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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可怜虫,他想,一举一动全在预料之中。波士顿事件后,P部门成了国土安全部最出名的部门之一,与政府还有军方建立起了密切联系,总部却完全不设防。这帮白痴以为自己要对付的都是山一样高的怪兽,从大老远就能观察得一清二楚。

他们大错特错了。

兰斯·戈登将军在灌木丛和杜鹃花丛之间蹲下身。他身边有一个塑料桶,还散落着几根烂了一半的冰棒棍。这儿以前也许是小孩子的秘密基地,不过早就废弃了。

这片空间只能勉强容下戈登的新身体。他比以前更加庞大,身高剧增到两米五不说,连肩宽都翻了倍。厚实的皮肤被坚硬的肌肉顶得朝外突起,它们不但可以阻挡子弹,甚至还能让人从三十层楼上摔下去而不死——他就是这么从波士顿活下来的。

然而他还是受了伤。

那天,戈登在楼下眼睁睁看着约翰·哈德逊把亚历山大·泰利丢给涅墨西斯。奉上祭品的人本该是他。这是他的使命。迷子成为涅墨西斯前,他便移植了那姑娘的心脏,可以说他早就和复仇女神融为一体。那颗心脏重塑了他,除了生理上的变化外,戈登还同涅墨西斯建立起了某种心灵感应。他能感受到她的渴望、她的愤怒、她的目标。他知道,自己存在的目的就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然而在哈德逊奉上祭品的那个瞬间,这种联系突然断了。戈登像遭到了抛弃,一时间不知所措。

他朝西北方流窜,一路逃向最早发现怪兽尸体的地方。那段日子里,他漫无目的流浪在荒野中,以碰到的所有动物为食:耗子、麋鹿,甚至灰熊。狩猎这些动物的难度不过小菜一碟,可他始终没能从迷惘的感觉中走出……直到后来,他终于重获心灵上的感应。但那不是涅墨西斯,而是些别的东西。

那是尚未出生的幼崽。

他的孩子们。

在它们母亲葬身的那个巨大山洞深处,戈登找到了一些完好无损的蛋。他估计那头怪兽很久很久以前就死了,后来山体滑坡把它的尸身整个包裹起来,让那些蛋陷入了类似于冬眠的状态。当他挖出这些蛋,把它们捧在阳光之下后,没多久,一只只小小的怪兽们就纷纷破壳而出。

戈登不太确定该拿这些小家伙们怎么办,但他相信那头最早的怪兽,也就是被赞穆伯叫作原体-涅墨西斯的生物,和地球上一些动植物有共通之处。它们只在死亡将至时繁衍后代。自然环境下,五头幼崽可能会彼此争斗,直至剩下最后一只去接过母亲集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为一体的神圣天职。然而有了戈登的指引——虽然还是人类的模样,但拜那颗心脏所赐,小家伙们把他视做了母亲——五只怪兽都幸存下来。而且新建立的心灵感应也和过去不同。以前,戈登一心想的都是为涅墨西斯付出,现在恰恰相反,是那些小怪兽们在竭力讨好他。

终于,他展开复仇大计。他要干掉约翰·哈德逊,寻回弃他而去的涅墨西斯。

黑色的皮肤让戈登完美地隐匿在阴影中。只见一个女人坐进他对面的车子,看表情,显然还在等别人。片刻之后,一架红色的直升机从屋顶升起,飞向他的孩子。

他感到一阵心烦意乱。

戈登不知道直升机里究竟坐着谁,然而约翰·哈德逊很可能是其中一员。也罢,不管是葬身在直升机里还是回来领死,那家伙肯定活不过今天。和所有人类一样,哈德逊体格脆弱,但他最大的弱点其实是那些他关心的人。

直升机刚一消失在视野中,戈登就钻出灌木丛,朝汽车走去。他有冲上前去用拳头狠狠砸向目标的冲动,可他毕竟曾是军人,崇尚策略而非蛮力。就算不再是人类,这一点也始终未变。偷袭敌人,让他们在惊讶中死去才真正令人满足。

等那个黑头发的女人注意到危险来临时,他距离车子已不过一步之遥。她还没来得及尖叫,戈登便一拳轰开驾驶座那侧的车窗,把整个车门扯下来。她想逃跑,却被安全带牢牢地困在座位上。戈登拽过安全带,轻轻一扯,那尼龙绳就像破棉絮一样断成两截。

女人尖叫着又踢又打,但戈登仅轻轻抓了一下她的手,反抗就立刻宣告终止。只要再加上那么一丁点儿力,她的骨骼就会被压成碎片。戈登把那女人从车中拎起,走向宅邸的侧门。就在这时,一个满头卷曲褐发的胖子从门后出现。跟着他的狗看到陌生人,马上开始狂吠。

那胖子停下脚步,神色大变,脸上滑稽的表情简直要把戈登逗乐。

戈登把女人单臂举起,让她脚尖晃荡在离地几厘米的地方,“回去。”他的声音隆隆作响,没人能认出他曾经是——

“戈登将军……”胖子喃喃道。

——好吧,除了这个人。

“进去,”戈登说,“不然我就扯掉她的胳膊。”

胖子点点头。他本就臃肿,还拎着大包小包,费了好大劲儿才重新返回门内。戈登眯起眼看着这一切,暗自奇怪这样的货色怎么能混进政府机关,还有,不知道他尝起来味道如何。对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有什么能比肥肉更诱人的呢。

不着急。他对自己说。在哈德逊死去或者回来以前,这两人还可以再活上一小会儿。

走进门后,戈登松开抓着女人的手。胖子去哪儿都不灵便,这个女人还跑过去紧紧挽住他,根本没有独自逃难的心思。

“上去。”戈登说。他知道P部门的办公点在四楼,那里还可以远眺整个战场。跟在那两人后边,他迈步走上楼梯,每一下都跨越了四级台阶。陈旧的木楼梯嘎吱作响,偶尔发出几下断裂声,但还是撑住了他庞大的身躯。“质量不错。”他满意地说,就好像自己是来买房的。实际上,他只是喜欢欣赏那两人崩溃的表情罢了。一帮可怜虫。

迈过最后四级阶梯,戈登发现自己到了一处宽敞的空间。这里大得简直能当个小型数据中心。“就你们这么几人?”戈登问道,就连咆哮似的嗓音也没能掩盖住他的惊讶。今天早些时候,他看到一个人离开此地,而那时候他还以为屋子里有个庞大的工作班底呢。

“就我们俩,”女人答道,“其他人早就撤了。”

“一个女人,”戈登说,“红头发的。”

胖子点点头。

“你们一共就五人?”他像赫特人贾巴那样咯咯地低笑。太容易了,容易到让人失望。

“嘿!”身后突然传来的叫声如惊雷般炸响,戈登几乎吓得跳起来。他转过身,发现原来是那个红头发女人。对方个子高挑,身材匀称,穿着紧身牛仔裤和一件宽松的衬衫。从靴子来看,她可不怎么蹲办公室。这女人应该挺能打,不,还不只能打。她双手举着一把大口径左轮。看样子点50毫米口径。好枪。而且还瞄着他的两眼之间。戈登喜欢这样的对手,想到要把她杀死,真有些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