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冯、张、倪南京会议

当四川方面停战后,袁就散播一个谣言:“蔡锷已承认元首仍居大总统之地位。”这个空气是给北洋系军人再次团结的机会,因为倘若护国军方面不把袁打倒,袁仍可作死灰复燃的打算,北洋军系也不会面临四分五裂,所以他派阮忠枢到南京访冯,要冯联络未独立各省军民长官发出一个拥袁仍居总统之位的联名电,借以表示北洋系仍有团结表现。

冯认为目前正和护国军停战谈和,不能制造过份紧张的空气使局面恶化。他主张最好先作内部的协调,联合未独立各省的军政首长,在南京举行会议,取得本身意见和步调的一致,才能有发言权。冯这个意见袁当然同意,其实这是冯的一个诡计,他由北洋系的实力派借此而达成真正的北洋领袖地位,同时利用这个时机在政治上浑水摸鱼,他想仿照辛亥革命各省代表在南京组织临时参议院的办法,选出临时总统,然后召集国会,产生正式总统。他以东道主和盟主资格,被推为临时总统是有可能的。同时还可以提出惩办洪宪祸首和大赦党人等条件以讨好护国军和国民党。冯的如意算盘中,包括他和梁启超、陆荣廷的关系,他相信护国军方面会争取他来倒袁,如果他真被推为临时大总统,袁岂不是“不推自倒”了。在护国军来说,也不必再流血就可以达到反袁胜利的目的。

冯根据这个假想,就打电报请张勋、倪嗣冲二人提出解决时局的具体办法,以便作为三人的联合意见向南京会议提出。

不料张勋目的完全和冯不同,张勋一心想复辟,推戴逊清废帝宣统,张认为在复辟条件尚未成熟以前,不妨仍以袁过渡。张勋对袁有恩有怨,二次革命后他进占南京,袁迫他去徐州,这是怨,然而阮忠枢曾先后三次到徐州,许了他很多条件,袁且首先发表他督理安徽军务,总算有恩。张勋觉得这时维持袁总比捧冯有利,所以他主张维持袁的总统地位。他的解释是自袁承认帝位以来,总统地位业已丧失,今后的总统既不能由国会产生,就只能根据清朝皇帝赋予袁以组织共和政府的主权命令,把这道命令的有效时间延长到现在,袁做总统才是合法的,和名正言顺的。

张勋这个主张,是一套移花接木的手法,因为逊清的命令既然有效,则废帝的帝位也随时可以复活。至于召集国会问题,张本心是彻底反对的,冯提议召集国会,他在上面加了慎选议员四字,表示有限度地召集;至于惩办祸首他改为惩办奸人,这个奸人两字意义很模糊,既可解释为洪宪祸首,又可能是国民党人,或是所谓的南方“暴徒”(指护国起义人士)。”

冯国璋和张勋的意见如果不能沟通和协调,则无法把南北重心逐渐移来江南,这是冯必须向张妥协的一个原因,所以冯、张两人的想法,中间虽相距十万八千里,但是冯为了要使张参加南京会议以壮大声势,就只好接受张的意见,融合而成一个共同的方案。

4月18日冯国璋和张勋联名提出时局解决方案八条:

一、遵照清室赋予“组织共和政府全权”原旨,承认项城仍居大总统之地位;

二、慎选议员,重开国会:

三、惩办奸人;

四、各省军队须依全国军队按次编定番号,并采取征兵制;

五、明定宪法,宪法未定前,仍遵守民国元年《临时约法》;

六、民国四年冬以前之各省将军、巡按使照旧供职;

七、川、湘前敌各军一律撤回;

八、大赦党人。

这八个条件非驴非马,既不合乎冯的要求。也不合乎张的要求,当然更不合乎其他任何方面的要求。所以自从这个通电发表后,各方均表示反对。冯也自感没趣,因此他于4月25日以个人名义通电未独立各省:

