注意力。背、手指、尾椎、脚跟、脚趾、膝盖、头。重复一遍、重复十遍、重复百遍。要做彻底一点儿吗?那一千遍好了。

是,这里只有我一个人。

原本我以为这还不是最惨的命运,但我终于明白自己错了。人非孤岛,需要有情感,就算心怀怨恨也无妨。人与人会相互羁绊,成为对方有感受和能生存的理由。而如今,我拥有的只是一片黑暗。有时我会忍不住尖叫,有时忍不住狂笑,无论白昼或夜晚——谁还分得清时间呢?我只能大笑,借着笑打发时间、耗费胡狼强灌的热量,身体颤抖到昏睡过去。

除了笑,我还会哭,会哼歌,会吹口哨。

我拼命地听。上头有声音,隔着无垠的黑暗之海传来,仿佛渗进这牢笼的枷锁和骨骼,敲打出快逼疯人的节奏。明明很近,却又相隔千里,仿佛全世界就在这片黑暗之外,我却怎么也看不到、摸不着、无法尝尝滋味,无法穿过这层阻隔,返回正常世界,只能永远独困孤单寂寞中。

我又听见了。锁链、骨骼,就在这监狱里——该不会是我自己发出来的吧?想着我都笑了。

我又是诅咒又是算计。杀!杀光他们!钻孔、撕裂、用火去烧。

我苦苦哀求,逐渐出现幻觉;接着我说愿意条件交换,又对着伊欧喃喃自语,庆幸她不用体验这种酷刑。可她根本听不到。

我唱起童年学会的歌,背诵《濒死的地球》《点灯人》《罗摩衍那》以及《奥德赛》[1]。一开始是希腊文和拉丁文,后来搬出已被人遗弃的阿拉伯文、英文、中文、德文,全部都是马提欧通过数据传输灌给我的知识。当时我只是个大孩子,算不上男人。我朗诵着阿尔戈斯人的故事。他四处流浪,却一心想回家,我从中汲取到力量。

你根本不记得他做了什么。

奥德修斯是英雄,以木马攻进特洛伊,就像我发动铁雨作战,击溃贝娄那家族的军队。

然后呢……

“不!”我吼着,“闭嘴!”

……士兵冲进特洛伊,找到了女人和小孩。你猜猜他们干了什么好事?

“闭嘴!”

你知道的吧——骨骸、汗水、人肉、灰烬、眼泪、鲜血。

那片黑暗发出尖锐的笑声。

收割者、收割者、收割者啊……丰功伟业外头是用鲜血包裹的。

我究竟是睡是醒?我已经无法分辨。所有念头混杂、融合在一起,我沉进各种画面、耳语和噪声。一次又一次,我拉扯着伊欧纤细的脚踝,砸烂朱利安的脸庞,听见帕克斯、奎茵、塔克特斯、洛恩、维克翠咽下最后一口气。如此庞大的苦痛为的是什么?我终究还是辜负了妻子、辜负了族人。

也辜负了阿瑞斯,辜负了所有朋友。

还剩下几个朋友?

塞弗罗?拉格纳?野马?

野马?或许她知道你在这里……或许她根本不会在乎……她为什么要在乎你呢?你才是叛徒、才是骗子。你玩弄她的身心与热血。你露出了真面目,于是她逃走了。会不会其实出卖你的是她?如果是这样,你还爱她吗?

“闭嘴!”我对着自己、对黑暗大吼。

不要想她,绝对不要想她。

为什么不?你明明很想念她。

野马就像其他人一样浮现在我脑海——青葱草地上,女孩骑着马离去,在鞍上转身娇笑,要我追过去。她头发随风舞动的姿态如同夏天农车上的禾草。

你渴望她。你爱她。那金色的女孩。你忘了那个红种妖女。

“休想!”我举头撞墙,低语着说,“不过是黑暗……”一切只是黑暗在玩弄我的心智,但我却忍不住想忘了野马和伊欧。除了黑暗外我什么都没了,我不能留恋那些不存在的人和事物。

额头上的结痂又被撞破了,鲜血汩汩冒出,还很温热,沿着鼻梁往下滴。我伸舌头舔了半天冰冷石块,最后才舔到血。感觉又湿又咸,含有火星的铁质。慢慢来,不要急,让这感官刺激维持一阵子。只有血腥的气味能提醒我自己还是人,是莱科斯的红种,是地狱掘进者。

不对,你什么也不是。妻子抛弃了你,不愿小孩出世,接着野马也离你而去。你自以为是,但你根本不够好。你太蠢太卑劣,所以现在没人记得你。

真的吗?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金种女孩,是在莱科斯的隧道里,我跪在拉格纳旁边,开口要求野马背叛自己的同胞、追求更崇高的理念。我相信只要她答应,伊欧的梦想就会开花结果,更好的世界唾手可得。可惜她选择离开。她遗忘我了吗?也把对我的爱一起遗忘了?

她爱的不过是你的面具。

“只是黑暗。都是这片黑暗。是黑暗。”我自言自语得越来越急。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早该死了才对。毕竟连洛恩都没能活下来。奥克塔维亚想让雕塑师解剖我的尸体,查明红种变金种的秘密,并追查还有没有其他的人;但胡狼和她做了交易,将我留在手上,运到阿提卡城的住处,严刑逼供,想套出阿瑞斯之子、莱科斯及我家人的情报。他完全不透露自己是怎么发现我的真实身份,而我只能求他了结我的性命。

胡狼应允我的则是这个石头牢房。

“若失去所有,为了荣誉,应求一死。”洛克曾这么对我说过,“那才是高尚的结局。”然而那个出身豪门的诗人懂得什么生命大道理呢?穷人才体会得到什么叫死亡。奴隶日日与死亡擦肩而过,而我尽管想死,却也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