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九章 杀鸡儆猴(第2/2页)

很显然刘致的这番猜度与刘毅心中所想相去甚远,可那是因为朗生有着后世的经历,他的想法与这个时代的很多人都是大为不同的,至少管亥刘六等人在听到刘致这番言论之后已是对他的安排颇为满意了,站在燕王的立场,如此行之也足够可与百姓一个交代!此事也就是发生在冀州,倘若换了不是燕王治下何有如此之惩?

“恩,平章此言倒也不失公允之处,既如此,你立刻派人将刘平及这八人送往县府之中,刘六,你可将此事尽数说与那黄县尉,让他派人前往冯家村将那冯浅一家接来县中,待其到后便与后日公审此案,孤亦要亲往之听他决断!至于这家法之事便暂且记下,待县府决断之后再行不迟!”刘致可能不清律例,刘毅却是能倒背如流了,以刘平的罪行最重可流三年,杖责六十,但因此事他并未能够得手是可以从轻发落的,这便要看县尉如何定案了,他并不想左右其决断。

就是这流三年杖责六十还是刘毅改良之后加重处罚了,若是闹出人命这流刑是不可以罚相带的,还要追究人命官司的责任,原本关于此处的律例还要更轻,正是因此这样的事情才在历朝历代都屡见不鲜,而刘毅便是对之改良也只能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除了加重处罚力度之外也规定了赔偿的细则,此处也算是对百姓的有利之处了,地位的不平等必定会造成律法的不平等,这在后世都难以解决!刘毅的改良是不可能超越时代的范畴的,否则很可能起到反效果!

至于这公审之法便是刘毅此举的真正目的,他要借此立威,燕王对待自家人尚且如此严厉,对别的士族子弟绝对是一种有力的威慑,可能在刘毅的心目之中这样的处置并不完美,但已经足够让百姓感激了,越是大战临近之时朗生便越需要内部的稳定与民众的支持,而刘平的这个举动却正给了他将之加以宣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