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 陌刀威武(四)(第2/3页)

除了劈砍,还是劈砍。

但是,足够大的刀身,提供了足够的杀伤面积。

敌人不管从那个方向来,骑术如何精湛,我自一刀一下,除非对方全身着铁甲,不然就是连人带马,一刀两断。

而且,简洁的设计,也使得陌刀比长戟能更灵活。

长戟劈砍一刀的时间,陌刀估计能劈砍两次了。

另外,就是,陌刀跟长矛一样,并不需要多么繁复的训练,就能掌握陌刀的使用方法。

士兵也不需要去考虑,面对敌人,我到底是直刺?斜刺?还是劈砍?或者把他从马上勾下来?

简简单单,就是一刀下去。

并不需要怎么动脑子。

更重要的是……

“进攻啊!”李沮在心里兴奋地喊道:“这是为进攻而生的武器啊!”

步兵吊打骑兵,这在历史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譬如,当年秦军在蒙恬的统帅下,经略河套。

包括匈奴在内的所有胡人,全部被秦军打的不敢南下牧马。

蒙恬的那支长城兵团,就是靠着铺天盖地的箭雨,以及长戟、长矛和长戈组成的方阵,让一切夷狄,都狼狈奔逃。

秦军直接占领阴山,在阴山以北,设立防线。

只是,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秦军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那支追随蒙恬驻守河套的长城兵团,不是消耗在了秦末混战的沙场上,就是被项羽坑杀了。

少数幸存者,也在随后的楚汉争霸中,消耗殆尽。

但另外一个例子,却是可以作为参考。

汉七年,汉匈战于平城。

匈奴单于冒顿,统帅主力,将汉军的车骑主力,包围在白登山上。

但,汉太尉周勃统帅的汉军步卒,却自磐石南下,反过来包围了匈奴人。

两军对峙七天,匈奴被迫解围。

当时的周勃,就是以强弩部队为掩护,靠着长矛、长戈和长戟,步步为营,将匈奴骑兵的机动性,完全锁死。

骑兵一旦没有足够宽阔的战场,那自然就会被步兵拉到同一水准。

只是,这种对峙和消耗,损失很大。

几乎就是拿着士兵的生命去跟匈奴人兑子。

反正,汉军人多,匈奴人少。

加上冒顿也不敢在长城境内损失太多兵力和太多有生力量——人家是来发财的,不是来拼命的。

而且,自那以后,匈奴人就改进了战术。

出现了回身射、下马步射和袭扰、侵袭和多路并进等等战术。

进攻和防守,总是在相互进化。

就像矛与盾。

盾更坚固了,就逼迫矛一定要更锋利。

此消彼长,永远处在一个循环中。

但马邑之战,打破了这个循环。

汉军的材官,再也不需要去考虑怎么让自己的防御更牢固,更无懈可击了。

因为,他们失业了。

国家不再需要依靠他们稳固的防御和沉着冷静的步伐来抵御外敌。

汉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骑兵和进攻,成为了主旋律。

再也不需要去烦恼自己的盾为何不如敌人的锋利了。

因为,汉室直接丢掉了盾,捡起了矛。

而且这柄矛,比匈奴人的锋利多,也长多了。

但,眼前的这支羽林小队的演示,却给李沮打开了新世界的窗户,让他眼前一亮。

材官,当然也能进攻!

当然也要进攻!

唯有进攻,才是王道!

“大丈夫,当如是哉!”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瞬间,几乎所有的材官都喝起彩来。

他们喝彩,是因为,他们知道,哪怕这次选不上羽林卫。

大家也不用担心,不用颓废,更不用傻不拉几的学习那些儒生那些士子,天天背着让自己浑身不自在,就像有无数只乌鸦在叽叽喳喳一般的文书了。

北地丈夫,本来就不习惯这样文绉绉的生活。

对他们来说,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骂娘,那才是生活,那才是人生!

拿武器,比拿毛笔舒服多了!

此番,哪怕选不上羽林卫,吃不上天子的俸禄。

大家也可以选择回家,选择回到家族,继续祖业。

有了这种神器,这种专门为材官而生的武器!

大家家族的辉煌与荣誉,依旧能继续延续!

当然……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许多人都用着警惕和戒备的目光打量着身周的同僚,在心里面思考着:怎么淘汰掉对方!

大家都是丈夫,七尺昂藏男儿。

当然想成为最好的那个!

台上,那位校尉却是在那队羽林将士停下动作的瞬间,含笑说道:“诸君,现在,请诸君以十位一组,准备演练方才所见的动作和阵列!”

“吾给诸君一炷香时间……”他笑眯眯的不怀好意的道:“一炷香后,诸君必须选好同伴,皆十人一组,然后,开始五组一起演练……”

顿了顿,他补充道:“某会从各组之中,选择某所认为的可以过关的人选……换句话说,诸君……若是某将名额选满了,那么,后面的人,无论多么厉害,多么优秀,也只能原路请回!”

他这话刚刚落下,顿时,所有人立刻就行动了起来。

许多人,都像个无头苍蝇一般,到处拉人或者,求人拉自己入伙。

唯有李沮等少数人保持了冷静。

“敢问贵官!”李沮举手在人群里大声问道:“倘若人数不足十人,该如何?”

“这某就不管了!”校尉负手笑道。

这个回答,更加加重了场内的混乱。

许多人甚至开始饥不择食的选择队友。

但,这些都是没有经验,没有上过战场的菜鸟。

像李沮这样经验丰富的材官,却都在沉静着,冷静的观察周围。

然后,他们开始慢慢的挤开人群,嗅着同类的气味,走到了一起。

虽然很慢,虽然没有效率。

但他们知道,在战场上,整体大于个人。

换句话说,不够优秀的同袍,是累赘。

与其找九个手忙脚乱,连组织和调度都忘记了的菜鸟。

不如找一个能与自己配合默契,相互呼应的精英!

终于,在那炷香燃尽之前,李沮与九个材官走到了一起。

几乎泰半都是熟人。

当然,也有些陌生人。

不过不要紧,只是稍微交谈,交换了一下看法后,大家就决定组队了。

既然要组队,那就需要一个什长来发号施令。

这很重要!

但,在这样的情况,是来不及比拼武力或者用其他办法来决个高低了。

所以,大家的想法很快就统一到了一起——既然无法决定,那就抓阄!

抓阄的方法也很简单,大家在地上随便找了十根杂草,然后约定,谁抽到最长的那根,谁就是什长。

李沮的运气不错,他抽到了代表什长的那根长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