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分手

林余晓并不想听杨臻的回答,她接着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

一直被林余晓死死压住的那些不甘,恐惧以及强烈的恨意在此刻如同煮沸的水一样咕嘟咕嘟冒出泡来。她以为于铭远的存在是他们之间所有问题的根本来源,只要于铭远离开,一切就可以回到正轨。

可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一辆偏航的列车,载着他们通往不知名的目的地,无论林余晓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再回到正确的位置上。

“我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林余晓自嘲地扯了扯嘴角,“那我想明天就去领证可以吗?”

杨臻的反应在林余晓的预料之中,这是今晚杨臻第二次这样长时间的沉默。

他站在那里什么都没说,林余晓就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

“从我提出把我爸妈接来南城聊婚事到今天已经过去小半年了,你用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拖延。于铭远要出国,公司工作要交接,项目上出了问题,哪一项拎出来都比我们结婚的事重要。我在你这里——”林余晓伸出手指戳了戳杨臻的心口,“我是什么呢?”

“既然你不想结婚,当初何必答应我。”

林余晓满脸的泪水,说出口的每个字都是对杨臻的控诉。

杨臻无从反驳,此刻他心绪繁杂不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能够让林余晓冷静下来。杨臻从始至终的沉默让林余晓更加失望,她慢慢抬起手抹掉了脸上的水痕:“算了,杨臻,分手吧。”

林余晓说完这句话就转身上了楼,等她提着行李箱下来的时候,杨臻还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垂着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看林余晓要走,杨臻这才有了反应,他站起身拉住林余晓的手腕:“话要说明白。”

“还不够明白吗?等你想清楚是不是要结婚再来跟我谈。”

“你想结婚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没必要用分手来威胁我。”

林余晓被气笑了:“你觉得我在跟你使性子?杨臻你就是个傻逼!”

说完,林余晓甩开杨臻的胳膊就要往外走,杨臻再次拦住了她:“现在太晚了,你住在这儿,我走。”

杨臻拿着车钥匙和钱包出了门,凌晨的街道空旷,初夏的风带着些许暖意,但无论如何都吹不暖杨臻此刻有些冰凉的手指。

不可否认,当林余晓问出那个她是不是比不上于铭远的问题时,杨臻的第一反应竟然会是——是的,没有人能比得上于铭远。

林余晓是他选定的要携手相伴的伴侣,于铭远是他最好的朋友,这两种角色之间本不该有任何冲突。

杨臻脑袋里跑马灯一般回放着他和林余晓从认识到现在的所有画面。

诚然,他对林余晓是有感情的,若说感情有多么深刻,那倒不见得。在生日会上,他答应林余晓的求婚,一方面是觉得林余晓确实合适,而另一方面也有被架到那个位置上不得不点头的无奈。

不是完全的心甘情愿,所以对林余晓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尽心。

不论跟谁结婚最后结果都差不多不是吗?无论最初的感情有多浓烈,五年十年后也会归于平淡,所以爱不爱不重要,合适最重要。爱情对他来说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他在意的、想完成的事情有那么多,不该被爱情这种庸俗的事物绊住脚。

杨臻和林余晓陷入了冷战,说是冷战其实也不恰当。林余晓提了分手,杨臻没答应,可分手这种事情只要一个人做了决定就行,另外一人同不同意并不影响结果。

杨臻开始犹豫,他知道解决这件事情的唯一办法就是立刻答应林余晓结婚,但他一想到要和林余晓结婚,绑在一起几十年,他总会莫名其妙地想到于铭远。

于铭远和林余晓似乎站在天平的两端,等待他做出最终的选择。

“操,烦死了。”

杨臻努力地把脑袋里这种离谱的想法抛掉,为什么要在林余晓和于铭远之间二选一,他总觉得自己有些事情没想到,但一时也抓不住那点头绪。

可假如他不和林余晓结婚,然后呢?最终不还是要找到另一个合适的人在一起吗?他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循着那条在众人看来无比正确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难道他要因为自己心里的那点别扭放弃本就规划好的人生吗?

杨臻抓了抓头发,把钢笔随意地丢在桌子上,墨迹散开,弄脏了王小星刚刚放在他桌子上的文件。

杨臻之前不曾关注过于铭远是否主动给自己发信息这件事,当他开始计较起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于铭远的冷淡并不是他的错觉。

这种冷淡很刻意,且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于铭远不会主动分享近况,但是隔一段时间会发来一些不疼不痒的信息,比如“早安”,“今天下雨了”,“伦敦的猪肉好难吃”之类,这种冷淡循序渐进,似乎是为了给杨臻建立耐受一般,从一天一条变成两天一条,最后变成一周一条,他好像是用这个来证明自己一切如常,对杨臻的冷漠只是太过忙碌的缘故。

杨臻冷眼瞧着,努力在记忆里翻找,却始终找不到于铭远这样做的原因。

杨臻没再主动联系过于铭远,于铭远偶尔发来的信息他也没回,他和于铭远的对话框就此沉寂了下来。杨臻赌着一口莫名其妙的气,但于铭远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很快两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杨臻和林余晓之间的事情尚无定论,林余晓从公寓又搬回了自己家。她在公司里遇上了杨臻,会很客气地打招呼,但不会再趁着公事在杨臻的办公室逗留,只为和他聊一下午饭或者晚饭吃什么。

好在平时他们就有意隐藏,因此这种不尴不尬的气氛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杨臻现在独自住在清平区的公寓里,林余晓搬走后,整栋房子显得十分冷清。

这种冷清使他猛然想起于铭远刚刚从这里搬出去时他的心情。

那时他一直失眠,经常折腾到半夜两三点才能睡着。直到林余晓搬进来,失眠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但此时,杨臻在他睡习惯了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昏黄的光铺满整间卧室,杨臻翻了个身,视线落在那盏灯上。灯的形状是一只猩猩,面目很狰狞,灯泡安装的位置也很诡异,在猩猩的两块胸大肌上。

很丑,它并不符合杨臻的一贯审美。

但这是于铭远从某个地方出差回来带给他的,具体是什么地方他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个落后的小县城,连高铁都没有,因此连这种手工艺品都做得十分粗糙。

杨臻掀起被子坐了起来,他盯着那盏灯看了一会儿。已经用了三年多,猩猩头顶的毛发已经有些掉色,林余晓搬进来第一天就试图把它丢掉,但杨臻想来想去还是把它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