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秦始皇的为人(第4/4页)

你看他打算得多好,他居然认为秦可以传到千千万万世。想得很好,却完全不知他死了以后,这个朝代也就只有二世而已。

接下来,始皇又根据五德终始的理论,修改了一连串的名称、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秦朝就应该秉持“水德”的精神来治国。什么是“水德”的精神呢?就是下面这一句:

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

读这句话都不用多加解释,光读这几个字的感觉,你们都可以感受到其中是没有一丝感情的存在。所有的事按法律去办就好,不需要怜悯,不需要感情,无仁、无恩、无和、无义。他的统治之中,没有一点温情。

当然有朋友会问我:“按法律治理国家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需要温情?破坏法律公平性的不就是人情吗?”

各位要特别注意这一点,你这是统治,不是审判。审判当然要按照法律,但是施政就不能不考虑人情。因为你统治的对象是人,不是没有生命的机器,人莫不有情。你必须要让你统治之下的人,都感觉他们受到了良好的对待,你的政治才能成功。

历史学不讲空话,讲任何道理都得靠事实来验证。在后面的章节,我们就拿秦始皇一生的施政,来检验他这样的为人,这样的方针,最后会得到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