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4/22页)

十字弓的机械原理和形状很容易适应火药的使用。它的弓座要抵在肩上,而且必须十分坚固,才能经得起弹簧绷开时产生的冲击;于是在十字弓弓座的基础上形成了枪托,上面再安上轻型的枪管;用十字弓射箭扣动扳机时会产生后坐力,所以火药爆炸时对肩窝产生的冲击不会使人惊骇。第一批使用火枪的士兵很可能就是十字弓手。

然而,将领虽然在攻城战中能充分发挥十字弓手的作用,但从未找出如何在战场上对他们人尽其用的办法,对火枪手也是一样。 14世纪和15世纪期间,英国人使用长弓战果显著,但长弓这种武器很难掌握,没有多少人有耐心去学,会使用长弓的人通常都来自偏远的乡下;长弓和复合弓一样,人要有时间反复练习,才能充分发挥它的威力。长矛用起来非常简单,在像瑞士这种骑士阶级人数很少的地方,健壮而倔强的农夫手持长矛列阵,只要在疾驰而来的骑兵面前保持镇静和勇气,就可以成为阻挡骑兵冲锋的坚强壁垒。瑞士人作为长矛手获得了勇敢无畏的美誉,并因此在15世纪期间从统治他们的哈布斯堡王朝手中赢得了高度的自治权,另外还由于他们的坚定可靠成为后来300年间欧洲最受欢迎的雇佣兵。比如,在圣雅各恩比尔的“疯狂战役”(1444年)中,1500名瑞士长矛手冲进30000多人的法军中间奋勇杀敌,直至全部战死。在敌我人数比较相当的和勃艮第人的作战中,包括1476年的格兰森战役和莫拉战役,还有1477年的南锡战役,瑞士人采用了同样奋不顾身的类似方阵战的战术,赢得了一连串的胜利,永远摧毁了勃艮第的力量。

因此,到16世纪初,事实清楚地显示,长矛兵结合某种射击武器,无论是十字弓、长弓还是火器,是在开阔的战场上对骑兵克敌制胜的有力武器。比这更好的是骑兵、弓箭手或手枪手,再加上步兵的组合,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就是率领着这样一支军队在1474—1477年间与瑞士人作战的;他战败的原因不是军队缺少哪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是他的资金不足,兵力不及瑞士军队。但无论如何,他军队中不同兵种的比例仍然是试验性的;1471年,他有1 250名披甲骑兵、1250名长矛兵、1250名手枪手和5000名弓箭手。也许这个比例不合适,但没有人知道到底什么是正确的比例。马基雅维利认为,军队中步兵对骑兵的比例应是20比1,但他没有说明步兵应使用何种武器。世纪期间,为研究出这方面的最佳比例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手枪手显然至关重要。以贸易为经济命脉,靠军事力量来保护贸易的威尼斯在1490年决定把所有的十字弓都换成使用火药的武器,1508年又给新成立的国家军队装备了火器。然而,在1550年发明了能射穿铠甲的原始火枪之前,手持的火器一直效果不彰。发射火器靠把点燃的火柴凑到毫无遮挡的火门上去点火,若是下雨,火柴和火门就都容易出故障;火器射出的弹丸也比较轻,且射程不远。尽管如此,火器在近距离发射时,还是能吓得步兵和骑兵惊慌失措,有时还能造成伤害。文艺复兴时期的将领因此而开始寻找在战场上的反制手段。火炮似乎是最好的选择。只有这个理由能够解释在拉韦纳(1512年)和马里尼亚讷(1515年)发生的那两次空前绝后的怪异战役。那两次战役都是在法国和西班牙之间进行的,两次都是双方说好要打对阵战,战役中双方军队进退所围绕的中心点是匆忙建造起来的大型工事,那是守方安置火药武器的阵地。

