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郡县与行省(第2/2页)

而与郡县制相佐成的,就是乡官制。

这造成了中央王朝必须要依靠,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哄着郡县乡三级官吏,方可完成对于郡县乡的管理,地方上的权力,显然过强。

而唐代的节度使藩镇,虽然在表现形势上与郡县并不一样,但内涵与郡县制,乃至两汉魏晋南北朝的豪强世家,属于一个大方面。

都是地方势力过强,甚至形成了完全可以独成一国的模式。

而与这其专在下相对应的,又是其专在上。

那就是郡县制时期,中央虽然不能深入插手地方的架构,对地方势力的驱动更是个不小的问题。

但全国的好处,又太过于集中在中央层面。

这造成了国家财富,多半集中于京师以及京师所在的关中、河洛地区。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中央虹吸了地方的一切,包括税收、人才等。

这种政治结构,在汉唐都造成过巨大的影响和破坏。

安史之乱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就是李唐王朝过于在乎关中,而吸血地方太过分。

不然光是安禄山一个胡儿,没有河北整个阶层的不满与反抗,是造不成这么大的伤害的。

那对于张昭来说,乡官制,就算有再多的好处,也没有意义了。

他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要收地方之权,杜绝藩镇割据的局面再出现,那就不能用地方高度集权下产生的乡官制。

那么对应役职制的上层政治建筑是什么?

当然是两宋萌芽,元朝集大成,到了明清定型的行省制度了。

这种制度,用行中书省的名义,以授权的形式将部分权力交与地方使用,但一切治权皆属中央政府,行省只是中央的代理而已。

在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可以掌握一部分的情况下,又将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借行省的形势集权于中央。

这才是未来的趋势,张昭的地方层面的大改革,也将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