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一桩疑案

不足二十岁的吕雉嫁给了一个四十一岁左右的泗水亭长,一年后得女,三年后得子,四年后刘邦离家,起兵反秦。而且,这一走,就是七年。年轻的吕雉长期处于独守空闺的痛苦之中。

那么,吕雉这段独守空闺的生活是否被人闯入过呢?

《史记·郦生陆贾传》有一段记载:吕后非常宠幸辟阳侯审食其(yìjī,意基),有人在惠帝面前诋毁审食其。惠帝听说后,十分震怒,立即把审食其抓到狱中,想杀掉审食其。吕后知道审食其被儿子所抓,想出手相救,但是,心中羞惭,不能出面营救审食其。大臣们平日里早就怨恨审食其的飞扬跋扈,都想杀了他一解心中之怨(辟阳侯幸吕大后,人或毁辟阳侯于孝惠帝,孝惠帝大怒,下吏,欲诛之。吕太后惭,不可以言。大臣多害辟阳侯行,欲遂诛之)。

这段记载中的辟阳侯就是审食其。

所谓“幸吕太后”,是指审食其深得吕后的宠幸。史称“吕太后”是因为吕后的儿子刘盈已即位为帝。

关于审食其得到吕后宠幸一事,其他史书亦有记载:

《汉书·楚元王传》记载:刘邦离家参加灭秦战争的时候,专门让他的二哥刘仲和审食其在家中照顾他的父亲(高祖使仲与审食其留侍太上皇)。

可见,审食其原是刘邦的属下,但是,在刘邦起兵反秦之后,审食其和刘邦的二哥刘仲一直留在刘邦父亲身边,侍奉太公。吕雉和太公生活在一起,也与审食其有交往。太公、吕后被项羽扣为人质之时,审食其以“舍人”(侍从)的身份陪伴着吕后度过了两年零四个月的人质生活。因此,审食其与吕后有此一段患难之交。

《史记·吕太后本纪》记载:吕后想废掉碍手碍脚的右丞相王陵,于是升王陵为小皇帝的太傅,夺了王陵的相权。王陵明白吕后对自己是明升暗降,不让他掌握实权,于是告病假回家休息。吕后将同意封诸吕为王的原左丞相陈平升为右丞相,让辟阳侯审食其当了左丞相。审食其虽然当了左丞相,但是,却不处理朝政,只负责太后宫中之事,类似郎中令。但是,审食其由于得到太后的宠幸,实际上主理朝政,公卿大臣们都通过他来办事(太后欲废王陵,乃拜为帝太傅,夺之相权。王陵遂病免归。乃以左丞相平为右丞相,以辟阳侯审食其为左丞相。左丞相不治事,令监宫中,如郎中令。食其故得幸太后,常用事,公卿皆因而决事)。

据《史记》记载,惠帝死后,吕后立了惠帝和宫女生的儿子当了皇帝,由她自己临朝处理国家大政(称制)。此时的吕后因为独子病故,内心非常忧虑,开始谋划分封自己的兄弟为王,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基础。

右丞相王陵因为坚持刘邦的“白马之盟”,不同意封诸吕为王,因此,被吕后移官。王陵原为右丞相,被罢了右丞相之后,吕后将同意封诸吕为王的陈平提拔为右丞相,而让审食其做了左丞相。

审食其虽然当了左丞相,但却不管朝政,只负责管理宫中之事。

而且,因为审食其深得吕后信任,言事常常得到吕后的批准。因此,实际上审食其虽官位低却比右丞相陈平还有权。汉代尚右,右丞相本应在左丞相之上。

所谓“毁”,是指此时有人将审食其的劣迹报告了当朝皇帝惠帝。惠帝听到后勃然大怒,立即下令将审食其抓进监狱,并打算处死审食其。

《史记·郦生陆贾传》的上述记载引发了吕后与审食其是否有私昵关系的一桩疑案。通行的有两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是:这段记载表明了审食其与吕后的确有私情,甚至有人将审食其列为中国古代十大男宠之一。

理由两点:

第一,惠帝既然知道审食其是母后的宠臣,为什么一定要置审食其于死地?

第二,吕后为什么“惭”?为什么不敢出面相救?

由于惠帝处死审食其是因为审食其与其母有私情,惠帝又无法处理他的母后,只得把全部怨气发泄到审食其头上。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吕太后虽然不会受到儿子的处罚,但是,这桩隐情由身为皇帝的儿子处理仍然使吕后大为难堪。“吕太后惭,不可以言”八个字非常准确地传达出此时吕后内心的尴尬。

第二种看法是:吕后仅仅是宠幸审食其,二人并没有私昵关系。

理由是:

第一,谁也不可能以太后与审食其的私昵关系状告审食其;因为以此为理由告审食其不仅取证极为困难,而且,一旦查实,皇家脸面何在?

第二,审食其被告是另有取死之罪。由于罪大,无法赦免;吕太后也觉得无法出面讲情,因此,“吕太后惭,不可以言”。但是,这种“惭”不是因二人有私昵而惭,而是觉得审食其为患难之交,遭此重刑又不能相救而深感自惭。

第三,“大臣多害辟阳侯行,欲遂诛之”。说明大臣们早就痛恨审食其,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两句话恰恰从反面说明审食其与吕后无私昵关系。如果审食其私昵太后,罪不至诛;纵有其事,臣下亦当为尊者讳,决不至公然申行诛戮。

我觉得破解这桩疑案的关键是两点:

一是惠帝因何震怒,必置审食其于死地?

二是吕太后为何“惭,不可以言”?

审食其在反秦斗争中长期侍从太公,与吕后有较长时间的接触;楚汉战争中与吕后又有过患难之交,因此,深得吕后信任。观前文所讲吕后罢免王陵而升审食其为左丞相,可知吕后是多么宠幸审食其。

深得太后宠幸的审食其如果不能夹着尾巴做人,很难避免恃宠而骄,弄权犯法,获取死之道。这应当是惠帝震怒、必置他于死地的主因。

虽然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知道究竟是谁告了审食其,告了他什么罪,但是,其罪名肯定不小,导致惠帝震怒。

太后之“惭,不可以言”,主要是因为审食其罪情严重,太后欲救不能。如果强行干预,恐有损太后名望。

审食其平日飞扬跋扈,得罪了不少当朝大臣。因此,当审食其被惠帝下狱治罪之时,大臣们都希望审食其得到应有的惩罚,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他出面求情。

惠帝朝政的特点是惠帝与吕后都有很大的权力。惠帝是皇帝,处罚大臣是其职责;太后不能直接干预朝政,只能通过其子间接行事,而此事偏偏是其子震怒之下亲自处理。吕后独掌朝政是在惠帝下世之后。因此,人们的不满不会告到太后那儿,不等于没人告到惠帝那儿。

一桩疑案中的两位当事人,一位被抓,一位无法出面相救,审食其命悬一线。

但是,在审食其被捕之前曾经发生过的一件事,救了处境危险的审食其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