在拉韦纳,法军是向前迎击西班牙军队的一方;法军中有一大批德意志雇佣兵,这些人在意大利各城邦间的战争中以受雇打仗为生,和参加过历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希腊老兵在受希腊文化影响的地区的谋生方式一样。法军有54门火炮,是机动的;西班牙军队的30门火炮则固定在工事里。法军发出一波又一波的炮轰,激得西班牙骑兵发起冲锋后再把西班牙骑兵打散,但当德意志雇佣兵向前推进时,在工事那里被对方挡住,接下来是双方惨烈的肉搏。最后,法军把两门火炮调到西班牙阵地的后方开炮,使西班牙军队阵脚大乱,狼狈撤退。

3年后,角色发生了互换。在马里尼亚讷,法军建立了工事据守,进攻的是为西班牙联盟服务的瑞士军队;瑞士人打起仗来悍不畏死是出了名的,他们飞一样地冲过来,在法军的大炮还没来得及发挥威力之前就跳进了法军的工事。法军发动反击,打退了瑞士人,但他们重整旗鼓,第二天一早又卷土重来。(马里尼亚讷战役持续了不止一日,在那个历史时期非常罕见。)这次,法军的大炮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两军在工事前流血厮杀,演变成进退不得的胶着状态,只有到法国的盟友威尼斯派部队前来增援时,瑞士人才被迫无奈撤退。他们撤退也和进攻一样行动如风,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但他们在战役中遭受的损失实在惨重,所以不久就接受了法国提出的和谈要求;这次谈判奠定了法国和瑞士关系的基础,后来的250年间,瑞士一直是法军雇佣兵的主要来源。

拉韦纳和马里尼亚讷战役的出奇之处在于交战双方在开放的战场上打的却是临时性的围城战,个中原因似乎是当时带兵的将领除了把大炮安在临时修建的工事里,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使用大炮的办法。他们认识到了炮火击退传统的骑兵和步兵方阵进攻的威力——瑞士人采取的就是传统的阵式——但尚未找出在己方进攻时利用大炮的战术。事实上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在切里尼奥拉(Cerignola)战役中(1503年),西班牙的手枪手开火击退了逼近西班牙阵地的法国军队;在比克卡(Bicocca)战役中(1522年),这一幕再次重演,法方的瑞士雇佣兵向配有强大火力防守的西班牙工事发动毫无意义的进攻,半个小时就死了3000人。尽管瑞士人以在战场上勇猛无畏而著称,但自那一次的经历后,他们再也不敢向掩藏在工事后的手枪手发动攻击了。

不过,作战不能总是躲在工事里静等对方攻击。那就把守军拴在了一个特定的地点,而敌人却可能会绕过守军的工事去抢劫破坏受守军保护的乡村,或对分散在各地的孤立堡垒各个击破。要打对阵战必须是对方接受挑战才行,如果对方采取机动作战的战术,守军也只得奉陪。因此,在机动作战中使用大炮和火器需要改变文艺复兴时期军队的文化态度。虽然他们把火药技术引进了传统的作战方式,但是他们还没有适应火药的逻辑。他们和挥舞着刀剑冲向埃及苏丹手下配备了火器的黑奴军的马穆鲁克一样,仍然遵循着过去的守则,只有骑兵和手持锋利的武器与敌人作战的步兵才得膺武士的称号。对自查理曼时代以来一直统治着欧洲战争的披甲戴盔的武士的后代来说,靠躲得远远地打枪放炮来作战向来为他们所不屑。他们想和祖父那一辈的人一样,纵马杀敌,想让配合他们作战的步兵拿出男子汉气魄来,手持长矛迎击冲上前来的敌军骑兵。如果一定要在战场上使用枪炮,就把它们安置在工事后面吧,反正发射性的武器一直是放在那个位置上的。马背上的武士不想看到身强体壮的步兵沦落到那些狡猾的雇佣十字弓手的地步,更不想从马背上下来亲自学习使用火药的邪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