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章 序幕:独白

民兵教导队的那个士官长没有骗我,必要的经验在关键时刻可以救你一命。

若不是那一个月以来的集训,恐怕刚才我在睡梦中难以避开那致命的一剑——突如其来的攻击引起了闪电一般的警觉,将我从酣梦之中扯醒过来;我睁开眼睛时映入那柄锋利的长剑,忍不住一股透彻心肺的寒冷从心底升起——

真是令人心悸!

不过说实在话,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反应过来的。或许是长期集训养成的一种本能,我在千钧一发之际侧过头,令那柄剑擦着耳朵刺了下去。

千钧一发——

然后我才看到了那柄寒光四射的精钢长剑上布罗曼陀怒放的黑玫瑰徽记,它镶嵌在一枚四四方方的铁盘上。我愣了一下才分辨出这个东西,“玛达拉的亡灵大军!”仿佛一盆冷水从头淋到脚让我彻底清醒过来,狗日的,这些鬼东西怎么会在这里?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是在布契乡下的一所老宅度假,这是我祖父生前留下的一处地产,我征求了家中老头子的同意,在这里暂住并帮他打理这间老屋。

我母亲是卡地雷哥人,这大约是我身体中唯一最接近贵族的血统。不过我父亲只是一个平凡的磨坊主——他甚至不像我祖父参加过著名的十一月战争,领过烛火勋章——而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中年人。

而我,我是一个王国中随处可见的平凡的年轻人,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参军或是出去冒险,挣一份大大的家业回来。

或许最后再找一个美丽动人的妻子共度余生,真是完美!

但闲话休提,现在床边有一头可怕的亡灵要干掉我这个事实让我心如乱麻,所幸平日里教官教的那些东西还在脑中,没有因为一团乱的心思而被抛到九霄云外。我在一瞬间回想了一下,我的剑应当是放在床边,但那具骷髅一定不会让我有机会出手去拿剑——现在我才发现这真不是一个好习惯,下次我一定记得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当然这些想法都只是一瞬间存在于我的计划中。

我本能地顺势向外一扑,整个人滚下床的同时将站在我床边的那具白骨森森的骷髅扯倒在地。此刻我牢记教官在第一次实战课上所说的每一句话:

记住,这些玛达拉最低级的士兵,由纯粹的灵魂之火驱动,他们动作缓慢、缺乏智慧、力量微弱——

可我还没来得及想完,一股巨大的力道就从身下涌来,仿佛我压制的不是一具骷髅而是一头公牛似的。总而言之一股沛莫能御的力道将我向外掀飞,然后猛地撞上了一侧的柜子。我听到我的骨骼和我的书柜一起发出令人牙酸的呻吟声,传遍全身的剧烈疼痛也让我咬牙切齿,不过我马上晃晃脑袋把晕眩感甩出去——因为我还记得我该干什么,在我晃晃悠悠的视野中,那具骷髅已经直立起来去拔它插在床上的剑。

它的动作果然显得很僵硬,可是这力道怎么也说不上微弱罢?

不过我马上就要转身逃跑了,因为那“家伙”已经拔出了剑,重新变成了一个危险的存在。而我呢,我自问力量不是它的对手,或者说估计再来三个我也不够它一个看的——而且关键是我手上没有武器——

我的剑正好被它隔开,当然我相信这只是一个巧合,因为骷髅是没有智慧的。

我连滚带爬刚跑到门口,然后忍不住大叫倒霉——因为我看到下面大厅的门被撞开了,外面一片清冷的月光洒进来,这月光充满了诗情画意,若不是它映衬着另一具白森森的骨头架子的话。

我留意到这位玛达拉的低阶存在显然才刚刚走进来——它手中紧握另一把精钢长剑,骨头架子上穿着玛达拉的制式链甲,另外还带着一个黑沉沉的头盔。

不过最让我感到沮丧的,是它抬起头,用一双黑洞洞的眼眶里跳动着的两团猩红的火焰刚好锁定了我。

看起来它看到我了。

前有狼后有虎,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尊敬的玛莎,我忍不住向心中的神祇祈祷,我今年才十九岁,可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一个穷乡僻壤里。

对了,我还没有跟自己心仪的女人表白呢。我一想起那个迷人的少女商人心跳就不由得加快了许多,她家就在我对面,我可不能让我自己心仪的姑娘身陷危险之中。

我这才平静下来,并试图找到一个脱困的办法。我心念急转,这个时候那个士官长的教训映入我的脑海中——

“唯有冷静下来,才能战斗!”

这个看法与我现在的处境不谋而合,可我现在手头没有武器,我总不能赤手空拳地去和一头野兽搏斗罢?我一边喘着气紧张地靠向墙壁,一边神色慌张地举目四望,这间老宅虽然还说不上家徒四壁,可大厅里也没什么物什可以用来作临时武器的。

要是我祖父是一个大贵族就好了,我去过雷明顿伯爵家,他们家那个有这个大厅五倍大的主厅里,墙上有挂着许多盾牌、长剑和斧头,我要在那里一定能轻松找到称手的武器。

何况我的剑术还不错,这可不是我吹嘘,那个士官老头亲自夸奖过我,说我们这一期学员里也就是我的剑术最出色了。

就是布雷森家那个小子也不是我的对手,虽然我一直很羡慕他有一个地方长官的老爸。如果我老爸也是地方上的长官的话,我也一定可以进警备队。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没有用,总之我的剑和我之间还隔着先前那具骷髅士兵。虽说它们不能奔跑,走路的速度就和普通人走路的速度差不多,动作有些生硬,但也仅仅比一个成年人慢上一线而已。

要在训练场上我打赌可以把它耍得团团转,可是在这种狭窄的地方我冲上去大约是要挨一剑的。

两具骷髅已经越来越近了,那“咔咔咔”的脚步声就像是敲打在我心头一样,而我自己的心跳得像是打雷,怦怦直响。

我有点手足无措——卧室那具骷髅走了出来,它顿了一下,然后转身快步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背上磕上了一个硬东西。

我这才想起自己背后应当挂着一幅油画,这幅画是我祖父那一代传下来的,据说是传家宝,黑椒巷的那个跛子曾经说要用十个金币来买这幅画,但被我父亲拒绝了。

我父亲是个倔老头,但我和他可不一样,如果不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时常在想等我将来穷途末路了就把这幅画卖掉,然后买一匹漂亮的马,和对门那个作着商人梦的小姐一起去行游大陆去。

不过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这幅传家宝要救我一命了。我回身抓住那幅画的木质画框将它扯下来,这个时候我可没什么心情担心会不会弄坏它——要知道这东西可至少值十个金币,虽然我一度怀疑它值更多的钱,因为黑椒巷那个跛子是出了名的吝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