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万艳书 贰 上册》(13)

十二 久低昂

月亮从屋脊向中天走去,把悲欢的银尘涂抹进瓦缝和壁柱。

那被柳家深恨的狡诈敌人——唐席,他被噩梦唤醒,醒来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大床上。他总是一个人,但他并不孤单。

因为另一人就安住在他皮肤下、骨头里。

早在他还堂堂正正地叫作“庄易谙”,早在他还是詹“胜”言的时候,辽东的雪就已开始融化,花也在每一季开放又凋谢。他的父亲是他父亲的副将,所以庄易谙也是詹胜言的玩伴。自詹胜言十二岁来到军营里,他就是那个由将领子女们所组成的小团体里当仁不让的王子,是每个男孩都竞相取悦的对象,失败者将在羞惭和嫉妒中黯淡,庄易谙却日益璀璨——尽管他从未刻意讨好,但詹胜言却给了他最多的青睐。他们天性相惜,很快就变得形影不离。

唐席追想起来,庄易谙和詹胜言初次的触碰,应该只像狼崽和狼崽的互咬那样,不过是纯然的、友情的证明。他们总是在勾肩搭背,庄易谙也从未有过任何异样的感受。事情忽起变化,是在一次荒诞的插曲后。那天,大帅詹自雄在私底下大发雷霆,只因少帅詹胜言在营房洗澡时,竟被一个材官凿壁偷看。

詹胜言把这当笑话讲给他听,庄易谙也觉得可笑极了,他最初只是想弄明白那有什么好看的,所以也盯着出浴的少年看个不停。

结果,那挂满水珠的精美脸孔、湿淋淋的优雅身体犹如纯金的战车一样碾过他,把他碾作血尘。

再后来,日常里最简单的玩闹和抚摸都开始令他战栗不已。他们一群小伙子骑马冲过野草及膝的高地,又在草丛里打闹翻腾,每个人都沾满了马臊和汗气,难闻得要死,唯独詹胜言闻起来依然像是传说里包治百病的仙草,清新又苦涩。他枕臂仰卧在那儿,庄易谙躺在他身畔,只想翻过身压住他,将他压成碎片、吸入肺腑。当他们起身时,他鼓足了杀人的勇气,把一贯放置于他肩头的手环绕去詹胜言腰间,詹胜言并没有推开他,反而扳过他脑袋,对准他耳朵眼说话。

庄易谙什么也听不见,彻彻底底被自己火炽的爱心焚毁。

隔过三天后,他又试了一回——拿手搂住他的腰,詹胜言依旧毫无反应,但庄易谙却始终再未敢越雷池一步。尽管有无数次,只需他一转头,就可将嘴唇贴住詹胜言的嘴唇,从而得到那日夜折磨他的问题的答案。但是——

万一他嘲笑他呢?万一他暴怒?万一他将他引为耻辱,甚至耻于再提及他的姓名?他们都是被训练成为战士的人,他们都有着无与伦比的荣誉感。

比起令所爱蒙羞,庄易谙宁可自我了断。

就这样,他在热望和胆怯的撕扯中又度过了一年。第二年,女真人攻打大凌河,十五岁的詹胜言违背父命,出关应战,惨败后,他被搜救回营,却重重挨了一顿军棍。

庄易谙去看望他,詹胜言趴在那儿,形状完美的臀部裸露在外,血痕交错。庄易谙喘不过气来,被自己脑海里第一个不要脸的念头给吓住了。就在这时,外头吵吵嚷嚷的,进来了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那是广宁城有名的当红妓女。也不知怎么了,庄易谙一下子气得要死,他拉过毯子,盖住了伤者的屁股,但他没法不注意到詹胜言打量那女子时,浮现在眼里的佻达欣喜。

青春期刚一来,詹胜言无与伦比的俊美就使他堕入了诸多女子的争逐中,而庄易谙也不得不承认,他对那些女人也报以不相上下的热情。他是那么急于做一个男人,所以永不会接受当任何人的男孩。

