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军事艺术或军事科学

名称待定

能力和知识。单纯以探讨知识为目的的是科学,而以培养能力为目的的是技术。

人们依旧在犹豫不决,不知道究竟是采用军事科学这个术语好,还是采用军事艺术这个术语好,也不清楚该用什么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尽管它很简单。

我们知道,知识和能力是不同的,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不容易混淆。能力原本不能写在书本上,所以技术似乎不该作为书名。但是,人们早已习惯将掌握某种技术所需要的知识叫作技术理论,或简称为技术。所以,人们习惯这样的区分方式,将纯粹以研究知识为目的的都称为科学,比如数学、天文学;将以培养创造能力为目的的都叫作技术,如建筑术。

毋庸置疑,这些技术理论中极有可能包含一些独立的科学。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任何科学也有可能包含技术,比如数学,算术和代数的应用就是技术。不过,这不是二者之间的界限,因为尽管以人类知识的总和为出发点来看,二者的差别非常显著,但若是在一个人身上,它们就难以分辨了。

军事艺术

任何思维都是一种能力。当逻辑研究者画一条横线,宣告认识的结果已结束,判断从此开始时,能力就开始发生作用。甚至可以说,通过智力的认识也属于判断,也是一种能力。同理,通过感觉的认识也不例外。

一句话,一个人若只有判断力与认识力中的一种是难以想象的。因此,知识和能力难以分开。二者越是具体体现在世界的外部形态上,它们之间的区别就越明显。可以说,以创作和制造为目的的属于技术的领域,以研究和求知为目的的属于科学的领域。

由此可见,采用军事艺术比使用军事科学更加妥当。

之所以要深究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些概念必不可缺。不过,我们认为,战争既非真正的技术,也不是真正的科学,而人们因为意识不到这点,才会不知不觉地将战争等同于其他技术和科学,并进行了许多不正确的对比推理,进而误入歧途。

人们凭感觉将战争当成一种手艺,这是弊大于利的。因为,手艺只是一种比较初级的技术,它只遵从狭隘和较固定的规律。虽然军事艺术有一个时期曾带有手艺的性质(佣兵队长时期),但是它出现这种倾向不是由于内在的原因,而是因为外部原因,更何况战史也表明,这在当时就是很不正常和很不能令人满意的。

战争是一种人类交往的行为

所以我们认为,战争属于社会生活的领域,而不属于技术或科学的领域。

战争是一种巨大的利害关系,以流血方式进行的冲突。与其说战争像某种技术,不如说它像贸易,因为贸易是人类利害关系和活动的冲突。

不过,政治更接近战争,它也可以看成是大的贸易,不仅如此,政治还是孕育战争的母体。

区别

战争和技术或艺术的根本区别在于:战争不像艺术那样,处理的是人的精神与感情这样的活的、被动的、任人摆布的对象,也不像技术那般,只处理死的对象,它处理的是,既是活的又主动反应的对象。

因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技术和科学所采用的机械思维方法很好被应用于战争,而企图从战争中寻找类似从死的物质世界所能找到的那些规律必将导致错误的发生。

不过,人们在以前的确是以技术作为榜样来确立军事艺术的,而以艺术作为榜样则行不通。因为艺术本身缺乏法则和规则,其现有的法则和规则是不完善的、片面的,且被各种意见、感觉和习惯所左右。

对于在战争中发生和消失的这种活的对象之间的冲突究竟是否要遵从一般法则,这些法则可否作为行动的有用的准则,我们暂不讨论。不过,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即如能像没有超出人类认识能力的任何对象一样,用研究精神的方法也可以阐明战争,它的内在联系多少可以弄清楚,只要做到这点,理论就是名副其实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