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土豪分田地

1949年1月31日,北平宣告和平解放。

1949年2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举行了盛大的入城仪式。

1949年3月25日,中共中央迁驻北平,在西苑机场,北平各界群众、各民主党派举行隆重的迎接仪式。

1949年10月1日,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朱德总司令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坚决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和伟大的人民领袖毛主席的一切命令,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抗和捣乱行为。”广场上30万人欢声雷动,群情激昂。阅兵式后,“数万群众狂欢直到深夜”。545

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靠的是什么?

靠的不是战略,不是武装斗争,归根结底一句话:靠的是农民的支持。

1937年,在延安,毛泽东对斯诺说过一句话:“谁赢得农民,谁就赢得中国。546”

冷兵器时代,人数是决定胜利的主要因素,整个人类战争史,围绕两个中心进行,一是抢人,二是掠地。

二千七百年前的“春秋第一相”——管子就强调,“地大国富,人众兵强,此霸王之本也。”547“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得天下之众者王,得其半者霸。”548正因为如此,管子才设“掌媒”、“掌幼”、“掌孤”之官,督促婚配,奖励生育及抚育孤儿。

整个一部《三国演义》,其主要内容就是勾心斗角,其根本目的就是夺人抢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虽然中国早已脱离了冷兵器时代,但是人仍然是决定战争胜利的主要因素。

从职业性质上分,旧中国的人口中,百分之九十在农村,谁能争取到农民,谁就有取之不尽的兵源,谁就能赢得战争的胜利。

如何才能“赢得农民的支持”,不是光靠思想政治教育就能做到的。

农民是不认得马克思的,也不想懂得马克思主义,他们是很重视现实利益的一个群体,他们为什么跟共产党走,不是因为对共产主义的向往,不是因为苏联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不是因为马克思《资本论》的系统与深刻,而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共产党给他们带来的现实利益。“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549二千七百年前的管子就已经认识到这一点,毛泽东则更能清楚地认识到它。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毛泽东说,“我们的同志如果把这个任务真正看清楚了,懂得无论如何要把革命发展到全国去,那么,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550

除了现实的利益,那就是对未来利益的期望,只要给农民一定的利益,并且让农民相信共产党能给他们更大的利益,那么他一定会跟共产党走。

农民的利益是什么?

在那个时期,最突出也是最根本的就一条,土地。什么叫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那个时候就是让农民能分到自己的田地,这就是最现实的体现。

农业社会,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有了土地人们就可以不饿肚皮,没有土地他们就得离乡背井、四处流浪、乞讨、成为“兵匪游民”或者沦为债务奴隶。因为土地如此重要,所以,它不仅是农民谋生的手段,而且还是他们安身立命之所,中国农民形象地称它为“命根子”。

然而,“万恶的旧社会”,“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农村土地的70%-80%,而占有农村人口90%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却只占有农村土地的20%-30%。”无地农民必须租种地主的土地,“一般情况下,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要占到租种土地产量的50%,在土地集中地区可高达70%-80%。”据估计,解放前农民每年要向地主缴纳的地租高达600亿斤至700亿斤粮食,551这是一种因生产资料占有份额不同而加到贫雇农身上的沉重负担,这是所有的农民都希望扔掉的包袱。如何甩掉它,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让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

因此,在“万恶的旧社会”,无论穷人沦为贫农、佃农、雇农或者流民的原因是什么,这部分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获得安身立命的土地。因此,谁能够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他们就会不惜性命地跟着谁走。

正因为如此,所以毛泽东紧接着就对斯诺说,“解决了土地问题也就赢得了农民。”552

如何解决农民所需要的土地问题,最直白、最简单的表述就是“打土豪分田地”。1927年10月,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就使用了这一标语。但是随即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却并没有像标语写得那样令人激动,因为其第一条就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看着富人一夜之间变成穷光蛋,的确是一件让穷人开心的事,但是却并不讨农民喜欢,不仅本来有地的农民不喜欢,原来没地的农民也不喜欢。农民是讲求自利的,共产主义的耕作方式对他们并没有吸引力,因此,“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的做法,是纯粹吃力不讨好的,虽然没收来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了,但是并没有分给穷人,也不允许买卖,那感觉跟租种地主的土地没什么两样。

黄世仁打倒了,杨白劳却并没有获得黄世仁的财产,穷人的积极性是无法调动的。随即,《井冈山土地法》被《兴国土地法》所代替。

1929年4月毛泽东在江西兴国县主持制定土地法,就是《兴国土地法》。较之《井冈山土地法》,内容上有两点重要的变更,一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二是“把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改为“随即分配于贫农”。

这就是我们后来所说的“土地革命”的基本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

第二步:发动群众清查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账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农,现金和金银器交公;

第三步: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兴国土地法》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打土豪分田地”,农民得到了真正属于自己而不是属于公家的土地,政治上的翻身使得他们经济上分到了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

农民从共产党手中接过土地后,两件事情开始提上议事日程:第一件,努力生产,以使自己的日子尽快好起来;第二件,积极参军参战,投身保卫根据地的革命斗争,以免他们手中的土地得而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