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连衣裙29

凌晨一点半, 丁厌解锁公寓的门,回到自己久违的小家;今天行程虽满,他却丝毫未感到困倦, 进门就先去浴室洗澡,他喜欢在身体最轻盈放松的状态下试换女装, 更有仪式感。

但他洗完澡出来, 楚瀛人却不见了。他发消息问:你去哪里了0.0

他只是单纯地询问对方的去向, 没有别的心思,也希望楚瀛不要把这当作某种暗示。

楚瀛:我在这边, 你弄好了过来。

:过来干嘛……

丁厌的眼前闪过上千帧少儿不宜的画面,他千真万确还没准备好和男人那个什么。

楚瀛:你不饿吗?我做了点吃的。

:哦!我换好衣服就来!

嗐!原来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也不一定吧。丁厌的脑回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楚瀛那一肚子心眼儿, 还是小心为上。至少要立场坚定地申明自己绝不可能陪他玩什么稀奇古怪的play……

如果能只停留在亲一亲的阶段就好了, 只亲的话, 他还是能学着慢慢接受的。

***

宵夜是加餐, 适量就好。楚瀛从冰箱拿出一块金枪鱼排,解冻、腌制、调汁、配菜,总共花了将近40分钟。

丁厌给他发微信时,他正好在切番茄。

当他在锅底淋上橄榄油,将腌好的鱼排送入升温的锅中,适逢门铃响了。

楚瀛不慌不忙地走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身量细瘦的高个子女孩, 她穿了一条裙摆有蓬度的小黑裙,光裸双腿玉白无瑕, 脚上的高跟鞋后跟缀着红的绿的娇俏绒球;她是黑色长发, 戴了一支十分卡通的麋鹿角发箍, 发丝间晃荡着雪白的兔毛耳坠。

没有化妆, 只浅浅地涂了一层山莓色唇釉。

丁厌的瞳色深, 一双眼睛亮而有神, 侧肩从他的身体与门的夹缝间溜进他的房子,嗅了嗅空气,说:“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鱼排浸润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和美妙的肉香,在焦黄的肉质表面撒上胡椒、盐、香料,再等待几分钟,由银亮的铲子铲起,盛进洁白的圆盘。

红艳艳的多汁番茄也用余温煎过,熟烂地摆在盘边,饮料是两杯柠檬汁;富有营养而清淡的一餐就做好了,主菜与餐巾、刀叉、玻璃杯一同摆放到桌上。

丁厌望向他的眼神,难得带有几许崇拜,“你是会做饭的。”

楚瀛:“你不会做饭?”

丁厌拿起餐刀切下一块鱼肉,小口品尝,然后喝了点果汁道:“我不会做,我太笨了。”

“这和聪明笨有什么关系?熟能生巧而已。”楚瀛习惯先吃配菜。

“不,做饭多少还是需要天赋的。”丁厌说,“我记性不好,火候和口味都没法掌握,还时常分心把锅底烧糊,就是性格不合适……”

“但你都能学会开车,学做饭又有什么难的?”楚瀛道。

丁厌:“你非得让我说出,我就是懒、不爱碰锅碗瓢盆和油烟,你才满意是吧。”

楚瀛发笑道:“很抱歉。”

一块鱼排的份量哪够填饱肚子,但夜里吃多了不好消化,所以六七分饱足矣。丁厌爽快地结束用餐,用餐巾擦了擦嘴,喝光了酸酸甜甜的柠檬汁。

“感谢款待!改天我也请你吃饭!”

“嗯,好。”楚瀛同时放下了餐具,然后端着杯子喝水,并问,“还想要甜品吗?”

丁厌抿着嘴唇,说:“如果……你家有冰淇淋?”

“还真有。”语毕,楚瀛去冰箱拿出一桶香草味的冰淇淋,洗了两只新杯子,挖了三颗球,摘下两片薄荷叶点缀,插上小勺子递给他。

丁厌在看手机,头也不抬地伸手接下杯子。他在家时拍下了今夜的装束po到小号上;除夕夜熬通宵当夜猫子的网友不在少数,火速集结在他的评论区和点赞列表。

-第一!迟来的圣诞节福利?

-啊啊啊啊姐姐头一次发腿照

-这鞋什么牌子的,好可爱……

-老天爷啊,维纳斯看了你也要自惭形秽

-美女新年快乐!

楚瀛窥见他的手机屏幕,道:“这么说,他们是先于我看到你这身打扮的?”

“可是你能看见脸呀,他们又看不见。”丁厌识趣地翻过面放下手机,吃了口冰淇淋,咬着勺子感触道,“你好像哆啦A梦,我想要什么你都能给我。”

“我有那么胖吗?”楚瀛也不会当真计较他发照片,坐下解决自己那份甜品,吃相斯文而不失效率。

“我哪儿知道,我又没看过……”丁厌说完,真想扇自己两耳光,这说的什么话这是。

也许是吃多了,脑子短路了;我的大脑为什么天天短路呢,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两瓣聪慧的脑花。

“那你想看看吗?”

“啊?”

楚瀛又笑了,勺子搁到空杯子里。“有时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明显是真傻呀……丁厌想了想,没说。哪有人会承认自己傻的,傻子也有自尊的啊。

对方换了话题,“鞋子怎么样?大小合适吗?”

丁厌:“刚好合适,你怎么会知道我穿39码半?”

“看出来的,我很关注你。”楚瀛的两条手臂靠在桌面,是松弛亲近的姿态,“不过我主要是想问,舒适度如何,磨脚吗?”

“新鞋子哪儿不磨脚的,尤其是女鞋,特别是高跟鞋。”丁厌颇有心得道,“你别误会,这和价位没关系,五百、一千、六千这三种价格的高跟鞋我都买过,每一双都会磨出血,大概就是美丽的代价吧。”

“穿着这么辛苦,但还是喜欢?”

“嗯!”丁厌畅谈起感想,“我是男的,痛了难受了还可以脱掉,穿回男装;但我的前女友,她也不矮,可每次去应酬,她的上司就要逼她穿得正式点,其实就是要她穿裙子和高跟鞋,她那几次回家脚趾都肿了,疼的要命,所以她恨死那个老头了。”

曲荷选择出国读博,也有工作环境不如意的原因。

楚瀛追问:“那你是如何安慰她的?”

“我只能为她按摩,帮她上药、贴创口贴。”丁厌气馁道,“安慰人我不会,她常说我一张嘴就暴露智商,还说我要是个哑巴就好了。可我也没有那么烦人呀,只是嘴有点笨。”

“你们这些聪明人,就爱从我这种笨蛋身上找成就感。”

楚瀛:“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你问曲荷啊?”丁厌仰靠着椅背,手指在餐桌边缘按来按去,假装那是琴键。“就外面喝酒的认识的,她把我当成知心姐姐吐槽前任,然后我说我是男的,她反而更开心了。之后约会了几次,就顺其自然地在一起了。”

“很羡慕。”

“羡慕什么?你难道会缺恋爱对象吗?”

楚瀛摇头,解释道:“我是羡慕她想和你在一起,是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