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绝代双骄 二四 没有硝烟的战场(第2/2页)

大统七年(公元541年),苏绰在西魏颁布了六条诏书,依次为:一、治心;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四、擢贤良;五、恤狱讼;六、均赋役。这些诏书,从儒家思想的角度阐述官员施政的要领,引经据典,语言流畅。宇文泰阅后,十分欣赏,便要求西魏全体官员认真诵读和体会六条诏书的精神,并定期考核,不能通晓六条诏书,或者不懂记账的,一律取消做官的资格。宇文泰又颁布十二条职制,进一步监督官员。十二职制加上之前的二十四新制,由苏绰加以损益合订,总成五卷,在西魏全境实施,称为“中兴永式”,因颁行于大统年间,故而又称“大统式”。“格”与“式”这对新生事物,与“律”、“令”一起,逐渐走向制度化,到唐代成为四大法律形式。

配合政治上的改革,宇文泰又迈出了军事改革的坚实一步。大统八年,他下令设置六军,建立府兵。“六军”的制度,出自《周礼》:“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宇文泰“借壳上市”,实质差别很大:周代的六军,主要指兵制单位;西魏的六军,则侧重于组织单位。“六军”,后来发展为由六名柱国大将军统领的军队,宇文泰将原本他一人拥有的柱国大将军之职,分归多人担当。每名柱国大将军各督两名大将军,每名大将军再各督两名开府,总共二十四军。府兵专事训练与打仗,不入户籍,无须担负赋税。兵民的分离,使职业军人的数量与素质大幅提升;树型结构的管理,则有利于军队的协同作战。

府兵制初显雏形,东面刀兵又起。守卫弘农的王思政为加强防御,移镇河东,在地势险要的玉壁(今山西稷山西南)修筑城池,直接面对东魏晋州的西南边境,距高欢所在的晋阳也只有七百里路程。高欢把玉壁城视作头号眼中钉,他率大军从汾、绛两州进入西魏,扎下四十里连营,意欲全取西魏的河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