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1章 军功制度(一)(第2/2页)

汉室目前施行的军功统计和计算方式,还是商鞅给秦人设计的那一套。

斩首积功论成败制度。

对军官,只计算净斩首数字来判定军功,而对士卒,则只计算其斩首多寡。

这套制度,在过去两百多年来,已经暴露了许多问题了。

譬如,秦人留下的档案里,就屡次出现过各种有关在战场上为了首级互相残杀的案例。

正是吸取了这个教训,加之为了创造就业,刘彻才在军队里,特别是野战军团之中,大力推行军法官制度。

到现在,汉军的五大主力野战军团和羽林卫、虎贲卫的军法官基本配置到了司马这一级别。

换句话说就是大约两百五十名士兵就分配一个军法官来统计和核算他们的军功。

即使如此,有关军功的纠纷也依旧层出不穷。

而且,现行的军功计算方式,其实存在很大的问题。

甚至出现了悖论。

旁的不说,在激烈的战场上,你怎么判断,这个敌人是甲而不是乙杀的?

你又怎么知道,这个脑袋应该归属强弩部队还是陌刀兵呢?

马邑之战和高阙之战中,因为首级纠纷而引起的官司,就超过了一千起。

其中有不少官司直接打到了廷尉甚至刘彻面前!

这无疑浪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而且极不合理!

更重要的是有失公平!

在军队里,公平很重要!

特别是对下层士兵来说,每一个军功都弥足珍贵!

军功不平等,很伤士气!

而且不利于团结!

高阙战场上,就发生过强弩部队和陌刀部队争功,最后在回师的路上,发生械斗的大事情!

将军们,当然也都知道现行制度,其实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特别是那些负责后勤的将军以及强弩部队,对于现行军功制度极为不满。

后勤部队,不止一次发过牢骚了——讲道理的话,军功章也该有我一半吧?

但结果,算到我们头上的却经常是零……

我们辛辛苦苦的运输粮草,转输军械,失期就要掉脑袋,路上粮草和军械损耗稍微一多就要挨训斥。

但结算的时候,我们捞到的东西,却少的可怜!

而强弩部队的怨气则是更大的!

因为,他们常常勇敢作战,但战后的首级算下来,却经常只能分到一小部分——其他脑袋,都被骑兵和材官们抢走了!

是以,刘彻的话刚刚说完,立刻就有人开始哭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