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基辛格

亨利·基辛格,户籍登记姓名为海因茨·阿尔弗雷德·基辛格,于1923年5月27日出生在德国的菲尔特。1938年,由于纳粹分子对犹太人的迫害,他与家人一起离开德国,定居纽约。1943年成为美国公民。就读于哈佛大学,在国际事务领域的学习中表现杰出。他曾为联邦政府的很多机构提供咨询,又作为自由倾向的共和党人步入政界,从此青云直上。1972年11月,接受奥里亚娜采访时,他担任尼克松政府的国务卿。后经证实在水门事件中丝毫未染,因而在福特政府继续就任国务卿,在美国的对外政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至1977年。之后,他继续活跃在美国和世界的舞台上。2006年11月25日,在接受意大利电视一台詹尼·廖塔的采访中谈到奥里亚娜·法拉奇时,他说:“她是一位伟大的意大利女性。(在采访中,我的回答)实质上是准确的。”

这个人太著名,太重要,太幸运了。他被人们称为超人、超级明星、超级德国佬。他拼凑自相矛盾的联盟,签订无法实现的协议,使世界像他在哈佛大学的学生那样为之屏息。这是个不可思议的、难以理解的、实际上是荒唐可笑的人物。他可以在他想见毛泽东时就能见到,在他想去克里姆林宫时就能进去,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候叫醒美国总统并进入总统的房间。在这个50岁、戴着黑边眼镜的人面前,詹姆斯·邦德的那一手黯然失色。此人不像詹姆斯·邦德那样开枪、斗殴或跃上奔驰着的汽车,可是他能建议发动战争或结束战争,他自认为能改变甚至已经改变了我们的命运。那么,这个亨利·基辛格究竟是何许人呢?

像记载其他历史要人的书一样,也有不少关于他的书。《基辛格和弄权》记述了他的政治和文化生涯,这本书是一个曾同他一起在大学任教的人出于对他的钦佩而写的。《亲爱的亨利》则专门颂扬他的富有诱惑力的才华,作者是一位爱慕基辛格的法国女记者。基辛格从来不愿与他那位大学里的同事讲话,也从来不愿与这位法国女记者睡觉。一提起这些作者,他就做一个表示厌烦的鬼脸,并扬起他那肥实的手,打一个表示否定的手势:“什么也不懂”,“没有一点是事实”。他的自传倒是一部可供研究的著作,读它的人都会对他感到敬佩。众所周知,亨利·基辛格于1923年生于德国的菲尔特,父亲叫路易·基辛格,是一个中学教师,母亲叫葆拉·基辛格,是家庭妇女。他的祖先是犹太人,亲戚中有14人死在集中营里。1938年,他同他的父母和弟弟瓦尔特一起逃往伦敦,后来迁居纽约。那时他才15岁,名叫海因茨而不叫亨利。当时他一个英文单词也不认识,但很快就学会了英语。父亲在邮局当职员,母亲开了一家糖果饼干店。他以优异的学习成绩进入哈佛大学,并以满分毕业于该校。他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斯宾格勒[1]、汤因比[2]和康德。毕业后,他留校当教授。21岁时去德国服役,被编入一支由通过考试选拔的青年组成的美军部队。这是一支精英云集的队伍,其成员都聪明过人。因此,基辛格尽管初出茅庐,却被委派去组织克雷菲尔德市政府,那是一个毁于战火的德国城市。就在克雷菲尔德,基辛格对政治产生了热情。这种热情使他后来逐步成为肯尼迪和约翰逊的顾问,继而成为尼克松的助手。人们把他看做美国的第二号人物不是偶然的。但是,也有人认为不仅如此,就像在我采访他前后那些日子里流传于华盛顿的说法那样:试想,要是基辛格死了会发生什么事情,理查德·尼克松会成为美国的总统?……

人们称他为尼克松思维的保姆,给他们两人杜撰了一个刻薄但却形象化的姓:尼克辛格。总统离不开他,做每一次旅行,参加每一项仪式,出席每一次正式宴会,度每一个假期,都把他带在身边。特别是每当要作出决策的时刻,更少不了他。要是尼克松作出了使周围的人目瞪口呆的去北京的决定,那是基辛格使他产生这个念头的;要是尼克松为缓和东西方关系决定去莫斯科,那是基辛格的建议;要是尼克松决定抛弃阮文绍而与河内签约,那是基辛格说服他走这一步的。基辛格的家就在白宫,当他没有出去当大使或密使,没有当国务卿,也没有去签订什么协议时,他一清早就进白宫,直到深夜才离去。他甚至把换下来的脏衣服也装在纸袋里从容地带进白宫,但谁也不知道他送到哪里去洗(也许是送到总统的私人洗衣房里)。他经常在白宫吃饭,但不在那里睡觉,因为不能把女人带进去。他已经离婚九年了,他的风流韵事被精心地编成神话,但是很多人并不信以为真。无论是演员、戏子、歌星、模特儿,还是制片人、记者、舞女、女财主,他都喜欢。然而对此抱怀疑的人认为他谁都不喜欢,认为他所以这样行事只是为了耍花招,因为他知道这样能增加他的魅力,使他更有名望,杂志上会更多地刊登他的照片。就这个意义来说,基辛格是在美国被人们议论得最多、最出风头的人物。他戴的那种近视眼镜,他的那种犹太人的小卷发,他身上那种灰色西服和蓝色领带以及那种讨人喜欢的假天真的神态,一时都成了时髦,人们争相模仿。

像他所取得的无与伦比的成就一样,此人一直是个谜。由于这个谜,他使人难以接近,难以理解。他不接受单独采访,只在官方记者招待会上发言。因此我可以发誓说,我至今还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他在接到那封我并不抱任何幻想的信以后三天就同意接见我。据他说,那是因为他读了我1969年2月在河内采访武元甲的访问记。也许是这样。但是在他表示了那个意外的“同意”之后,他又改变了主意,提出了接见我的下列条件:他在接见中将什么也不告诉我,而我得讲话,他将根据我所说的来决定是否接受我的采访。最后,他答应安排时间。1972年11月2日,星期四,他如期在白宫接见了我。他气喘吁吁地向我走来,板着脸对我说:“早安,法拉奇小姐。”然后,还是板着脸把我让进了他那陈设华丽的书房,那里到处放着书籍、电话、纸张、抽象派的画和尼克松的照片。进去以后他竟忘了我的存在,背着我,开始阅读起一份打字稿。我站在房间中央感到有点尴尬,而他始终背着我念他的打字稿。他这样做既愚蠢又不礼貌,但是这种局面倒使我有机会在他研究我以前先把他研究一番。我发现他毫无诱人之处:粗壮的矮个子,顶着一个羝羊般的大脑袋。我还发现他并不从容自如,并不那么自信。在跟对手打交道之前,他需要一些时间作临场准备,需要凭借他的权势来壮胆子,其结果是表现得极不礼貌。这是怯懦者的经常表现:色厉内荏。也许他本来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