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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时为了骗一顿吃喝,弄得人家虚惊一场,也着实可恨。《夷坚丁志》卷一五“詹小哥”条写一野鬼冒充老太太的儿子,让老人家以为儿子死了,请来和尚诵经超度,野鬼趁机大快朵颐。但数月之后,那儿子从外地回来了,家人却以为是鬼,操刀动杖,差一点儿惹出人命。

鬼界中还有一种大型骗局,类似于《聊斋》中写的“念殃”、“局诈”者,那就不是一叠纸钱和一场野祭就能打发掉的了。《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三记一廖太学,悼其亡妾,幽郁不适。诸鬼就幻出亡妾之形,捆绑起来,伏地受杖,让廖太学大放焰口,施食超度。廖太学不敢不从,可是诸鬼尝到甜头,一而再地来诈骗,而且胃口越来越大,硬要做七昼夜水陆道场,狠敲一笔才肯罢手,结果是终于暴露。

靠偷窃得一果腹,在鬼界也属于“盲流”之类,算是小偷,也最为可怜。北宋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一“彭郎中记”说一野鬼入厨房窃食,被灶神捉住,棰挞一顿。主人见此,斥问灶神道:“饿而盗食,汝何责之深也!”

在仁者看来,因饿极而偷食,是不足深责的。而人间不少冠冕人物,尸位素餐,或拟之于偷食之鬼,就未免有些从轻发落了。清人梁恭辰《北东园笔录三编》卷四“为师恶报”一条,专有“偷食鬼”的名目,虽谈报应,却颇有理致。有杨御史者与一道士善,而道士目能见鬼。一日,道士来杨家,笑道:“君厨下有偷食小鬼,今投生矣,特不知何家偿其债耳。”杨因言近日得一子,令媪抱出,道士审视愕然,道:“不知君曾造何孽业,这偷食鬼竟投生为尔子矣。”杨道:“吾自信一生无大过,只是未得功名之前曾教过私塾,授课有些不大尽责。”道士拍其背道:“妄食东家粥饭,废却子弟岁月,尚不为大过乎!”后来杨御史的儿子长大,日事酒色,田地卖尽则掘屋砖换酒,竟不识一丁而终。

当教员就开始混饭吃,后来官至中央监委的大干部,也不过就是那么混上来的,其恶劣远胜于偷食之鬼了。由这样的人掌监察之责,国家的吏治也就可想而知。清人袁枚《续子不语》卷三“锅上有守饭童子”一则,记人家中有一小神,专防饿鬼窃食。看来此等窃食小鬼易防,对于尸位素餐的大人先生们就只好求之于因果报应了。(董含《三冈识略》对这种人的惩罚是让他本人做狗吃屎三年。)

最后补充一点,鬼魂中也有靠到人间打工混口饭吃的,如前面提到的谷神子《博异志》中的那位。但这究竟算是另类,而且鬼到人间打工的事以后可能有机会另文详说,此处就从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