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2章 七何(第2/2页)

利咸看黑夫的样子,知道他是故意在考自己,便咽下食物,说道:“我昨日好好看了看那信,用的木牍偏短,边缘不甚整齐,和官府用来书写公文的长短两种标准简牍都不一样,应该是自己做的。加上还会写信、封信,便不是普通士伍能做得出来的……”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对了,我闻了闻,那木牍的材料,应是黄梨木。”

“然也!”

黑夫拊掌道:“会削木牍,能够写信,知道如何封信,这已不是一般黔首了。就算不是里中小吏,也定是个能识字,会读写的……这样一来,吾等要找的人,便少了许多。”

虽然秦国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算是七国里识字率较高的,但也只是矮子里拔高个。

打个比方,黑夫他家在的夕阳里,五十多户人家,三百口人,识字的也只有二三十人,主要是里吏们,还有那七八户有爵者的子弟。有了爵位,就有了一定的田地和财力,还有人帮忙干活,这样才能让子弟抽出点时间去学识字,知律令。

夕阳里10%的识字率,在乡里间已经算很高了,这还是因为里中有个退休老吏吕婴老爷子,教出来不少人。隔壁的匾里也一样,阎诤一家教会了不少乡亲识字。

换了其他的里,识字率能到5%就很不错了。

这样一来,黑夫他们需要排查的人,就减少到了个位数,投书者应该也知道这种事情是违法的,但还是心存侥幸,在他动手脚时,绝不能让别人看到,所以应该是本人投递。

黑夫甚至能猜出那人的作案地点:一定是季婴不甚防备,而四下又无人的时候……

要知道,刑事侦查,本就是一种从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结果去发现原因,由事件发掘出嫌疑人的一个过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断逼近真相的假说验证排除法。

那投书者唯一留下的东西仅是一封木牍,换了外行,可能会一头雾水无从下手,黑夫却能从此物中,推断出许多事实来。

但这还不够,刑侦的难点,在于如何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下,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在于如何将一个个支离破碎、真假难辨的线索去伪存真,去粗存精。

于是接下来的路上,黑夫开始细细询问季婴,昨日朝阳里内,与他接触的人都有哪些,都在何时、何处。

季婴也是个神人,他本就是这个乡的人,平日里喜欢交朋友,所以认识的人很多。当了邮人后,又频繁在各个里之间跑,结识的人就更多了。昨天那些接触过的人,竟有大半能叫出名来,即便想不起名,也能回忆起他们是谁家的亲戚、家人,顺藤摸瓜总能找出来。

“如此甚好!”黑夫很是惊喜,能确定那些人名的话,他的那个计策,就可以实施了。

“待会到了朝阳里,吾等就装作无事,只是新亭长上任,来例行巡查。”

他指点二人道:“吾等先去问问里监门,昨日可有其他里的人来此。再去拜访里正,查清楚里中究竟有多少人识字,会读写!”

“若此事就是里吏所为呢?”利咸突然问道。

黑夫略一沉吟:“那在吾等询问时,他便会露出马脚了,然后,汝等便如此这般行事……”

季婴一听黑夫的计策,拊掌称赞,利咸也啧啧称奇,觉得可行。

说话间,小路到了尽头,被一堵矮矮的墙垣截断,茂密的山林之间,一个宁静的里聚冒着袅袅炊烟,出现在他们面前……

朝阳里,到了!

……

PS:关于“唯”“诺”,问的人多,在这里统一回复下吧。

唯、诺皆是战国秦代恭敬的应答声,所以有唯唯诺诺这个成语。许慎的《说文》解释的很清楚了,唯诺皆应也,缓应曰诺,疾应曰唯。唯恭敬色彩更重,语气急速,诺色彩稍轻,语气较缓。

唯一般用于下位者对上位者、弟子对老师、臣对君的回应,例如: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论语·里仁》

秦王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范睢曰:“唯,唯。”——《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诺则多用于平级,亦或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回应,例如:

太后曰:“诺。恣君之所使之。”——《战国策·赵策四》

孟尝君不说,曰:“诺,先生休矣。”——《战国策·齐策》

本书里基本是按照这样的设定用的,其实混用没事,《韩非子·八奸》:“优笑侏儒,左右近习,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先意承旨,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

这是春秋战国与秦,汉朝的话,我没有深究过,另当别论。

至于“嗨”?对不起,虽然说出来有人没法接受,但这确实是《大秦帝国》里瞎编的,没有任何史料依据,也许老孙参考了现代陕西话吧。结果网上很多人就拿着“秦嗨汉诺”来说事,一些小说里也不加分辨,学着一口一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