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处罚(第2/3页)

听到朱瞻基这样说,三人登时放心了许多,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了许多。

但是朱瞻基没有说,他不会摒弃儒学,不代表他不会打压儒学。

儒学的强势已经严重挤压了其他学科的生存空间,他们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都必须进行改进。

朱瞻基又说道:“儒家应该在国与家之间,建立更加完善的理论体系,国为大家为小,先国后家,而不是先家后国。如果这一点你们能做出合适的释义,孤不会吝啬一个衍圣公的爵位。

不过,孔家必须按照大明的律法进行分家,除了长子长孙一系,其他各支都必须按照规矩纳税。

皇族不肖,有亡国之忧,孔家子孙不肖,却依旧能躺在祖宗的牌位下享受特权,这事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

在唐代以前,你们孔家也不比其他家族更为高贵,不要得陇望蜀,贪得无厌。而应该与时俱进,积极参与国家的发展之中,只有这样,你们才不会被淘汰。”

孔讳看着朱瞻基严肃的脸,想着他布置的任务,登时觉得有些头疼起来。

他不是孔彦缙,还看不出朱瞻基要他们建立国家意识理论的重要性,但是他能轻易看出,如果真的按照朱瞻基的意思来做,在国与家之间建立起来新的理论体系,那么就真的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人的思想是最顽固的,但是也是最善变的。当人们接受了国家大于家族重要性的理论,以后的氏族就必须为国家服务。

但是,这件事他们孔家推无可推,因为如果他们不这样做,朱瞻基自然也能安排其他人这样做。

那个时候,孔家可就真的会被淘汰了。

只是为了这一点,他们孔家也必须要做这件事。

春秋大义,当然是由他们来注经释义最合适。

朱瞻基当然也是这样想的,建立国家的概念,非一朝一夕能竟功的。

哪怕他现在有大明第一才子解缙当老师,但是他仍然没有孔家人更适合做这样的事。

他的注经释义还会遭到有些人的反驳,但是孔家人的注经释义,基本不会遭到文人的反对。

现在,孔家已经被他治的服服帖帖,该抓的人也都抓了。

何况,孔家分家,再加上他时刻宣传一下圣人之后不等于圣人。这孔彦缙胆小如鼠,今后不怕他们敢闹妖蛾子。

五月初一的大朝会,大理寺正式公布了对孔家的处置。

首先,除了祖田,朝廷为孔庙划拨的五千亩祭田,孔家自洪武以后,占据超过四千顷良田全部充公。

其次,孔家的十万隐户全部将迁往山海关以北,那里还有大片的良田,根本无人耕种。

而这些年,凡是有过为非作歹行为的孔氏族人,全部流放北海放牧。

这样一来,留在曲阜的孔氏族人已经不到两千。

他们全部被分产到户,驱赶出孔府。以后的孔府不允许再扩建,房间数量不能超过现在的三百四十间。

而且只有孔家主支才能住在孔府,其他人等,只有超过六十岁,才能以族老的名义住进孔府。

朱瞻基原本还准备将孔庙的祭祀,由朝廷接过来,但是觉得这一步太激进了,而且这事也是个麻烦,所以依旧给他们留了五千亩祭田,由他们孔家自己主持祭祀。

除了这些,另外一些与孔府有关的案子,也都一一进行了审理。

比如马德钟父母祖坟被刨一案,当时的孔家主事人孔公卓就被判赔偿三百两银子,本人因为劣迹甚多,被流放到虾夷岛。

虾夷岛就是后世的北海道,如今是大明的疆域。但是那里因为气候寒冷,如今并没有得到太大的开发。

如今那里除了一个大明的海军水寨,主要就是一些土人。

岛上现在总人口近十万,但是儒生数量稀少,连教土人和水师子弟的老师都没有。

孔公卓虽然仗势欺人,劣迹斑斑,但是因为那里没有儒生教书,让他过去当个老师,算是人尽其才。

马德钟对这样的处置已经很为满意了,父母尸骨已经找不到了,能把孔府告倒,就已经是意外之喜。

而孔彦缙说不出是高兴还是难过,因为这样一来,朱瞻基等于是将他的掣肘彻底清理出去,今后的长子长孙一系,只要没有绝嗣之忧,其他各个分支就没有了插手孔府的机会。

但是偌大的孔家一下子四分五裂,除了主支,其他各个分支以后就只能当普通百姓了,他们想要免税,也是不可能的。

除非,他们也开始考取功名。

当然,在未来会取消所有人的特权,每个人都要纳税,这一步朱瞻基还没有急着走。

以后,所有人的特权都会取消,包括皇族,宗室。

但是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现在,主要精力还是先放在禁止金银流通方面来。

五月初五,端午节这一天,朱瞻基接见了从林州返回的几个内侍,他们带来了刘万的书信。

看到刘万的书信,朱瞻基对他越发满意了。

从这件事上,刘万能够想到他现在针对宗族的一些计划,说明他是个有脑子的。

这件事虽然不大,但是确实是一件极具代表性的案子,这是宗族法度与朝廷法度一次碰撞。

虽然这个案子发生在朱棣刚登基的时候,但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件事并没有过时。

如今的朝廷对天下的管理,基本上只是到县一级,基本上,到了乡里,就是实行的村民自治。

朱元璋时期,大明乡间成立了无数的乡老会,这些乡老大部分都是由族长,解甲归田的老兵们组成的。

他们拥有议事,处事的权力,甚至可以见官不拜。

乡老的权力大小,基本上与本人的威望有关,他们在处理许多事务的时候,大都以过去的经验或者是当地的习俗为依据。

这种处事方法的确有环节民间矛盾的作用,成为朝廷法度的有效补充。

但是,这中间当然也有许多碰撞和矛盾。

而且许多族长也因此作威作福,成为地方一害。

这个时候,朝廷并没有一套完善的处理方案,即便是有了冤案,错案,也无法进行修正。

皇权下乡,对如今的生产力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朝廷如果想要让皇权下乡,耗费的成本绝对会大的惊人,而且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

首先,就是朝廷的官员不足。如果想要增加管事的官员,不是翻倍,甚至要增加好几倍的低级官员。

其次,民智开发不够,大部分老百姓都不识字,一辈子没有出过县,能有什么见识?

想要让他们接受朝廷的这一套,花费的精力就大的惊人。

所以,皇权下乡不仅仅是制度问题,也不仅仅是成本问题,更涉及到了教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