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万艳书 上册》(22)

空离觞

青年人抬起脸,直视自己的父亲。

“父亲,你说什么?”

父亲说:“镇抚使白承如那王八羔子竟发动了六科十三道言官一同上本弹劾,诬告你我父子拥兵谋反。一旦罪名坐实,你就再也走不了了。”

詹盛言说:“我不走,白屠夫是我得罪的,有什么叫他冲我来。”

父亲给了他一巴掌,又捧住他的脸说:“好儿子,你忘了大巫女为何给你改名字了?”

大巫女名为“丽渊”,原是朝鲜国星宿厅[81]的巫女长。所谓“星宿厅”,乃是为国家祈恩避灾的巫术官厅,由国巫主宰。然而李朝以儒家立国,儒生大臣们一直激烈冲击着这一巫术机构,终致星宿厅被革除,厅中的老年巫女被处死,年轻巫女则被配给官员为妾婢。巫女长丽渊曾对王室立有大功,国王深悯其情,恰逢其时朝中选献美女为中国的皇帝充掖后庭,他便使丽渊乔装成女仆随同这一批贡女远赴北京躲避迫害,而丽渊所服侍的主人就是日后的静贵皇太妃。太妃薨逝后,丽渊便接着服侍太妃的女儿大长公主——詹盛言的母亲。

在詹盛言看来,丽渊与母亲身边那一大堆普通的婆子丫鬟没什么区别,如果非说有,那就是丽渊特别的寡言少语。但每当她开口,母亲总是会屏息谛听,因为丽渊常常能道出还未发生的事件,十次中有八次她的话都会得到应验。而

丽渊所做的第一个与詹盛言有关的预言,就是说他本不该存在——她推算出詹氏夫妇注定命中无子。果然,母亲在生下詹盛言的长姐后,其后整整四年始终未能再怀有身孕。母亲求男心切,又听信了一个道婆的鬼话,但只父亲一回家,就要摆出“偷瓜送子”的“法阵”:把一个新摘的南瓜戴上虎头帽,画上五官,再叫四个男童敲锣打鼓地送到夫妻俩的床头,次日做成南瓜汤喝下,据说南瓜与“男娃”谐音,这样就可以一索得男。母亲喝掉了数不清的南瓜汤,父亲更是烦不胜扰,大吵了多少回,以至于过家门而不入。丽渊终于看不下去了,这才说出有一个法子能够延续詹家的宗脉,但此举是逆天而行,恐怕有后患。母亲却执意求子,丽渊便请来了一尊泥胎娃娃,命詹府上下将这个泥娃娃尊为“大少爷”,香火上供,念咒作法,求其为詹家招弟。次年,詹盛言出生了。由于他是这个娃娃招来的,所以詹盛言自己也要把这娃娃当作大哥,他虽然是独子,却成了“二爷”。十二岁之前,詹盛言一直跟着母亲住在北京的公主府,每一年都会看到丽渊搭起七星台,为他那一个“娃娃哥”过寿增岁——那时候,他的名字还叫作“詹胜言”。

詹家是以武功世袭的侯爵,到詹胜言时排辈为“胜”字,这一个男孩子也的确是天降的千胜将军。他十二岁离京远赴辽东,被官居辽东总兵的父亲詹自雄收在麾下亲身调教,还不过十六岁时便已辅助父亲大破来犯的鞑靼骑兵,取得了十年来未有之大捷。朝廷为此在广宁城敕建了功德坊,詹氏父子一时间引天下侧目,但母亲发自北京的急信中却无一字的贺词,只说巫女丽渊断言大祸将至,詹家满门难逃劫数,唯二爷一人或能得脱,但必须将名字中的“胜”字改为“盛”,才好以子平术[82]推改命局。詹胜言从小就知道父亲最讨厌母亲的这一位陪嫁丽渊,背后都管她叫“乌鸦婆”;父亲甚至也不怎么喜欢母亲,詹胜言亲见过父亲和营妓在一起喝酒的样子,比在贵为公主的母亲身边快活得多。果不其然,父亲接到信就是一通大骂:“你那个公主老娘就是见不得老子好,老子出生入死才挣下这一份功业,她马上就叫这乌鸦婆来咒我!呸!老子大吉大利,你个乌鸦婆才有他妈的狗屁劫数!”骂够了,詹自雄把儿子詹胜言叫来跟前,告诉他他以后叫“詹盛言”。

此时,距白承如将陷詹家于大逆之罪,仅只三个月。

“三个月前你母亲来信叫你改名,就说只有你一人能避过这一劫。如今她已入宫面圣,若陈冤成功,你再折回来也不迟,若不成,你就直接过江逃到朝鲜。”父亲永远是军人做派,单刀直入。

詹盛言一咬牙,“那咱爷俩一起走。母亲是皇姑,就算驸马家的罪再大,也不碍着她。”

父亲勃然作色,“臭小子说什么混账话?这一走,那就真成了造反了!不走,要杀要剐随他去!只可惜老子一生为国卖命,浑身上下都是蒙古人留的疤,最后却没死在蒙古人刀下,倒死在自个儿人的嘴皮子上。”

詹盛言到底是年轻,一听见父亲提起“死”,眼泪直在眼眶里冲撞,“父亲,要么儿子留下和你一起死,要么你和儿子一起走,反正不分开。”

父亲又照詹盛言的脑袋给了一下,“你是老子还是我是老子,啊?!我是老子你就得听我的,哪儿来那么多屁话?叫你走就走!”

“父亲……”

“哭什么哭,你老子我还没死呢!擦干眼泪赶紧给老子走,这是军令!滚!”

父亲开始踹他,把他像狗一样一脚接一脚地踹出了门外,又“嘭”地踹上门,扣上了门闩。无论他如何拍门,父亲再也不应一声。最后,詹盛言只好在门外磕了四个头,一步一回首,向着自己渺茫的前程走去。

他只人匹马晨昏兼程,三天就到了抚顺城,一进城就听见了父亲被捕的流言。詹盛言不敢再走官道或在城中投宿,索性把马卸掉了鞍镫,纵其自去,好步行进山。他那马原就是灵兽,在广宁城就时常自游自食,这时却仿佛颇知主人已至穷途绝路,只恋恋徘徊。詹盛言爱抚它半晌,又狠下心刺了它两刺,它依旧不肯去。他一脚踹过去,一脚又一脚,终踹得他那爱马垂首连退。他拧身就走,身后全是它锥心的嘶鸣。

他先砍了一棵细杉,将树干削成了一根棍子,兼做手杖与防身之物,所幸在山里头走了三四天,并未碰着什么猛恶野兽,只不过常常有些貂鼠和飞禽如鬼魅一般驰骋来回。吃尽了带的干粮后,他就捕蛇抓兔,或摘野果来吃,渴了就饮泉水,夜间拢上一点火,就睡在露湿的松叶之上……生活虽艰苦,倒也难不倒他这个惯于长途行军之人。只是这一日骤降大雨,人被冷雨一浇,便有些发起烧来。他自己寻了些龙胆草来嚼着,一壁摸索着避雨之处,忽见脚下的深草里分开一条被踏平的痕迹,似乎有人走过。他寻迹而去,很快就见前头影影绰绰地立着一座石板所盖的小屋,想必是山家住民。他欲讨上一口热饭,忙拨开垂在面前的一束枯藤,大步疾走,耳边只听见雨拍树木之声与脚步踏过乱草的嚓嚓微响。也不知是他走得太急还是雨天路滑,脚底忽就踩了一个空,在一堆草叶里一绊,脚踝处立马传来一阵扎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