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法庭陈述,她只是个十周岁的小女孩!

“审判长这个判定判的好,这个判定不错!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一个村里面还经常见,经常刻意的去开玩笑,怎么可能不知道年龄?”

“就算是不知道准确的年龄,但总知道大概的年龄吧?”

“不可能一点都不清楚!”

“审判长的这个判定错不了!完全按照客观事实去判定了!”

“对!审判长这个判定的确是站在了客观的事实上进行判定的。”

“被告人说的话都是为了推卸自己的刑事责任故意这么说的,只不过是被审判长看穿了进行正规的判定而已。”

“这个判定,我只能说判的好,当然对于被告人判个重刑更好!”

“……”

观看本次庭审直播的不少人,对审判长进行的这一个判定,都发出了叫好的声音!

怎么说呢……

看着犯罪人员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和审判长公平的判决。

观众们自然会带入到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自然而然的赞同这种判定。

直播间的弹幕上,也是一致的好评。

……

而另一边。

庭审场上。

在针对总结的两个判定结束完后。

徐如风将其进行了整理,并且对整个案件进行了一定的总结。

根据目前的情况……

该判定的都已经判定完成。

现在就需要确定,自首有立功情节是否可以进行减缓刑期,这个案子就算是基本判定了。

而这一点,在先前各方都已经进行过答辩。

各方的陈述也都有一定的道理。

基本事实和各种观点已经答辩完成。

徐如风环绕了一眼庭审场的各方。

对于这最后一个自首有立功表现是否需要减缓刑期。

在本次庭审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法庭陈述中可以进行陈述。

咚咚!

法槌敲响。

徐如风开口:“目前庭审的各个判定观点已经完成。”

“各方答辩内容,合议庭也已经了解。”

“对于被告人董白浩有自首情节的立功表现是否减缓刑期,进入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

“现请各方开始法庭陈述,先从检方开始吧。”

听到进行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

庭审场上各方的当事人,都有着不同的反应。

其中最紧张的就是董白浩。

毕竟进行完法庭陈述,就要进行判决。

这关乎着他是要判死刑,还是死缓。

判死刑人没了,判死缓,多做些年牢,还能活下来。

所以在听到审判长的话,董白浩显得尤为紧张,将目光落在了余成身上。

余成示意其不要紧张,安静的听着检方的法庭陈述。

检方的法定陈述,是基于事实出发,对于该案件的各个详情和主观方面进行了汇总。

并且认为从第二个判定方面,也就是董白浩在明显知道董果果,未满14周岁实施侵害并将其残忍杀害,这一点涉嫌的情节过于严重。

不支持自首立功表现减缓刑期,所以依旧保持着死刑的观点。

在检方陈述的过程中,还特意强调了刑法中对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和幼儿与儿童之间的刑事犯罪区别。

以及相应的重点和情节严厉程度。

这几点表现,都表明了公诉人的态度,不支持减缓刑罚,不支持判决死缓!

公诉人在法庭陈述当中陈述了将近三分钟的时间。

在陈述完毕后。

审判台席位上徐如风点头,继续让被告人委托律师余成进行陈述。

余成知道,这场庭审要想胜诉,需要抓住的重点还是自首,还是认为有立功表现就应该减缓刑期。

“审判长。”

“我方还是想重点强调一下案子的总体经过。”

“本次案件的总体来说,如果没有董白浩的自首情节,那么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悬案。”

“也很有可能没有人知道董果果是被侵害,而后被杀害的。”

“或许在几年后有人找到了董果果的尸体,但是那个时候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没了,只有白骨。”

“从这一点来看……是不是能够说明董白浩自首情节对这个案子的破案有多重要?”

“这就是董白浩的自首,对这个案子有着重大的立功表现。”

“如果董白浩不自首,我想请问庭审上的监察官和执法人员。”

“你们觉得这个案子是会成为一个悬案,还是会找到董白浩是真正的犯罪人员?”

公诉人林秋水平静开口:“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可能会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会找到董白浩是真正的犯罪人员的证据。”

听到这话,余成笑了笑:“我赞同公诉人的看法。”

“在很多时候,正义的确会迟到,不会缺席。”

“可是正义就没有缺席的时候吗?”

“公诉人作为检察官,应该也清楚有很多案件,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

“如果没有董白浩的自首,那么这个案件就连最基本的董果果是失踪,是被拐卖,还是被残忍杀害,这一点可能都定性不了。”

“这一点都定性不了的话,那么董白浩是不是可能逍遥法外了?”

“我想请问公诉人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

林秋水知道余成这是在借助他的回答来形成自己的观点。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回答。

见状,余成暗叹了口气,然后继续开口:

“实际上,董白浩是有着逍遥法外的可能性的。”

“但是他选择了自首,为什么选择自首?”

“是因为他想自己承担自己所做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这有错吗?这没有错。”

“如果有这种自首情节,对案件的调查和展开有着重大贡献,依旧不能减缓自身的刑罚。”

“那么自首有什么意义?”

“一般的自首,按照这种情节恶劣的案件来讲,从死刑判决为死缓的确不是太合适。”

“可是在这个案件当中,董白浩是有着重大立功表现的,我方想请审判长能够从这方面进行着重的考量。”

“从而进行判决。”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陈述内容。”

余成的陈述内容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说的立功表现也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的,苏白听完余成的陈述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这是最后一个法律陈述环节。

判定死刑或者死缓,都需要来依照审判长的主观。

这个案子既可以判决死刑,也可以判决死缓。

说到底还是要看审判长的想法,认为这种立功表现是否能够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