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查田运动:理念、策略与现实(第2/9页)

作为阶级斗争的一个部分,查田运动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主观认定以政治正确的姿态强行进入现实,使实际执行者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在政治正确气氛影响下,很多干部为避免犯错误,主持评定成分时多就高不就低:“查田查阶级方式,往往是开大会,提出名单来问群众某人是否地富、某人是否‘AB团’,叫群众举手。如果群众不举手,便说群众与反革命或地富妥协,于是群众害怕,只好大家举手。因此群众很怕我们,离开我们。”[206]闽西甚至“有因争论阶级而枪毙贫农的事件发生”。[207]而贫农为在运动中获取利益,也愿意将生活较好者定高成分,有时,群众的主张甚至会局部主导运动的气氛。

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各地高定成分现象相当突出,不仅是中农,甚至贫农、工人也被作为打击对象:“一人在革命前若干年甚至十几年请过长工的,也把他当作富农”;“把稍为放点债,收点租,而大部分靠出卖劳动力为一家生活来源的工人当地主打”;“建宁的城市、里心、安仁等区,共计中农、贫农被误打成土豪的有五十余家,还有一个工人被打成土豪的”。[208]任职于保卫局的童小鹏回忆,其“家庭出身是贫农,但一九三三年因‘左’倾错误政策错打成地主、富农,后虽经纠正,但父兄因流离而死亡”。[209]随意拔高成分的情状,正如于都河丰区委组织部长抱怨的:“工作团是私打地主,将来有一碗吃的人都会被打为地主的。”[210]

查田运动开展后的三个月内,中央苏区查出所谓的漏划地主6988户、富农6638户。其中,瑞金6~7月间查出地主608户,富农669户,收回土地60591担。石城共查出地主94户、富农179户,收回冒充中农、贫农的地主、富农的土地11200多亩;查出混进苏维埃政权机关的所谓地主23人、富农31人、反革命5人。[211]这些被中共中央领导人作为查田运动的成果,也由此证明查田运动的必要性。但是细细检证这些成果,却未必那么经得起推敲。

根据毛泽东30年代初在中央苏区所做多次调查,当时人均拥有6~10担谷田仅为够吃的标准,[212]实际生活相当于中农的水平。但在查田运动中,人均拥有9担田、每年需租进田地耕种的家庭也被定为地主。[213]以1933年7、8、9三个月中央苏区查出地主6988家、富农6638家,收回土地317539担计,[214]由于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这实际即为新查出地主的全部土地及富农多余土地之和。以两个数字相衡量,考虑到其他因素,这些所谓的地主每家拥有土地平均约30余担,人均拥地不足10担,仅在温饱线上。同一时期,公略县查出地主381家(家庭总人口1181人),没收地主土地5168担,[215]新查出的地主家庭每人平均占地也只有10担左右。在这些人中,不乏丧失劳力或因各种原因被迫请人耕种,结果被定为地主者,甚至有红军家属因请人耕种而被定为地主者。福建汀州在查田运动中就有没收“工人、雇农、红军家属财产”[216]的情况。有些地区确定成分时,“拿剥削的种数,去分别地主与富农的成份。三种剥削的叫做地主,两种剥削的叫做富农。比如请了长工,收租,又放了债,则不管他家里有几人劳动,总之他就是地主了。”[217]湘赣省“有一个贫农,查成分查了人家七代,结果被错划为地主”。[218]

衡诸常理,以中共强大的组织力,加上武装力量的直接推动和介入,在苏维埃革命展开数年后,苏区仍然会存在相当强大的地主富农势力,多少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对于陆续进入苏区的中共中央领导人而言,这样的判断并不突兀,作为年轻的革命理想主义者,苏区人民的现实状况难以使他们满意。虽然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但由于革命、战争、灾害及农村社会客观状况多方面的因素,1930~1932年,苏区生产出现下降局面,农民贫穷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这显然是相信革命可以立竿见影的理想主义者们难以接受的,因此,认为地主豪绅“窃取土地革命的果实”,就其思考逻辑而言确也顺理成章,而且,解决的办法必然是要加紧对地主、富农的打击,“使得土地革命的利益完全落在雇农贫农中农身上”。[219]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判断并不是在查田运动中最后一次出现,抗战胜利后中共重新领导开展土地革命时,在许多地区这样的判断又一次集中显现。查三代、查“封建尾巴”,打击中农,许多现象几乎就是1930年代历史的重演,韩丁即认为“可以和三十年代的过火行为相比”,而这又恰恰发生在中共集中批判苏维埃革命时期“左”的错误仅仅数年之后。韩丁以自己在潞城张庄的实际经历生动地描述了这种观念的根源:

这样的一场运动是以两项假设为前提的。第一、潞城县仍然存在严重的封建剥削;第二、一大部分农民仍然没有翻身。

既然绝大多数有钱有势的人家已经丧失了公开的财产和一部分地财,那么第一项假设就难以成立了。然而,乡村里还有数以千计的贫苦农民很缺乏成为独立生产者所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因此财产没收似乎还不够彻底。实际上,持久难除的贫困成了那两项假设的根据,成了进行一场新斗争的理由。穷人真要翻身吗?就得再多找出一些财产来。[220]

对于事后的观史者而言,注意到查田运动的上述因素,不仅可以发现查田运动本身的复杂性,而且也许可以为认识当年屡屡出现的“左”的错误找到有益的路径。不过当时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并不可能有这样的反省机会和时间,当问题被抬到阶级对抗的高度时,足以刺激他们绷紧的弦,由于此,查田运动的发起和紧张化几乎是不可避免。即使是熟谙苏区状况并领导过此前土地运动的毛泽东,亲身领导运动之初,虽然以自己对苏区的了解,极力在其中留下余地,但对查田的原则也并没有提出异议。吊诡的是,查田运动是建立在此前革命不彻底的判断基础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对毛泽东此前主持的土地革命的变相批评,而毛泽东却在名义上担负起领导运动的任务,这其中,既有服从组织的因素,也或有判断上的困难,和军事方面的坚持比,显然,涉及这样敏感复杂、一时间难以理清头绪的政治原则问题,毛泽东的态度要谨慎得多。

更让我们体会到问题复杂性的还在于,当时中共中央在查田运动中屡屡提到的农村阶级关系尚不分明的说法,其基础虽是出于教条化的理论推导,但在苏区的现实环境中,又不是毫无脉络可寻。在赣南、闽西土地集中程度有限,宗族组织具有强大影响力背景下,公式化的农村阶级分化并不一定是当地农民实际状况的真实写照,而以这样的观念指导的运动遭遇反激也势所必然。黎川梅源“因系吴氏一姓,血统亲密之故,极能互为维护,毫无幸灾乐祸、趁火打劫心理,复无有广大土地之大地主,以为自相仇杀之导火线”,因此,土地革命展开后,虽然该地也进行土地平分,但具体运作中多有问题。分田时,农民常会用自己的方式阳奉阴违:“将能见到者,以插标为记,各分谷田五石,其余陇亩不能见到之者,秘不均分。其已分配者,耕作之后,仍将其所收之谷,按佃户例,送还原主。土匪因此怀疑分配不实,于是一再举行分配,并有所谓查田运动之新花样出现,但举行结果,依旧如故。”[221]在赣南、闽西许多地区实际社会状况与此大同小异背景下,这样的现象当非个案。正因如此,在国民党重新占领赣南后,杨永泰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