最残酷的一季终于来临。詹胜言失踪,整个辽东铁骑遭到大清洗……末日前,庄易谙听从了父亲的嘱告,刻意战败被俘,借逃往敌营,避过了自己人的审判。

他和詹盛言再见已是多年后。这两个同样死里逃生、同样受尽了摧残的男人,再也不是驰骋于人生的骄矜小将,他们一个变成了酒鬼,一个成了黑道的渣滓。但他们自幼缔结的纽带却依旧牢固,他们像十二岁时一样彼此忠诚、彼此信赖。而至于友谊之外的一切,唐席选择绝口不提。就在最绝望的年头里,他已然学会了依靠对詹胜言的饥馑本身而饱足,令最彻底的失败成为永恒。

他始终记得那一年炎夏,他曾如何渴念着将那个毫无觉察的男孩在身下压碎。因此,如同赎罪一般,他决意把下半生都投注在保护他周全之上。

唐席没法再入睡,他的心怦怦跳,他下床,给自己倒上半杯酒,渴饮一空。临睡前,他已接到了线报,尉迟律同意合作——与他们联手除掉尉迟度。

倘若计划顺利,三天之内,这一对孪生兄弟就会经由一场暗杀而调换身份,人们会认为死去的那个是替身尉迟律,但实际上,尉迟律会顶替尉迟度成为“九千岁”,这个全新的九千岁即将颁布的头一道政令,就是释放安国公詹盛言。

詹盛言在狱中现有个女孩照料着,而且那女孩是自愿入狱——唐席知道,他的少帅哪怕又瞎又瘸,也逃不开他那个烂桃花的命!唉……只要他开心,他可以再找上一百个女人去照料他,他一出狱,他就为他把整座槐花胡同都掏空;尽管唐席愿献出生命,以换取守在那个位置上的是他自己。不过没关系,他早习惯了詹盛言身上洗不净的脂粉气,犹如牛马习惯了承受鞭打。

或许,直到他末一口气,这鞭打才会止息。但起码,他能够终结落在那个人身上的惨酷折磨。

“少帅……”唐席小心翼翼地把他含在口中,和着酒。

鸟儿啁啾起来,天快要亮了。

最后一天。

明泉一直记录着日子,这是最后一天。

唐三爷曾说过,她得以留守京城的理由就是为母做孝。商大娘去世后,从头七到尾七,一共七七四十九天。假设过了四十九天后,尉迟律还迟迟不能决定与他们合作反水,就说明哪怕死亡带来的冲击也无法冲淡他对弟弟尉迟度的恐惧,那么整个谋划就算是流产了,作为核心人物的明泉也必须出逃。

但明泉不甘心。她太期望亲手完成这一桩“大业”,她昼夜都沉浸其中,坚信自己的出生就是为促成尉迟度的死亡。

她生在辽东,原名“翩翩”。父亲年轻时曾是辽东总兵詹自雄麾下的骑兵,但随詹家的倒台,詹家军也遭到大举裁撤。翩翩的父亲回归宁远原籍,回乡的次年就成了亲,妻子是一位剑舞艺人,就是翩翩的母亲。母亲深爱着她那对鸳鸯剑,在婚后也不愿停止卖艺生涯,父亲干脆就替她伴鼓、陪她走街串巷。曾有人在背后嚼父亲的舌根,说他是个叫妻子抛头露面的孬种,但母亲对翩翩说:“你爹是受过大帅亲赏的勇士。有次,他们只剩下十来人守一块阵地,你爹就用拒马[1]围成了战线,每一根尖桩上都挑着一颗前日被他们砍下的鞑子的脑袋。”翩翩被战争的图景震撼到了,“真的吗,爹?”父亲挠一挠他下颌上的一道刀痕——一道翩翩至今还能在梦中亲手触到的战伤,“真的呀,小丫头!爹不怕人笑,爹根本就不在乎那些人,但只要有谁敢拿你娘开涮,爹今天还会砍下他脑袋挑在枪尖上!”爹和娘对望着笑了,笑眼粗鲁又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