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缘分(第2/2页)

为了支持媳妇,宗绍找人弄了两套高中课本,囊括停课前和停课后的高中内容,双管齐下,免得有遗漏。

收到那箱书的时候,林薇的心情别提多复杂了。

虽然宗绍支持她考大学,她很高兴,也很欣慰,但……这有点支持过度了。

心情再复杂,林薇还是打开课本学习了起来,总不能浪费他的良苦用心。

……

就在林薇忙于学习工作照顾孩子的时候,周家发生了一件事,陈八妹父母找过来了。

但那几天正值期中考试,林薇忙得不可开交,每天学校国营饭店和家里三点一线,所以当她知道这件事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

“八妹父母就这么回去了?”林薇不敢相信,虽然岭南离崖州岛不远,但过来一趟可不容易,竟然这么轻易就被打发了?

邓湘云叹了口气说:“拿了钱走的。”

“怎么还给了钱?”林薇问,“八妹已经成年,就算他们想带她回去,只要她不愿意,他们应该也没办法吧?”

“话是这样说,但他们因为八妹赖在岛上,我们也不好赶他们走,八妹不是军属,这事部队也不好插手。”邓湘云无奈地说。

林薇想想也是,叹了口气问:“给了多少钱?”

“一百,从八妹工资出的,说好拿了钱,他们就当八妹已经嫁出去了,以后不来打扰。”

当初陈八妹留下带小石头的时候,邓湘云就说过要按保姆平均工资按月给她钱。

虽然陈八妹当时坚决不肯要,但邓湘云说过给她存着,等她离开或者嫁人的时候一并给她。后来陈八妹跟着林薇学认字,买书买笔买本子多了不少开销,才开始从邓湘云拿按月领零花钱。

陈八妹是七四年夏天到的周家,到现在干了快两年,除去每月领的零花钱,邓湘云手里还有三百多工资。

钱虽然不多,但林薇很怀疑他们能否遵守承诺,他们过来一次,来回费用顶多十来二十块,来一次要一百走,净赚八十多,以后还不得没钱了就来要一回帐?

“那倒不会,八妹决定离开我们家了,阿海跟周边农业大队说好了,让她落户过去,”见林薇面露疑惑,邓湘云解释说,“这次他们其实是以找女儿的名义,联系部队坐补给舰来的,这次他们拿钱走人,在部队里也过了明路,等八妹落户到农业大队,他们再过来只能自己想办法。”

不能坐军用补给舰,他们就只能从湛市绕道坐民用船来,但他们都是普通农民,大字不识一个,自己想办法坐船过来可没有这次那么容易。

至少近几年内,他们来的可能性不大,等到他们再次找过来,说不定陈八妹都结婚了,受到娘家的掣肘也会小很多。

这样想虽然有自我安慰的成分在,但这也是现实。尽管建国后女人地位提高不少,不再讲究“在家从父,出嫁从夫”那一套,但在农村,很多女人婚前为娘家当牛做马,婚后为夫家鞠躬尽瘁,由不得自己。

林薇问:“八妹什么时候走?”

“月底,到时候我打算请她吃顿饭,你们也一起来吧。”

虽然陈八妹落户口的农业大队离这不远,但落户后她也有自己的生活,肯定不能经常来探望。

林薇正准备答应,就听到邓湘云说:“对了,八妹打算改名。”

“怎么突然决定改名?”林薇反射性问,但想想又说,“她那个名字改了也好,她想好改成什么了吗?”

“想好了,她打算改名叫陈立华。”

听到这个名字,林薇差点被水呛到,问:“你说八妹叫什么?”

“她打算改名叫陈立华,怎么了,你认识同名的人?”邓湘云疑惑问。

林薇咳嗽着说:“不认识。”

她在现实中的确不认识陈立华,但陈立华在原着中出场过几次。

一次是八十年代中,她到羊城出差请明明吃饭,被男女主儿子碰到还以为是他们家的亲戚,碰到宗绍就问了起来,结果被告知是明明的朋友。

陈立华第二次出场是在九十年代中,当时明明刚开始做生意,她给了几个订单,算是帮衬,因此小说里简单介绍过她的情况。

但小说里陈立华老家是崖州岛的,七十年代末说服大队办养殖场酱油厂,酱油厂因为做出的酱油味道好,规模迅速扩大,八十年代末大批企业公转私,酱油厂也在其中,她由此成开启了商业版图。

名字不同,老家不同,所以林薇一直以为陈立华和明明是后来认识的,从来没把这两人联系起来过。

但现在,陈八妹改了名字,落了户籍……

林薇不由感慨,缘分这东西实在很奇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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