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第2/4页)

是犹太恐惧症(被定义为非理性的害怕)、对犹太人的偏见和仇恨引发了大屠杀吗?除了其他方面,这一答案依赖于我们正在谈论的是什么种类的犹太恐惧症或者反犹太主义——基督徒的、外国人恐惧症的、社会歧视的,或者生物学—种族的;也依赖于它表达自身的强烈程度。但是,我的观点是:没有单一世系的犹太恐惧症是德国所发生事件的充足理由。正如在德国和欧洲其他国家所普遍理解的一样,反犹太主义意味着对犹太人的偏见,意味着将犹太人排除出公职之外,将犹太人降低到没有基本权利的少数人群体。但是,反犹太主义偏见不是对大屠杀发生的充分解释。只有当对犹太人的仇恨超出了偏见,成为变态的时候;只有当它将对个别犹太人的仇恨和对整体犹太人强烈而非理性的仇恨结合起来的时候,我们才可能开始对大屠杀建立因果的关系。

为了把握更深层的关系,对犹太恐惧症在德国是如何被制度化的,并以什么形式被制度化的进行提问,也是重要的。例如,它是教会发起的从而得到教会认可的吗?它是国家发起的从而得到法律许可的吗?它体现在政党、市民协会或商业协会、特殊利益集团,或者文化传统当中了吗?它得到教育机构的推动或强化了吗?

在检讨这些问题的时候,人们发现德国人的记录不是非常好,犹太恐惧症深深地体现在德国人的生活和思想中,但是与俄罗斯或者东欧国家相比,也不是最坏的。因为德国的犹太人在19世纪很快地被同化到德国社会当中。正如将要显示的,东欧的犹太人也是如此,他们把德国看作躲避迫害的庇护所,看作他们最高贵精神追求的国度。换句话说,在1933年之前,历史的记录并不支持灭绝犹太人的意图。在大众歧视性的犹太恐惧症和大屠杀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从路德到希特勒不存在反犹太主义的因果链。真正导致灭绝犹太人思想的前因,可以在第二帝国创建那代人的种族主义思想中发现,因为就是在种族主义的幻觉和妄想的温床上,希特勒的一代成长起来。战争和可怕的战败结果,打开了政治极端主义的泄洪闸门,给顽固的纳粹精神提供了养分,这一精神的核心是病态的反犹太主义。换句话说,在1918年之后,对犹太人的仇恨在德国比在任何其他的国家都要得到强化,它依附在右翼的社会运动上,特别是依附在纳粹党身上,成了纳粹党领导人(希特勒、希姆莱、戈培尔、罗森贝格、海德里希、鲍曼)个人的强迫症,所有这些人都残忍地仇恨犹太人。

在1933年到1939年间,这种灭绝犹太人的犹太恐惧症成了国家发起的东西,它在这六年内的目标就是剥夺德国犹太人在德国的公民权利、生活和房屋。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另外几百万犹太人归到希特勒的控制之下,从而进入到实际的种族灭绝阶段。首先需要解释的就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这个词是纳粹分子对杀戮犹太人委婉的说法。这里的主要难题在于,德国人是否在整体上希望灭绝犹太人。在什么程度上,纳粹领导层成功地对德国人进行了灌输,让他们支持这样的魔鬼计划?用一个结论性的答案回答这个问题——后面的一个章节将提供答案——原则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有后见之明和更多的信息,我们也不能确切地知道在德国人的集体意识之上是什么东西,特别是在极权主义的背景和总体战的时代。另外,为犯罪政权及其帮凶犯下的罪行去指控整个民族,也存在着某种在道德上产生抵触的东西。最近的尝试是扩大犯罪者的范围,宣称那些杀害犹太人的人是全体德国人的“代表”,而德国人必然是由同样残暴的仇恨犹太人的人构成。这些尝试犯了两个重要的逻辑谬误:一是构成的谬误,它宣称局部的真实就是整体的真实;二是非典型性的普遍化的相关谬误,它试图从大屠杀杀戮者的构成推论出全体德国人,即德国人必定是同等的杀戮者,假如这不是事实上的,那也是意图上的。本书的目的是:既不指控,也不开脱;既不设计欺骗性的逻辑陷阱去诱捕所有的德国人,让他们成为残暴的犹太恐惧症的患者,也不设计逃脱的舱口,让德国人不再接受道德的责任。作为整体的德国人并不希望灭绝犹太人,也没有被灌输到脑子完全坏掉去支持大屠杀。我们发现,围绕在大屠杀身上的严密面纱证明我们的观点是合理的,这一面纱明显有许多漏洞,有关德国人残暴地对待犹太人的信息很早就泄露了出去,纳粹分子十分怀疑他们的种族灭绝计划会被德国人接受。即使有超出过去假定的,更多的德国人知道“最终解决方案”,同时,德国的机构直接或间接地卷入大屠杀当中;但是这些都不能否定这样的事实:纳粹领导层相信德国人是不会支持如此巨大的杀戮计划的。

事实是,纳粹领导层建立了巨大的恐怖机器,这一机器找到了许多自愿的帮凶,只有相对数量很少的德国人公开和坚决地破坏和捣毁这部机器。许多德国人为大规模杀戮助了一臂之力。本书研究的关键问题是为何这种情况会发生。集体杀戮者,特别是种族灭绝的工程师阿道夫· 希特勒到底在想什么?包括希特勒,这些杀戮者是否精神错乱,或者他们是否仅在这个领域或者其他领域患有幻觉的思想?我的意图本质上是“没有希特勒,就没有大屠杀”,但这并不是打算去清除德国人的责任。希特勒是德国人无可争议的独裁者,他作出了灭绝欧洲犹太人的单边决定。对这一问题是无可争议的。唯一遗留的问题是,希特勒何时下达了灭绝犹太人的命令。对这一问题,历史学家的答案是不同的。一些人认为他一直怀有灭绝的念头;一些人认为他是在确信战争失败的时候才下达集体杀戮犹太人的命令的,因为在他扭曲的灵魂中,种族灭绝的方案是种族赎罪的最终方案,未来德国强大的种子生发于此。

希特勒可能是恶魔的肉身,但是德国人直到最后都给了他无条件的支持。我们如何解释为何“正派”、文明、受到良好教育的德国官员会和一个残忍的政权合作。我们对这一讨论的聚焦,依赖于德国人所呈现出来的人类学和文化的特性,尤其依赖于这样一些文化特性:集权主义、极端的种族优越感、对军国主义的偏爱,以及心理上的一些习惯——极端的刻板、傲慢、强迫性的遵守秩序。这些文化特性转而与某些心理特性相联系,这些心理特性不仅是疯狂的纳粹领导人和他们建立的机构(盖世太保、党卫队、党卫队保安处等)的特点,而且也是许多普通德国人的特点,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了这些特性,使他们被畸形的思想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