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天津条约(七)(第2/2页)

条约签订后,桂良写了一道长篇奏折,历数无力与英法开战的5条理由,“天时如此,人事如此,全局如此,只好姑为应允,催其速退兵船,以安人心”。7月3日,咸丰帝收到中英、中法条约的抄本,以及桂良的奏折。桂良奏报咸丰:英法兵舰即将撤退,但如没有令英、法满意的皇帝朱批,战端又会再起。无奈之下,咸丰拿起朱笔,在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上,写下了“依议”二字。

综合英、法、美、俄四国《天津条约》,主要内容有:一、公使驻京,觐见皇帝用西方礼节;二、增开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镇江、南京为通商口岸;三、外国人凭“执照”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四、修改海关税则,减少商船船钞;五、赔偿英国银200万两、法国银100万两,条约签订之后,英法联军退出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