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混混状元(10)

言景则这天买了不少吃的回家,当天晚上,就蒸了好几道菜,摆在书桌上倒也显得很丰盛。

当然……并不好吃就是了。

不过卫凌修也不挑剔,就只一个劲儿地夹肉给言景则,让言景则多吃点。

他已经发现了,言景则和他一起吃饭都吃得不多,还发现言景则每天早上都起来煮一锅没脱壳干净,吃起来拉嗓子的饭偷偷加餐——他晚上睡得早,早上其实也醒得很早。

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也就只能吃饭的时候,把肉多留给言景则,让言景则多吃点。

言景则见卫凌修一直给自己夹肉,直接端起肉碗:“这肉我们分了吧!”

他往卫凌修的碗里倒了半碗,再往自己碗里倒上半碗,完事!

卫凌修看了言景则一眼,默默地吃起来。

第二天天还没亮,两人就一起出发了。

出发的路上,卫凌修给言景则讲解《三字经》。

他是在卫家的族学里读书的,虽说学得不怎么样,一直跟一群小屁儿一起学,但《三字经》学得不错,甚至因为学了好几遍的缘故,印象特别深。

他讲了一路,足足半个时辰,到最后已经口干舌燥,而他讲的所有的东西,言景则都记住了,也听懂了。

卫凌修心里升起一股巨大的压力来,言景则这也太厉害了!他的那点知识,根本就不够拿来教的!

他必须好好读书!

言景则把卫凌修送去赵秀才那里,就去书店后面单独的房子里抄书了。

书店掌柜特地去围观了一下,顿时有了跟卫凌修一样的想法——这言大也太厉害了!

不,不能叫言大了,言大现在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言景则。

书店老板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快地抄书,越看越吃惊,差点就怀疑这是个怪物了。

然而这人……真的就只是记性特别好而已。

不管什么文章,他看过一遍就能背出来,不管什么字,他看过一遍就能写出来,而他没看过的,他确实一无所知。

有这样的本事,别的不说,考上秀才不是难事……书店掌柜看着言景则,若有所思。

言景则抄书顺便背书的时候,卫凌修却在学堂里接受赵秀才的教导。

赵秀才看过卫凌修的字,就忍不住赞叹:“好字!”他的字,是没有卫凌修好的。

等他仔细问过卫凌修的学问……

“都说你不学无术,可我看,你学问还算扎实……”赵秀才有些疑惑。

卫凌修背书背得不怎么样,但句子的意思都是理解的,而他没把该背的书背下来,也不是太笨背不出,明显就是以前没用心。

这样的学生,关起来逼他背,背不出就打,狠起来不给饭吃,按理总能学出来。

卫凌修也不想跟人说卫家的事情,只是翻出一句自己不太理解的话来,冲着赵秀才笑:“老师,此句何意?”

他现在就只想多学点东西,等下好去教言景则。

这卫少爷笑起来,可真惹人疼!赵秀才立刻解释了。

卫凌修拿着书翻,遇到不懂的就问赵秀才,一天下来学了许多知识。

与此同时,赵秀才也不免疑惑——这卫家少爷这么勤奋,怎么之前都说他不爱读书?

现在他最不该的,也就是与那言大混在一起。

赵秀才这边的学生,多数只是来学认字,争取不当个睁眼瞎的,要他讲解经义的不多,他就没让卫凌修和他们坐在一起学习,而是让卫凌修跟在他身边,一有空就给卫凌修解答。

如此这般过了一天,赵秀才对卫凌修越来越喜欢。

长相俊俏还聪明的学生,谁不喜欢?

也因此,等其他学生都走了,赵秀才还特地提醒了卫凌修:“言大此人……你要小心。”

卫凌修看到自己老师不喜言景则,忙道:“老师,言哥是个好人!”

赵秀才:“???”他们这条街上,曾有人欠了赌场的债,他亲眼看到言大把人从家里拖出来,扔到河里,然后让那家人给钱,不给钱就不让河里的赌鬼上岸。

当时他有几个学生都被吓哭了!

“言哥对我真的很好,他自己吃陈米,给我吃新米。”

“家里做了肉,他总给我吃。”

“他把自己的床也让给我了!”

“对了,言哥他其实很聪明,过目不忘!”

“也就是他家境不好不能读书,如若不然,他现在指不定已经是举人了!”

……

赵秀才:“……”你说的真的是言大?

赵秀才觉得自己的学生,怕是中了言大的毒!

不行,他一定要让这学生多读圣贤书,脑子清醒一点。

这么想着,赵秀才还把原本想说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

他学生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他要是跟他说言大的坏话,他会不会转头告诉言大?

他一点都不想被言大拖出去扔进河里,所以还是不要说了。

言景则和卫凌修,就这么开始了他们一个抄书,一个上学的生活。

他们早上在家里吃过饭之后出发,路上背书,白天分别学习,中午的话,卫凌修在赵秀才那里交了粮食和钱,和赵秀才一起吃,言景则则在书店吃,到了晚上,言景则去接上卫凌修,两人又一起回兴安村。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又有一片新的,朦胧的世界出现在了他面前。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常用的科考书以外,话本、游记等等什么书都抄,抄写之余还会看,抄多了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理解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最初的字,是模仿卫凌修写的,记下卫凌修写字的模样,就完全照着写。

他一开始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有了变化,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还发现自己可以写别的字体。

不过他一般就是抽空练练,抄写的时候,还是用卫凌修的字。

毕竟他写惯了,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一模一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一下子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