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3页)

蜡烛、葡萄酒、牛奶、水。他又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她要了花生酱和果冻,还说有红加仑的话也带点过去,另外再带点沙丁鱼和第戎芥末——别紧张,她会付钱的。要鱼?要鱼还是付钱吧。

豆子热好了。他把它们倒在一片面包上,面包已经风干了,但没有发霉。他又挤了点番茄酱上去,然后开了罐啤酒,边吃边看气象频道。大雪将在中午时分停止,但明天还将继续,正好用来休个长周末。

他尽量不去回忆在大雪纷飞时和卡拉相依相偎的画面:热乎乎的巧克力,咯咯的笑声,对爱情边界的晕眩探索。

豆子变冷了。他几口吃完,然后裹上厚厚的衣服,出门去买杂货。

在亚克朗买的战斗靴相当笨重,但在沿着山坡往下跋涉时始终保持干燥,摩擦力相当好。风已经小了一些,他简直要喜欢上在户外行走的感觉了;也可能只是庆幸自己不用傻乎乎地单独待在公寓里。

杂货店里只有许愿烛。他为母亲买了一盒二十四支,又买了两壶水、一盒五升装的加州葡萄酒。他把水提在手上,其他东西全都放进背包,然后费力地朝红线车站走去。

母亲的住处就在两站开外,但到站之后,还得再走上一里地。等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他暗自抱怨应该只带一加仑水的,母亲可以用葡萄酒刷牙。

虽然他没带来火柴,蜡烛点不了,但母亲见到他还是很高兴。马特四下找了找,结果在父亲的旧工作间里找到了几根火柴,他知道父亲有时会躲到那儿去抽两口大麻。母子俩在厨房坐定,喝了杯葡萄酒,吃了几颗巧克力,只是干巴巴地看着对方,没什么话说。见状,马特说自己得回去干活了。他没说谎,只是那活儿也没那么费劲。

他在回家的路上,顺带买了葡萄酒和够用几天的杂货,又买了个罩板包装的廉价摄像手机。哈佛广场的“无线电小屋”有卖小型纽扣摄像头的,但那玩意的价钱跟这个新手机差不多贵,再说他也不想错过校准仪重现的场面。

他出了地铁往家走去,风雪又刮了起来。到家时已经冻得浑身发抖。他朝桌子上一瞥,见机器还没有回来,就走进厨房烧水,顺便煮点咖啡,也让双手暖和暖和。

捧着热咖啡在沙发上坐下时,离机器重现还有一个多小时。他抄起笔记本,在计算器上点了两下,列出了一张短小的清单。

1.(1.26秒)(估计返回时间)

2.(15)

3.(176)

4.2073秒

5.24461≈6小时48分

6.3.34天

7.39.54天

8.465天

9.5493天≈15年

这么说,得好好计划一下:如果的确存在这么个简单的线性关系,那么下次按下按钮,这东西就会失踪三天;下下次,一个多月;然后是一年多,然后是十五年,越往后间隔越久。

也就是说,这东西是台时间机,但这台时间机没什么用处,除非能想个法子让它能逆转,比如,先是前往十五年后的未来,然后带着那天的股票指数回到现在;要不带回未来十五年每届世界职棒大赛的获奖名单也成。如果只是想前往未来的话,站着干等就行了,有去无回可没什么好处。

他又往下算了两个数字:177.5年和2094年。要真能走那么远,那简直就像是在拜访外星球了。问题是,这不是威尔斯的小说,一旦上路,就没法回来告诉大家未来有危险的摩洛克人,未来也许是寂寞的,也许只能和摩洛克人互相嘀咕。

但未来也可能是个高科技世界,未来的人可能学会了让时间机逆向行驶的方法。

不可能,要是他们真能做到,我们就可以见到他们在股市和赛马场上做手脚了。

话说回来,未来的人可能和我们长得一模一样。或许他们经常回来,挣上几个小钱,然后重返未来。雷·布莱伯利效应自然是免不了的,现在的微小变化足以对未来产生深远影响,留神脚下,别踩到蝴蝶。

他脑袋里左思右想,眼睛还盯着机器消失的地方。已经四点四十八了,什么动静都没有。他渐渐焦虑起来,但刹那间,亮光一闪,机器出现了,距离四点四十九还有个几秒钟,看来公式得稍微改改。

那枚两元硬币还在老地方。刚才真该在硬币边上放块表,再放个关着实验动物的笼子和一台摄像机的。

他检查了玛德亚燃料电池,电量99.998%,低了0.001%,电路没有闭合,可能是因为电容变低了。

看看下一个数据点吧。下次消失的长度是三天又八小时,掐指一算,刚过周一的午夜,到时候就请病假吧,马尔什可是不会想他的。

但他会想这机器的。能在周二前造出个复制品吗?要是零件完备,再有张设施齐全的工作台,造个复制品根本不在话下。可周末学校关门,城里的商店也多数歇业,要集齐零件很有难度。总不能跑到药店去买1克砷化镓吧。

就算学院还开着,手续也相当麻烦。当然了,如果是借的话……

马特在MIT做过5年学生,工作也超过3年了。他拉开万宝抽屉,从里边抽出一个大钥匙圈,上面串了二十多把钥匙,都用贴纸标明了用途。

其中的一把是万能钥匙,MIT的门十之八九都能打开,但那些大部分是教室和实验室,意思不大。其他的用来开特殊的办公室和储藏室。

多数学生在MIT呆上一阵后都会有马特这样一串钥匙,要不就是认识像马特这样的人。MIT有个可敬的传统:只要不干坏事,尽可破门而入。大一下半学期的时候,马特跟着前辈在半夜里游览了MIT的腹地。他在漏着臭氧、淌着石油浓缩物的半秘密过道里徐徐行进;他蹑手蹑脚地走过进行中的实验,只参观,不动手;他见过一个个房间里装着价值百万的设备,全都没人看守,保护它们的只有黑客的荣誉准则:别人的研究不能随便动手。

偷窃也是不行的。可要是为了学院的项目就不算偷了,是吧?

他在电脑里列了张自己的实验室里(应该说是马尔什教授的实验室)找不到的配件清单。他知道去哪儿找这些配件,因为那机器他已经造过一回了。

现在是周六晚上,暴雪下得昏天黑地。要是能在这时候遇到什么人,那一定也是来顺东西的黑客,要不就是清洁工或保安,反正都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地方他已经领着大一新生进进出出几十回,抱头鼠窜的时候只有两次。

他把剩下的咖啡灌进了保温杯,又做了两个花生酱果冻三明治,然后把食物、电脑、钥匙圈一起放进了背包。接着,他又倒空了一个装多种维生素的罐子,在倒出来的药片里挑了一片利他林。他把它掰成两半,吞了其中一半,另一半用一张纸包了,放进衬衫口袋——待会儿要干通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