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文侯四

吴起以少胜多,率老猫的军队打败了凶猛的大狗,地球人都知道。他顺着列国之间的驰道西去,前往山西。经历了这几年的辗转飘移,吴起更加坚毅成熟,春天正以一颗小草的形式竖起它的旗帜。几只异乡的鸟陪着吴起飞临魏国都城的顶空,鸟们会不会被池塘里的一群水族错当成日月星辰,吴起会不会时来运转、扶摇直上。吴起不管这一些。他神色超远,骨相清奇,肃穆的目光扫视着这个新兴的城市(今山西夏县,时称安邑),然后拿着自己的名策,径直投向晋国魏氏掌门人——魏斯的府邸。其实他的声名已经先他而至,魏斯问旁人道:“吴起何如人也?”

旁人说:“吴起贪而好色(因为他娶过两个老婆?)。然而用兵的话,司马穰苴(著名兵法《司马穰苴兵法》的作者)倒也不是他的对手。”

魏斯接见了吴起,头一句就是责难的话:“听说您很能打仗,但是我不爱好军事,我喜欢儒生文治。”

吴起摇摇头:“您为什么要言不由衷呢?您一年到头都在杀兽剥皮,在皮革上涂漆绘色作成皮甲,有烙出犀牛大象的图案在皮甲上吓唬敌人。你们还制造二丈四尺的长戟、一丈二尺的短戟。您的重车也用皮子保起来,车轮车轴加以青铜。您这种大规模的备战,怎么还说不爱打仗?”(现在知道了,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都绝种了)。

吴起接着说:“您想用兵于列国,却不聘请兵家名将,这好比孵雏的母鸡和野猫搏斗,吃奶的小狗去侵犯老虎,虽有战斗的决心,遭遇的只是死亡。从前承桑氏只讲文德、废弛武备,因而亡国;有扈氏仗着兵多,恃众好勇,社稷灭亡。贤君明主有鉴于此,必定要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所以,面对敌人而不敢进战,这说不上是义,看着阵亡将土的尸体只会悲伤,这说不上仁。”

几句话深深打动了魏斯。魏斯忽地站起身来,长长一揖:“请问先生,能够襄助我兴利称霸吗?”我做得就是帝王之师,当的就是职业经理人啊,吴起赶紧站起来,和魏斯四拳相抱。于是魏斯亲自设宴,夫人捧洒,用隆重的仪式任命吴起为大将。魏斯不是从品质角度看人,而是从材质层面选材。

公元前413年起,吴起受命西出黄河,跃过秦晋大峡谷——中间流淌着黄河的竖行部分,是山西、陕西之分界(然后再拐弯横流中原),进入陕西,率兵击秦。吴起料敌制胜,用兵如神,连战皆捷,快速夺占了陕西东部的韩城、大荔、澄城、合阳、华县等五座城池。这是陕西东缘,东西纵深一百五十华里,南北狭长的一块土地,因在黄河以西,称为河西之地。吴起重新拔取此地,使黄河天堑成为魏人的内陆河,从此可以从容渡河,使得秦人无险可守。从前为了河西之地,晋国秦国从晋惠公、秦穆公时代就开始互相争夺,为此打过“韩原大战”。

但是吴起立足河西之地,背阻黄河,一旦发生战争,很难及时得到后方援助。所以他搞了西部大开发:变习俗,成驯教,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用二十多年的时间,把西戎盘踞的落后的河西,引入文明世界。终于把河西变成自我依托、独立抗秦的不沉的航空母舰,可以独立作战,对抗秦人。

光经济开发也不够,吴起简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传统征发形式组建了列国的第一只特种精锐部队——武卒。从前,春秋时代,征兵工作主要面向城市户口,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农村征兵工作也有声有色了,但征来的人没工资,还得自己解决武器和粮食。有时候打仗打到半道,天转冷了,还得自己写信给老家,让老娘给做冬衣,让老爹给送过来,真是赔本又赔命啊。打完仗,征来的兵员摸摸脑袋如果还在的话,就各回各家继续从事乡间劳动。战场上的事,好像梦一场,只把那黄沙战血染过的武器藏在地窖里,希望再也不要拿出来用它。吴起改革了这传统的征兵制,他以苛刻的筛选标准招募士兵,一旦入伍吴起就发给他们工资,成为职业军人,而不是临时征发打完仗就回家。这些人放下手中的农活出来扛戟,相当于找到一份长期工作,不但拿薪水,还“一人入伍,全家光荣”:全家免去徭役赋税,还赐给土地房屋。

这种“募兵制”的选兵标准很高,要求全副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胫甲”。当时没有裤子,人们下身是裙子——对于军人来说就是裙状的皮革“股甲”。裙子里边光着大腿,从膝盖以下有半截裤筒似的胫衣套在小腿上——胫衣是由从前远古时代的绑腿进化来的,未来将继续向上扩张成为裤子(但现在还没有裤子,只是小腿上的胫衣),对于军人来讲小腿上的胫衣就是皮革的“胫甲”。穿好这上身甲、股甲、胫甲三层衣甲,脑袋上再着胄(青铜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妈吗,这不把人跑死啊。当时的一百里相当现在的41.5公里,等于全程马拉松赛,要求半天跑完,而且这些大兵背了那么多兵甲武器,可不是背心裤衩呀。我们由此也可以判断,先秦人在身高、体能和耐力方面,都比现代人出色!

“募兵制”选出的人叫做“武卒”,录取之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吴起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武卒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成为“常备兵”,明显不同于过于业余兼职的“征发兵”,是一种史无先例的创举,开后代募兵制的先河。这些职业化的军人,骁勇善战,立了功还有赏爵和田地,

吴起对于这只能征惯战的队伍,像眼睛一样爱护。他睡觉不设席子,和普通士兵吃相同的饭菜,穿一样的衣服,行军时不乘车,而是背负干粮,坚持与士卒一道步行,从不搞特殊化。这就叫廉平。吴起尽得士卒之心,士卒乐死。据说有一个士兵长了毒疮,脓血满身,辗转呻吟,痛苦不堪。吴起发现这一情况后,便毫不犹豫地跪下身子,把脓血一口一口吸吮出来,解除了这位士兵的痛苦。吴起这种率先垂范、爱兵如子的行为,极大地感动了西河驻军上下,增强了部队的凝聚力。

据说这个士卒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号啕大哭,说:“往年,吴起将军给孩子的父亲吮脓,他父亲作战一往无前,结果战死了。现在将军又为我儿子吸脓,儿子也长不了啦,哇~~~”

治军还需要法令,有一次,一个士卒还没得到命令就奋勇冲向敌阵,斩获秦人两只首级提了回来,吴起不但不给赏,反而立即将他斩首,因为他不听命令任意行动。吴起还曾“迁木立信”以强化法令的信用。他把一个柱子放在西河驻地,下令:“有谁能把它搬到西门的,行赏。”老百姓争先去搬。吴起认为民心可用,于是下令“明天攻打某某哨亭,能首先登上去的,授官大夫,赏赐上等田宅。”到进攻时,人人争先,一朝而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