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太过分了,至于么?!(第2/2页)

“认输了?”

“倒也算明智,真正的高层,不可能对司徒浩南在岛国的战绩毫无耳闻,无非是司徒浩南过来之前,没人相信那些罢了,都以为水分太大,夸张的有些类似神话了。”

“可他轻松在汉城实现百人斩……毫发无伤,说明他以前各种战绩,水分没那么大,没水分……再对着干,要死多少人?”

只要没有更高层的强势命令,那聪明人就不会非要怼死司徒浩南。

一个是东京杀人盈野、还杀的名古屋几百个家庭哭丧的凶神,另一个,只是一个小小的在虎派混混?

用屁股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啊。

至于更高层??

韩强殖摸了下后脑勺,有点迷,现在的局势他越来越看不懂了,总觉得某位大佬,有倒台的趋势。

要不要哪天找个寺庙拜一拜?问一问神明,那位大佬会不会倒台?

身为汉城大检察厅青壮派检察官,韩强殖已经算是这个国家高层人士之一了,表面上的大佬会不会倒台、谁有概率成为下一个,对于韩强殖来说,都是很关键的。

提前抱大腿赌对了,自然飞黄腾达一帆风顺,赌输了就要靠边站了。

检察官们,绝对是平民小民实现阶级跃迁的最佳途径。

现在还没有开启,但很快检察官们就可以抓捕审判统领、审判财阀大佬了……和港岛的正经警察只能抓抓社团大哥对比,南韩这边检察官权限的确更牛的多。

检察官为什么这么牛?因为独立,理论上他隶属于司法部,然而司法部完全没权利指挥检察官。

其次是,起诉权。

比如李仲久当着警察的面砍了张秀基一刀,还当街遛鸟,警察抓人……这时候蹦出来一个检察官,这案子放一放,我有他用。

警察只能放人,单独的警察没有起诉权……你催?检察官拥有不提起公诉,延迟起诉的权利。

啥也不说了,我做事你不懂,你级别太低,等我缓个十年八年,在搞这个案子。

警察只能干瞪眼。

所以理论上李仲久伺候好了一个大检察官,他基本横着走了。

检察官的权利也不止于此,他要办案子,你是哪个辖区的,就可以直接指挥该区警方做事。

一个普通检察官,给你一个小警署署长都不换的。

若进入大检察厅,成为总厅一员,那更站在了南韩所有检察官体系最中枢了。

这个位置……

韩强殖还在思绪飘飞,新的电话就来了,等他接通后,简单交流几句就震惊了,“真的?阿西吧,你让我考虑考虑。”

挂掉电话,他真是惊呆了。

他是社会上层,站在这个国家上层的一员了,同样是高薪,钱权都很嗨,但谁会嫌钱多呢?

韩强殖在南韩一个港口城市,养了一个黑帮给他赚钱。黑帮能做什么赚钱?什么违法就做什么。

那个黑帮老大金应秀,几天前才上供了一笔财富,不多,几万美刀而已。

月入这个也不错啊,何况还是外快?这还是韩强殖野心更大,不想让手下发展太大太强,太吸睛。

越是强大越吸睛,代表受人关注度越高,他还想更上好几个台阶呢。

现在就是有个知道他底细的大人物,说听说你在外面养了个野狗帮?有人愿意出二百万美刀,让你把那个帮派老大,送出去送死。

只要他抢劫焚毁一批赵师傅方便面,再公开发声表示一下对赵师傅的厌恶,二百万刀马上转给你。

保证干净。

月入几万刀的黑手套,一年才几十万刀,现在这是有人要二百万买断?

以他的身份地位,毁了野狗帮金应秀就一句话的事,再捧其他人上位轻而易举,还是那句话,黑帮出头不就是拼杀搏斗各种狠?你杀人,起诉权在我这里,我缓几年在起诉……

培养黑手套,对地方监察厅的普通检察官,都是小事一件,何谈大总厅?

“淦,钱虽然很诱人,但我觉得这里面坑比较大,我把握不住!”

思来想去,韩强殖压下了贪念,他是很贪,但也懂分寸。

不过韩强殖又嗅出了另一种味道,他能克制,其他人呢?相信背后出钱的人,不可能只找他一个。

这是有人在撒钱刺激司徒浩南大开杀戒。

南韩的天,怕不是很快就要乱的一塌糊涂了。

就算李仲久落网,被搞定,也会有新的事件发生。

……

夜色下的汉城江西区,李仲久正要登上一艘货船跑路,就突然间,被各种强势探照灯打脸,一瞬间被刺激的失明,还有大量警笛声响起,李仲久破口大骂,“混蛋啊,李民勋,你出卖我?”

骂声里,好几道奔跑声响起,在快速靠近他。

等李仲久捂着眼转身,一个身手迅猛的警察快速上前,一个擒拿过肩摔,就把李仲久摔得七荤八素,瘫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某警察再拿出手铐,铐住了李仲久,才一巴掌接一巴掌抽在他脸上,“阿西吧,解决不了司徒浩南,我们还解决不了你?”

“你个蠢货,给我们警察厅带来这么严重的损失,还想跑?”

李仲久原本是想慢慢找那些打杂过方便面的小弟,等着看江东区某别墅,警方的后续动作呢,等着等着,看不到大队继续出击,只听说有警察打白旗过去交涉,想让伤者先走,人道救援下。

他就知道坏事了。

警察厅竟然不怕丢面子,死伤那么多,还不全力做事?

那还等什么,真的像石东出说的那样,带着兄弟们去认错?别闹,还是赶快跑路。

然后,就这样了。

等他逐渐恢复视力,疼痛感也在减轻中,看到前后左右,乃至江面上,至少站着上百警察,全副武装,李仲久都想哭了。

太过分了!

我只是抢地盘时不小心打砸几碗或几箱方便面、速食面,至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