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直直地盯着橱窗玻璃反光中那个黑色长发的年轻女孩,反复摸着自己的脸确认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

这是一张没有任何橘皮组织和皱纹,充满胶原蛋白,哪怕不用化妆也很可爱的漂亮脸蛋,眼神中也带着一些清澈的愚蠢。

对,这是我。

一个刚毕业回国实习不久,但因为受不了上司和同事,可能赚不回自己留学学费的I人大学生。

——好消息,作为老富婆死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回到了自己原本的身体里,身上穿着靠妈妈买的名牌热裤皮靴以及吊带上衣,整个人都充满自信和活力,辣到不行。

但是还有个坏消息。

因为我并没有回到正确的时间点,并不是在自己家中!周围的建筑依旧是上个世纪的风格,日期是1890年7月25日,离老富婆被杀后过去了两个月。

为什么?!

我几乎在心中尖叫,花了好一会时间都没能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按照常理来说,灵魂转换的穿越者死后有可能会回到自己的身体里,我现在确实是回来了,然而不是现代!

这个崩溃程度简直不亚于发现自己一开始穿成八十岁老富婆的时候!甚至可能还不如那时候,因为现在虽然变得年轻了,但却一无所有了!

没有舒适的庄园大房子,也没有能照顾我生活的管家和仆人,甚至连为了钱而假装讨好我的迪亚哥也没有了。之前我嫌弃富婆太老,视金钱为粪土,讨厌迪亚哥的倒贴,而现在发现没有钱后,我终于意识到我错了!

人可以没有素质,但不可以没有钱!尤其是当我发现我可能要流落街头变成流浪汉的时候。

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啊?这是本体穿越吗?魂穿好歹还能解释,但本体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别告诉我其实是像诡〇之主里的剧情一样世界突然毁灭了,我作为天选之子被未知力量保留下来到了二周目的世界……那我要发疯的啊!

现在的状况比之前的地狱开局没好到哪去,虽然变年轻了,但问题是一分钱都没有。

之前埋的黄金如果没被发现的话倒是可以取出来,只是现在我来到了新的出生点——华盛顿!

我已经不想去想自己为什么是在华盛顿海滩醒来的,重点是华盛顿离芝加哥大约有1100公里,这个时代没有车也没有修公路,骑马过去要好几天,我也没钱买火车票。

眼下唯一的办法看来就是先找个餐馆打工,赚到路费后去芝加哥取出黄金,考虑到芝加哥之后都是□□和穷人,最好的选择是去曼哈顿买房,然后开始当咸鱼。

不过我很怀疑能否说服乔尼相信我就是格温妮丝,让他把遗产还给我。问题是我变回原本的自己后那好像也不再是我的遗产了……而且最要命的是,我现在的身份还是亚裔。

虽然这个时代好像和我知道的历史不太一样,好像没有颁布排华法案,总统也不是我知道的那位历史总统,似乎是个很努力工作又公平,一心想把国家建设好的人。

就是法尼·瓦伦泰这个名字真的很怪,总统叫Funny·Valentine,哪个正经人会叫“有趣的情人节”?简直像个□□明星的艺名……总之亚裔依旧做什么都被歧视,就在刚刚我已经感受到周围那些不友好的眼光了,好像自己站着呼吸都是错误。

“让开,没钱别挡在这里看着不买,肮脏的黄种人!”

我才盯着反光玻璃走神一会,从商店里已经走出来一个看起来脸色不善的男经理,他穿着笔挺的西装,留着小胡子,态度凶恶地驱赶我。

“影响我们接待客人了!哦,你穿的倒是不错,哪里偷来的衣服?”

……曾经身为富婆的时候大家都对我很尊重,一旦变回原本的自己,就能深刻体会到这个狭隘的时代里的人们有多么恶毒刻薄,尤其是在对待亚裔的时候。

虽然知道时代的局限性,但我依旧有些恼火。只是我现在毫无办法,如果他动手打我的话,吃亏的只能是我,警察肯定会不听任何解释就直接抓我而不是白人……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眼前慢慢显形出了一个手握权杖,戴着王冠的骷髅,伴随着浓雾一起,犹如鬼魅般缠上了那个白人经理。

“——?!!”

我一下子惊呆了,还没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经理好像看不到那东西,也没有察觉到那团浓雾,骂骂咧咧地准备转身回店内,那个皇冠骷髅突然高高举起它的权杖,猛然刺穿了对方的右手。

“哎哟!”

经理吃痛地大叫一声,他顿时低下头,一脸茫然地盯着自己莫名其妙被穿透的手。而我看到那团浓雾慢慢钻进了他的伤口,然后经理的手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

“手,我的手怎么不听话了!”

他惊恐万状地盯着自己的右手,那只右手就像是受到了什么东西控制一样拽着他往前,经理拼命想要抓住自己的手,然而下一瞬间,他的右手突然一把按到了一个红脖子壮汉的屁股上。

“……”

场面突然安静了下来,红脖子突然停下脚步,眼神极为恐怖的看了男经理一眼。

“……不,不是的,对不起先生,这是个意外!”

经理顿时哆嗦了起来,他连忙发出讪笑,并试图把手抽回,然而他的手依旧不受他的控制,在他用力拉回去之后,再次又重重地拍上了红脖子壮汉的屁股!

“我看你是在找死!”

红脖子一拳打了过去,经理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直接被击倒在地。

“真恶心!”

红脖子朝经理身上吐了口口水,转身骂骂咧咧走了。周围看到刚刚发生事情的人都不敢吱声,戴着皇冠的权杖骷髅漂浮在人群中间,但却仿佛无人注意到它。

我错愕地看着倒地不起的男经理,以及慢慢从他伤口里重新冒出来的雾气,突然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

曼登·提姆之前说过,只有拥有替身能力的人,才能够看到替身。

老富婆曾经和J·盖尔一起穿过一个叫“恶魔掌心”的地方,

J·盖尔觉醒了杀人魔的能力,

老富婆虽然从未展现过替身,但并不意味着她没有。我当时看到了曼登·提姆的替身,但我作为富婆的时候没能使出过替身,很有可能是那具身体已经太老了,不足以发动超能力。

而我可能继承了富婆的替身能力。

刚刚我才开始生气,这个皇冠骷髅就自动出现并攻击了那个对我不友善的家伙!它显然是在执行我的意志并保护了我!

身体一变年轻,精神果然也不一样,突然感觉整个人好像也没那么丧了,原来我也有超能力!

虽然比起曼登·提姆的绳索,甚至能变成恐龙的迪亚哥,我的替身是个戴着皇冠的骷髅似乎有些吓人。它攻击发动的前提似乎是要在对方身上开个洞,然后和骷髅一起出现的浓雾就会钻进去控制对方的身体……听起来真的很恐怖!像个邪恶巫婆才会有的能力,倒也和原本的老富婆挺相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