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财政组织与通行的做法(第3/14页)

宫廷开支与宦官

要想了解明代宫廷开支的复杂性,首先要了解明代宫殿规划布局的复杂性。

整个宫殿是以紫禁城为中心,四周围以高墙,防卫森严。这些雄伟的建筑占地约四分之一平方英里,包括皇帝的住所、朝堂、书房以及皇史宬和内阁办公场所。围绕着紫禁城的是皇城,亦是壁垒森严。北京城区环绕四周。各部办公场所在皇城城墙之外。在城墙内,还有3平方英里的生活补给区〔6〕。

皇城中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有银库、仓储以及原材料加工和制造工场(诸如生产糕点、糖果、药、酒、皮革的作坊以及针工局、银作局、经厂、织染局等),甚至还有制造枪铳的工厂等,这些部门大多由宦官统领,只有少数部门是以文职官员的名义进行管理。其他的宦官衙门从上述的仓库和作坊中领取供给,用来维持紫禁城的日常生活。皇城中的文职部门有都察院,它负有监督库房的职责。还有光禄寺,名义上归属礼部。

所有这些衙署及生活服务设施超过50个。除宦官以外,应役的工匠和他们的帮工成为宫廷人口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即使在15世纪后期,就已经超过100000人。明代官员的俸禄微不足道(第二章第一节),由户部所发之俸给很少,无足轻重。但是这些账册显示出大量的粮食却被分配给宫廷人员,包括在宫中服工役的军士。

这些服务性机构主要是为皇室服务的,他们的运作无法同政府的职能完全分开。大量质地优良的丝绸织物主要供应嫔妃宫女,也赏赐给外国的朝贡使团以及文武官员。皇帝银作局为紫禁城生产银器,也为重要的文件刻字制版。光禄寺掌祭飨、宴劳、酒醴、膳馐等事。至于军火生产,与其说它是宫廷消费还不如说是一种国家需要,这一点不用过分强调。所有这些作坊与仓库都要耗费了大量的物资〔7〕。

总之,明代家国一体的政治体制使宫廷与政府密不可分,其基本原则是国王与官僚共享物质财富。这一点与政教合一的国家有相通之处。明朝皇帝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在一个豪华的地方履行无休无止的朝廷典礼,诸如大型宫殿的开工、宫里宫外的各种盛大典礼(如皇帝登极、大婚和许多相类似的活动)等。这些活动耗资巨大。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哪些是皇帝个人的开销,哪些是国家支出。

皇室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紫禁城的实际开支账目从来也没有编辑出版过。要想了解这些开支的数字可以求助于两类资料:一类是有关部门为宫廷岁办各种土贡物料的报告;另一类资料是监察官员审核账目与仓库财产文册的文件。目前还没有特别完整可用的数据资料。对于明朝官员而言,估计宫廷开支的一般做法是将其分成几大类来考虑,诸如棉布、丝绢、茶、黄蜡(用来制作蜡烛)、染料等等,所有这些物资的数量很大。无疑,宫廷开支与公共资金混淆不清严重地损害了财政管理。

更需要强调的是后勤体系管理软弱无力。名义上,宫廷的仓库分属于户部、工部和兵部管理,实际上,大臣们仅仅是保障供应,他们对于保存在宫中的物资没有多大的支配权,这是君主的特权。就管理仓库而言,文官仅是记账,而宦官却掌握着钥匙。

宫廷之外的白银由大臣们掌握。在皇城内,“内承运库”是惟一接受白银的机构。每年户部从田赋中分出大约100万两白银供应给它,这些白银进入皇帝个人的腰包(见第二章第一节)。皇太后的宫庄子粒银也由户部征收并移交给内承运库。内承运库在维持宫廷的日常生活开支方面花费不多,实际上它是一个居间机构,它所收到的资金常常花费在礼品和个人的赏赐方面,捐献给寺庙道观,购买珠宝和古玩。任何盈余都将被转移到紫禁城内的东裕库〔8〕。

广惠库也位于皇城内,掌握着少部分现金。所有运送到京师的铜钱和宝钞都要交到这个库房中。广惠库的运作很不规范,常常会给整个财政体系造成相当大的混乱。例如,钞关税通常都是征收白银,收入归户部掌管。但是在特殊年份中,广惠库的库存不足,皇帝可能规定第二年要征收一定比例的铜钱和宝钞。结果,内库得到补充,而户部的正常税源却被侵损。广惠库的支出也是不规范的,大部分的钱、钞是在庆典之时由皇帝赏赐给官员,很少的一部分则用于在首都进行的少量采买〔9〕。

从15世纪前期开始,宦官被分统于二十四个衙门,但是没有任命首席太监。司礼监太监一般地位较高。当时,宦官不具有财政官员的责任〔10〕。可以说皇帝是宫中的财务主管。

明代的宦官声名狼藉。他们常被皇帝派到地方去监督军国政务。在王朝的大多数时间中,尽管宦官们有时滥用权力,但没有证据显示他们过分插手政府事务。一些宦官被派驻海港去接待朝贡使者,一些宦官在南京看守皇陵,还有一些宦官则作为皇帝的个人代表出镇军队〔11〕。只要政府的正常工作没有因为宦官的存在而发生改变,他们就不能被认为替代了官僚。但在16世纪90年代,万历皇帝派出宦官管理商税以及在王朝的最后20年中崇祯皇帝分遣宦官总监城市防务。这两个事例至少说明文职部门的完整性受到了威胁。

有明一代,高级太监频繁被派遣执行采买监造使命。诸如采办监造宫廷用具、瓷器、缎匹等。宫廷用具在南京生产。要不是由于宦官们在采办回程中,经常利用运河夹带私物,要求额外的政府运输,这些采办活动还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瓷器烧造于江西,需求的项目诸如花瓶、直径超过10尺的碗、象棋子、瓷屏风、祭祀器皿以及光禄寺所用的陶瓷用具。丝绢产于浙江与南直隶,品种多样,颜色与花样不一,专供内需。其中后两类产品有时一次定做25万件。生产这些贡品所需的劳动力与原材料都要由地方政府提供,还包括后勤保障。这一问题一直是文官与宦官之间处于紧张状态的原因。因为物资与力役的需求都会挤占户部与工部的收入,同时它也会影响到省级官员对地方事务的管理。其中一个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事情是办纳上供物料。内库的土贡物料供应都有相对的定额,或按地方田粮分摊,或按里甲派征。即使是财政吃紧之时,这些额外的科派仍然是政府各部的责任,为供上命,只能挪移各部钱粮。一些特供物品可能被折成银两由各部截取,但各部有责任供应宫中所需各色用品。官员一直反对宦官贪得无厌的奢侈性要求,但仅有几次皇帝会站在官员一边。这种斗争与掌管内库的宦官的既得利益混在一起,成为明代后期税收无法完全折成白银的一个原因〔12〕。在后文中我们将会看到,明代一直缺乏彻底深入的税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