“日来因苏省地方不靖,江阴、吴淞、苏州、无锡各处,时有匪人窃发,岌岌可危。国璋以为欲策大局之全安,宜先维本省之秩序。军书旁午,日不暇给,实不遑更及其他。兹幸剿抚兼施,次第戡定,不至有意外之风潮。正拟将前议八条,详加参酌,拟稿电京。适接陈将军马日录寄前致中央电文,谓蔡锷提出条件,滇、黔于第一条未能满意,桂、粤迄未见复等语。国璋体察情形,不得不另筹计划,因思帝制取消后,曾由国璋约同诸公,分电四省,切词劝告,均皆置之不答,是其怀一不信中央之成见,并我辈所主张者,亦疑为别有意思,未肯遽听忠告,无可讳言。至四省所要求,又从无条件宣布,国璋深虑不得要领,解决无期。嗣后政府电知陈将军,业以和议与蔡斟商,取得同意,始将八条通电奉质,冀可从事和解,早息纷争。今观陈将军续电所言,蔡锷一个并不能代表四省。而政府于此真相亦未尝明白披露,或故隐约其词,我辈出任调人,将从何着手。四省现未疏通意见,必尚相持极端,接洽且难,遑云开议。现就国璋思虑所及,筹一提前办法,首在与各省联络,结成团体,必须各保疆土,使辖境内不生变故,妨害治安。一面贯通一气,共保公安,立于坚确不摇地位。总期扩充实力,责任同肩。对于四省与中央,可以左右为轻重,然后依据法律,审度国情,妥定正当方针,树立强固根本,再行发言建议,融洽双方。我辈操纵有资,谈判或易就绪。若四省仍显违众论,自当视同公敌,经营力征。政府如有异同,亦当一致争持,不少改易。似此按层进步,现状或可望转机。否则因循固易,即沦胥迁就,且愈滋变乱。一旦土崩瓦解,省自为谋,中央将孤立无援,我辈亦相随俱尽,身名两败,劫运难回。静言思之,不寒而栗。若不乘此机会,预图固结,未来之厄,究将以何策自免耶?牖见如此,特电奉商,诸公或愿表同情,或以为不可,均望从速电复。国璋思之烂熟,舍此实无裨图存,但得复音,允为将伯。即当另拟条件,再电商榷。以协议进行也。临电激切,毋任翘企!国璋。有。”

这个电报可以证明冯的私心,想在袁和护国军之间造成一个第三势力,利用护国军推翻袁的总统地位,再以北洋军的力量压迫护国军使之屈服。这也是辛亥革命袁在清室与革命军之间左右操纵,翻云覆雨的一套手法。想不到袁的两个重要干部都能师承袁的衣钵。

5月1日冯进一步把以前和张勋联合提出的八个条件修改,发表东电,电云:

