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改道(第2/2页)

宋朝这一代是比较奇怪的,其他朝代对贪墨的官员惩罚都不轻,因为他们皇帝认为你这是在贪污自己的钱。而宋朝对贪墨看得比较清淡,惩罚力度也小。宋法对经济有专门完善的立法,有现代经济法律的雏形。对刑狱看得更加严厉,特别是死刑、死人的案件。但唯独对贪污腐败处置比较清淡。

倒不是说不抓贪污,而是不惩治贪污。抓到贪污的官员记录在吏部,而后不得越级提拔,每次晋级或者调动都要向吏部说明自己是贪污者,并且他们不得轻易更改姓名。也就是说宋对贪污官员只实行内部的惩罚,而不是绳之于法,和现代的纪委和足协很类似。党员贪污,并不直接法办,而是双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把问题说清楚。按照法律程序这是不合法的,属于非正常的囚禁,纪委没有权利禁锢他人。正常是商业犯罪调查科或者廉政公署或者是经侦进行立案,直接将他们列为嫌疑人进行调查,而后取得证据后,提出诉讼。并不经过组织这一层保护伞。

虽然内部有惩罚措施,而且还是牵连保举人等措施,但因为只是内部惩罚,导致官员肆无忌惮。比如足协自己查黑哨、赌球等,查了十几年,毛都没查出来。而司法机关一介入,连几个大BOSS都拉下马。我们可以猜想一下,如果中国政法完全独立的话,还有几个人能在现在位置上,所以千万别笑话台湾不和谐政局,因为和谐不代表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