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山中夜谈

蒋彧整个部门的开发人员一共来了十七人,加上带来的家属,还有户外俱乐部派来带领他们的领队,一共快三十人。这么些人,临近中午才陆陆续续在出发点的小镇聚齐。

在小镇餐馆吃了午饭,稍作休息,领队们便把提前打包好的物资从车上搬下来,分发给大家。

除了帐篷、食物和饮用水等公用物品,还有给每个人准备的登山杖、防晒帽和防风衣等私人物品,真正做到了他们宣传的“一条龙服务”。

派发完物资,大家驮着东西,跟着领队改为步行,开始进山。

山脚下道路开阔平坦,这种形式的团建像极了小时候和同学老师一起的春游,大家也一起返璞归了真,一路有说有笑。

骤然从城市朝九晚五的生活里解脱,满眼夏日郁郁葱葱的山林,呼吸着清新冰凉的空气,不由得兴致很好,在几个领队的带领下,唱起了歌。

今天下午的任务就是在徒步的起点附近找一处地方扎营,然后野炊做饭。一听有野炊,大家兴致更高,连行程都加快不少。

大约爬了一个钟头,一队人爬上了一座矮山的山顶。

这山顶有很大一片平地,上头还留着别人露营过的痕迹。领队一声下令,队伍便在这地方“安营扎寨”。

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四个领队将这些人分成了四组,在平地上划分四个扎帐篷的区域。每组七八个人,比赛那一组最先完成。

虽然是很弱智的游戏,但这种情况下,大家还是乐此不疲。

蒋彧组的女孩多,他和齐弩良再加上领队成了“主力”。他们领队是个姓王的小年轻,据他自己说他二十四岁,但露营经验已经有五六年了,只是俱乐部嫌他年轻,才开始带队不久 。

因为常年进行户外活动,小伙子一张脸比这群人黑了好几个色号,一笑起来就露出一排白牙,有些腼腆。

他一边帮忙,一边指点大家:“先把内帐铺开,铺平整再上撑帐杆儿,要不然帐篷撑不平。”

小董和宇妹儿两个女孩心灵手巧,竟是搭得最快的。但搭好后,却被王队说让重来。

“你们这个入口要调个方向。”

“为什么啊,都搭好了。”

“这边背风。你看别人搭的,都是口朝这个方向,要朝同一个方向,夜里进出才不容易互相冲撞。”

小董懒得干,嗲着声音:“不太会拆,小哥哥帮下忙嘛。”

小伙子显然初混社会,抵挡不住女生的示弱,顿时有点羞涩:“稍等,我先帮他们把地钉弄好。”

蒋彧和齐弩良的帐篷已经搭好了,正在固定风绳。这一步还是有些技巧的,需要有经验的人来弄。

见领队要被叫走,蒋彧忍不住:“领队,你初入社会,很多事情不懂。这平时都是拿扳手自个装办公桌的狠角色,今儿不知怎么突然就弱不禁风了。”

被蒋彧说得一张巧克力色的脸也泛了红,王队还是挪去了女孩那边。

“组长,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欠。”

“你才知道?”小董跟宇妹儿说,“昨天老李说想让女儿去上个乐器班,不知道学啥。组长说可以学古筝,反正老李抠门,乐器钱都省了,直接用他脑门就能弹。”

宇妹儿想起老李那从左边鬓角一直拉到右边的几缕稀稀疏疏却均匀铺开的头发,还有头发底下隐隐约约的秃头,没有比古筝更形象的,不由得大笑起来。

虽然老李人不在,但他的精神仍然发挥着余热为大家带来快乐。

齐弩良不认识那人,低声问蒋彧什么意思,蒋彧便把老李的情况给他说了。他一边憋笑,一边埋怨:“以后别这么说同事,不好。”

“没什么的,他们还不是一样开我的玩笑。”

齐弩良转念一想,能开得起玩笑,说明同事之间的关系还挺好。

以前他一直担心蒋彧的人际交往,没想到他小时候那么冷漠那么独的一个人,现在却和大家融入得很好。

“他们都说你什么?”

“说我是妻管严呗,还有炫妻狂魔。”

齐弩良不是很明白这话什么意思,只觉得蒋彧没必要多此一举。就算为了融入大家编了个对象,也用不着总提。

“既然都不是真的,你就少提这些吧。撒一个谎,要用一百个谎去遮,宁可不说话,也不要随便胡说八道。”

蒋彧把一句“谁说是撒谎”给憋了回去。

帐篷搭好,大家又去附近的小溪取水,拿了简易餐具和灶台开始生火做饭。

平日里甚少下厨的都市白领们,这时候争先做“厨师”,平日里不屑一顾的预制食品和方便面,这时候却成了美食,吃得不亦乐乎。

等吃完收拾好,太阳已经落了山。

山间的夜晚降临,冷风簌簌,鸟鸣凄凄。大家都穿上了防风外套,围在便携火炉周围,聊天喝茶,有一种别样的惬意。

一个领队突然说:“我先给大伙儿说说咱明天徒步的路线。”

听到要说正事儿,人群突然安静下来,所有人目光都转到领队脸上。

“明天我们要先回到山下,然后从今天看到的那条西边的小路前进。先爬山,但不是今天这个,是那边那座,”他顺手指了一个山头,比这边高了不少,“半山上有一处山泉,取名叫甜水泉,因为里边的水是真甜,你们也可以留瓶子装点回家。”

另一个领队突然插话进来:“但是我劝你们最好不要装。”

“为啥?”

见有人兴趣调了起来,他故意卖了个关子:“泉水旁边还有一颗很大的歪脖子松树,它树干的中间部分是凸出来的,”领队在胸前化了个幅度,“很像女人的胸脯,都说这树以前不长这样,因为一件事,才变得这么奇怪。”

“什么事儿啊?”

领队神秘兮兮地:“九几年的时候,全国各地的犯罪都很猖獗,首都也不例外。那时候北京有一对儿非常有名的雌雄大盗,转搞飞车抢劫。别的抢劫犯都是只抢财物,他们不一样。他们是女的开摩托,男的抢包。一般都是抢完包就跑,那个女贼的驾驶技术好,别人往前追的时候,她已经原地调头。这时候男人就会拿出别在车尾的榔头,一锤子敲到被抢的人脑袋。”

人群里有人倒吸一口凉气,火苗的光在领队眼睛里跳跃着。他讲得真实,其他人聚精会神听着。

“所以被抢的人基本上都一命呜呼,就算活着也多成了植物人。他们都在晚上犯罪,那会儿侦查技术不好,也没什么摄像头,加上见过他们的人都死了,警察的侦破难度很大。

“但夜路走多了总会撞鬼。在他们多次犯罪后,警方抓到了线索,开始抓捕。

“抓捕过程中,女的中了枪,这对亡命鸳鸯一路逃进了这片山。那时候这些山都是荒山,根本没人进来,也没有路,警方想在这座山里抓人很难,只能在下山的必经之路封锁,再慢慢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