“徐州张上将军、承德姜上将军、成都陈将军、南昌李将军、戚巡按使、开封赵将军、田巡按使、盛京张将军、济南靳将军、蔡巡按使、长沙汤将军、黑龙江朱将军、福州刘总长、李将军、蚌埠倪将军、天津朱将军、武昌王将军、段巡按使、太原阎将军、金巡按使、西安陆将军、刘帮办、吕巡按使、吉休孟将军、郭巡按使、兰州张将军、迪化杨将军、归化潘都统、张家口张都统、重庆曹司令、泸州张司令、宁夏马护军使、上海杨护军使、卢副使、并转各镇守使、各师旅长、各司令鉴:赓密。前以有电奉质,先后接到诸公电复,承表同情,公谊热忱,至深佩慰。现在中国大局棼如乱丝,既难以武力为后援,即当谋和平之补救。巧电八条办法,本属提议大纲,而滇、黔各省,坚执一己要求,对于第一条不肯同意,我辈欲解此困难,仍应以法律为依归,庶免双方各持极端,使伺我者得以乘间而入。兹就前议,重加参酌,另拟条件与诸公一商榷之:(一)大总统之问题也,袁大总统以清室付托,组织共和政府,统治民国,授受之际,本极分明。现因帝制发生,起一波折,近虽取消帝制,论者皆谓民国中断,大总统原有地位业已消灭,绝难再行承认。言之亦自成理,然欲根据法律立论,则民国四年以后,大总统固已失其地位,副总统名义亦当同归消灭。中国目前实一无政府无法律之国。而援引《约法》,谓副总统可以代行职权之说,当然不成为问题。既欲拥护共和元首,在改良政治,欲政治改良,而谓不能属之袁大总统,则必出于另举。欲举总统,必开国会,欲开国会,必有发表召集之人。今舍去大总统,而以副总统行使职权,牵入《约法》条文殊与事实不合。不如根据清室交付原案,承认袁大总统对于民国应暂负维持责任,以顾大局。并回复副总统名义,强其出任,而后方可补济法律之穷。一面迅筹国会锐进办法,提前召集,仍由袁大总统于事前宣布明令,一俟国会开幕,即行辞职,是未来之大总统,可以依法产出,为实行内阁制,组织新政府,皆得次第建设,由根本以及枝干,均有脉络可寻。若网在纲,有条不紊,庶几树立强固基础,不至有轻重倒置之虞。(二)国会之问题也,由前之说,选议员、开国会,实为急切要着,惟选举手续繁重,时期过于延缓,无以慰喁喁望治之心。自应参酌组织及选举法提前赶办,定期开会,以便大总统地位得有继承之人。至此次选举议员,必须议定资格,慎防流弊,凡以金钱运动及政党中暴烈分子,一概不许羼入,借求真确民意,且免混杂贻羞。前辙后车,允宜借鉴。(三)宪法之问题也,国会成立,即当依照程序,从速明定宪法,俾举国有所遵循。宪法未定以前,一切设施,得以民国元年公布之《约法》为标准,但此项《约法》条文,确有未合中国国情及今日之现状者,自应先将适用各条款提出宣布,足资援引。余再斟修改,务剂其平,庶可便得推行,别无障碍。要之宪法结构,此其权舆,立国大经,不可忽略。(四)经济之问题也,目前财政艰窘,帑藏空虚,竭泽而渔,朝不谋夕。益以此次事变,所耗尤多。刻虽协议和平,军费初未少减。以上各项筹备,未可刻日程功。滇、黔两省,罹此兵灾,又须办理善后,在在需款,亟宜预图。当由中央将年来收支情形,列白宣布,应办善后之滇、黔二省,亦声明需用实数,准备始易着手。先将国内不急之务,悉予罢除,设法匀拨,万一不敷挹注,再行借助外资,但应指定用途,他事不许挪济。以后制定预算,务求力除浮滥,切实整理。冀可培复元气,免至速祸坐亡。(五)军队之问题也,现在协议伊始,中央派赴川、湘各处军队,业已奉令停战。滇、黔各省,亦当严行约束,静待磋商,不得违约破坏。一俟大局解决,其原有各军,悉调回旧日驻防地点。自滇事起后,各方面添招兵队,均一律资遣取消,只纾财力。此后中央与各省军队,当按次编号,统属之陆军部,联为一体,不分畛域。至实行征兵制度,尚须体察情形,应归参陆两部,通盘筹划,酌量办理。(六)官吏之问题也,凡民国时期内任命保用之各军政官吏,及为民国服务之人,资格应一律存在。四省之将军、巡按使,均当仍旧任职。一切官制官规,亦宜暂守规章,以免纷乱。其中如有应行变通事宜,俟国会成立再议。此外闲散军官与夫留学回国,或在本国毕业,尚未任有职务之学生,应由政府另定安置选用办法,冀得真才,而资臂助。(七)祸首之问题也,帝制发起,由于杨度等数人,当其集会之初,无非妄逞学说,惊人耳目,谬论流传,遂滋淆惑。浸至酿成事端,逼开战祸,斫伤国脉,涂炭生灵,罪积邱山,擢发难数。惟此时危机日迫,宜以挽救为先,即将若辈斩诸市朝,初无裨于毫发。应先削除国籍,屏不与齿。候国会成立后,再行宣布罪状,依法判决,以肃国纪,而快人心。(八)党人之问题也,民国肇建以来,党派纷纭,原因复杂。其热心国事以微嫌引去者,固不乏人。而专持私见,主张破坏,以遂其欲望者,亦多标揭党帜,溷杂其中。事实可稽,难为曲讳。应由政府审查原案,判别是非,咨送国会讨论。俟得同意,然后宣告大赦,方免抵触法律,贻祸将来。以上所列各条,略具梗概,国璋审时度势,务策万全,欲况固未来之国基,尤应维持今日之现状,又必出以郑重。本法律以相斡旋,不至腾笑友邦目为泛论,调停建议,舍此莫由。诸公伟画荩谟,必能益我智虑,务希斟酌尽善,免贻挂漏之讥。如以此项条件为可行,盼于鱼日以前赐复,即由敝处主稿联衔,分电滇、黔各省,并达中央。特电奉商,伫盼赐复!冯国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