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儒家思想的强大与虚弱、它在西方冲击下表现出的无能为力乃至其价值体系的自相矛盾,都可以从曾国藩、李鸿章的经历以及他们对幕府制度的使用中看出来。他们两人都是依靠这一非官方的机构去贯彻他们的政策和主张的,但是幕府制度是中国社会的产物,这就势所必然地导致了它自身的那些不谐调;幕府也反映幕主个人的品性,这样,它就容易受个人能力大小、品质优劣的影响。作为老师和幕主,曾国藩曾试图引导他的学生兼幕友李鸿章遵行孔孟正道,但是,人的素质的不同和危急存亡的现实形势却使李鸿章不能严守师道。

尽管李鸿章继承了曾国藩的衣钵,担负起了维护中国文化的重担,他还是偏离了曾国藩为他指引的道路。这种偏离的原因在于:没有了曾国藩的亲自指导、新的与以前不同的现实形势、与外国人日益密切的联系以及个人品性的不同。曾国藩缩手让权,李鸿章则伸手揽权;曾国藩是要维护儒家文化,李鸿章则是要保全中国;曾国藩意在维持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省的权力均衡,李鸿章的最终目的却是在中国实行集权以与西方建立新的平衡;曾国藩恢复了幕府制度中的军事因素以击败国内的敌人,李鸿章则使之近代化并扩大之以抵御外国侵略者;曾国藩培育学者,李鸿章却是聘用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

李鸿章早年坚定地相信儒家文化是普遍真理,但是随着他与西方交往的日益增多和他使中国强大的努力的一再受挫,他逐渐成为一个主张在中国进行根本变革的倡导者。早在1863年,他就认识到中国需要变革,他说:“然则我中国深维穷极而通之故,夫亦可以皇然变计矣。”[1]1872年他在一道奏折中说:“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2],次年他在致钱鼎铭(调甫)函中又说:“前人智短力绌,后人仍乐于沿伪袭谬,不思今昔形势之殊,不其傎乎?”[3]李鸿章试图把中国从过去的疲惫困顿中解救出来,但是他也知道没有希望。据说1895年3月在马关和伊藤博文谈话时,李鸿章曾说:“我国之事,囿于习俗,……自惭心有余力不足而已。……(汝亦)深知我国必宜改变方能自立。”[4]变革的愿望源出于中国抵抗西方侵略的需要,他觉得只要采用了西方的武器装备就能做到这一点。但是,一方面是由于保守势力使他连受挫折,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与一些人的交往(如郭嵩焘,他认为中国必须要有一个根本的变化才能够与西方抗衡),使他看清了自强的更深一层的含义。1878年,他在给郭嵩焘的一封信中说:“来示万事皆无其本,即倾国考求西法,亦无裨益,洵破的之论。”[5]

当李鸿章提倡改革科举制度使之包括西方的数学、物理、地理、机械等科目时,当他提倡授予具有西方知识的“归国学生”官职时[6],事实上他就击中了儒家思想和儒家官僚制度的要害。在这种变革下,儒家经典著作将不再为什么是“能力”提供唯一的标准,那些有专门知识的人将与那些正途出身的没有专门知识的人平起平坐。儒家思想曾经是普遍准则,但是当像李鸿章(他也是在儒家传统中成长起来的)这样的人认识到还有一个可供选择的对象——外来事物时,那么儒家思想就不能再宣称是普遍真理了,它注定要走向没落。

在对李鸿章进行攻击时,保守势力和清流党并不像他们所可能表现的那样盲目无知、无理取闹。争论的焦点依然是古老的儒法之争。李鸿章是一个讲求实际的人,他试图保护中国不遭受严重的外来威胁,他不认为应将儒家道德观念置于实际工作能力之上,他摆不起这个排场。他是个坚决的现实主义者,他看到,在这个强权就是公理的世界上,中国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要变革,不管她愿意还是不愿意;为了生存下去,中国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而不是没有专门知识的人。在这场斗争中,清流党代表着儒家一方,像中国以往历史上他们的前辈一样,这些人关心的是孔子所教导的人的道德品质。他们对处于生死存亡关头的文化问题显得远比李鸿章敏感。曾经作过张之洞幕友的辜鸿铭对儒家信徒们的这种状况作了表述:“当同光间,清流党之所以不满意李文忠者,非不满意李文忠,实不满意曾文正所定天下之大计也。……至文正所定天下大计之所以不满意于清流党者何?为其仅计及于政而不计及于教。文忠步趋文正,更不知有所谓杀者,故一切行政用人,但论功利而不论气节,但论才能而不论人品,此清流党所以愤懑不平大声疾呼。”[7]两千年后,儒法之争的基本问题仍然未变——人是国家的工具呢?抑或是他们自己呢?

李鸿章实行改革的厚望、对面临的问题的关心以及对专业人才的使用,再加上各方面对他的谴责,很显然他会被置于法家的阵营中,或者至少是和王安石(1020—1086)一样的人物。和李鸿章一样,王安石也想要变更科举制度以使之包括更多有用于实际的科目,他倡言增加官员的俸禄以防止他们腐化,强调政府管理需要更多的专门知识。[8]战国时期,儒、法两派界线分明,但是在以后的年代里这一界线变得模糊不清了,以至到了晚清儒家思想里包含了许多原来属于法家的东西。尽管批评李鸿章的人强调人格、道德和教化,但他们却是正统官僚政治的坚定支持者,而正统官僚政治是法家思想的基本组成部分,在这个制度中,人们被选拔做官是依据他们的才识和功绩,而不是依据他们的人格和人缘。晚清的儒家思想里包纳了许多思想观念,李鸿章和谴责他的人们一样是儒家信徒,他只不过是具有自己的特色罢了。在古老的儒法之争中把李鸿章划入儒家阵营的明确界线在于:尽管他使用专门人才,但是他并不是像对待没有生命的器具一样对待他们,他是用真正儒家的方式深切地关心着他们。在所有儒家基本信条中,影响李鸿章品性最深、明显贯穿其一生的一条就是他坚持了儒家关于友谊的观念。在曾国藩幕府中,为了坚持这一原则他曾辞职,置自己的所有抱负于不顾。此后他一生中和他崛起为显宦重臣的过程中,坚持友谊这一原则一直指导着他的为官之道和人际关系。1881年,他在一道奏折中回忆他聘用人才时,他从《论语》中摘引了一句话作为他坚持这一原则的根据:“子曰:‘举贤才。举尔所知。’”[9]即使李鸿章在摘引著名政治家、法家的先驱者管仲(死于公元前645年)的话时,他摘引的一段也是支持这一观念的,即朋友和同村之人应该团结合作抗击共同的敌人——这正是湘军和淮军的基本思想观念。[10]在他的奏稿函牍中,李鸿章从没说过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法律是解决中国的问题的工具——而这正是法家思想的一个核心论点。虽然他在幕府中使用专门人才,他选用人才的方法和他与他们的关系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符合儒家的基本道德观念的。因此,必须把李鸿章看作一个儒家人物,尽管他是一个特别讲究实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