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国大革命(第2/9页)

不过,这样的概括还是无法使我们理解,为什么这场革命会发生在这个时候,以及为什么它会走上那条引人注目的道路。正因为如此,研究一下所谓“封建反动”是非常有益的,因为它实际上提供了引爆法国火药库的火花。

在2 300万的法国人中,约40万人组成的贵族无疑是这个国家的“第一阶级”,尽管它并非像普鲁士或其他国家那样,绝对不受较低阶级的挑战,但仍然相当稳固。他们享有很大的特权,其中包括一些赋税的豁免权(但豁免数量不如组织更加严密的僧侣阶级那么多),以及收取封建税捐的权利。在政治上,他们的地位不那么显要。君主专制尽管在其性质上仍是贵族的甚至封建性质的,但它尽可能地剥夺了贵族的政治独立和职责,并削减了他们旧有的代表机构——三级会议(States-General)和高等法院。这一事实持续在高级贵族和长袍贵族(noblesse de robe)中引起怨恨。长袍贵族是后来国王们因各种目的,主要是出于财政和行政目的而册封的,一个被授予爵位的政府中产阶级,只要能通过残存的法院和三级会议,就能表达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双重不满。贵族在经济上的忧虑绝非无关紧要,他们生来就是,并且按传统一直是武士而不是挣钱的人,贵族甚至被正式禁止经商或从事专门职业。他们依靠其地产收入,或者如果他们属于享有优惠的少数大贵族和宫廷贵族,则依靠富有的婚姻、宫廷的年金、赏赐和干薪。但是,有贵族地位之人,其开销是很大的,并且不断上涨;而他们的收入却在下降,因为他们之中很少有人是自己财富的精明管理人,如果他们勉强进行管理的话。通货膨胀使诸如租金这样的固定收入,其价值逐渐减少。

因此很自然,贵族们只好利用自己的一项主要资产,即公认的阶级特权。在整个18世纪,在法国如同在其他许多国家一样,他们不断侵占官职,但专制君主却宁可让在专业上称职、在政治上无害的中产阶级人士来担任这些职务。至18世纪80年代,甚至要有贵族的徽饰才能购买军队的委任状,所有主教都是贵族,甚至管理王室的宫廷管家一职,也大都被他们夺占。由于他们成功地竞争了官职,贵族不但触怒了中产阶级的感情,还通过日益增强的接管地方和中央行政权的趋势,动摇了国家的基础。同样,他们,特别是那些少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地方乡绅,为应付其收入日益下降的情形,极尽可能利用手中强大的封建权力,加紧搜刮农民的钱财(或劳役,不过这比较少)。为恢复这类已过时的权力或从现存权力中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一种专职的、研究封建法的专家(feudist)产生了。其中最杰出的成员巴贝夫(Babeuf),于1796年成为近代史上第一次共产主义暴动的领袖。因而,贵族不仅触怒了中产阶级,而且也触怒了农民。

农民这个也许占了法国人口80%的广大阶级,他们的地位绝对不值得称羡。大体而论,他们实际上是自由的,并且常常是土地所有者。在实际数字中,贵族仅占所有土地的1/5,教会地产也许占另外6%,这一比例随地区而波动。[3] 例如,在蒙彼利埃(Montpellier)主教辖区,农民已占有38%—40%的土地,资产阶级占18%—19%,贵族占15%—16%,僧侣占3%—4%,还有1/5是公地。[4] 可是,事实上多数人都没有土地或没有足够的土地,由于技术普遍落后,这个问题日趋严重;而人口的增长,更使普遍缺乏土地的问题日趋恶化。封建税捐、什一税和赋税掠走了农民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而且这部分比例日渐提高;与此同时,通货膨胀却使剩余部分的价值日趋减少。只有少数经常有剩余产品出售的农民,才能从涨价中获得好处;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遭受涨价之苦,特别是在歉收年,因短缺造成的高价主宰着市场。无疑,由于这些原因,在革命前的20年里,农民的境况日益恶化。

君主政体的财政困难使问题攀升到危机点。这个王国的行政和财政结构大体已经过时,如前所述,企图借由1774—1776年的改革来修补这一结构的努力,在以高等法院为首的既得利益团体的反抗下,已遭失败。然后,法国卷入了美国独立战争。对英国的胜利是以其最后破产为代价换得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美国独立革命是法国大革命的直接原因。各种权宜之计都尝试过了,但收效日少。当时财政赤字率至少20%,而且不可能有任何有效的节约措施,除非进行一项根本改革,以动员实际上相当强大的国家课税能力,否则无法应付此一局势。因为,尽管凡尔赛宫的挥霍经常因危机而受到谴责,但宫廷的开支仅占1788年总支出的6%。战争、海军和外交支出占1/4,现存债务负担占一半。战争和债务——美国独立战争及其债务——破坏了君主政权的根基。

政府的危机给贵族和高等法院带来了机遇。政府若不扩大他们的特权,他们就拒绝付款。专制主义面对的第一次破裂是1787年召开的“显贵会议”(assembly of notables),这次会议的成员虽经过精心挑选,但仍然很难对付,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原本是要批准政府增辟税源的需求。第二次破裂,也是决定性的一次,便是三级会议——这项旧封建时代的会议自1614年起便已停止召开。因而,革命的开始,是贵族试图重新夺回国家控制权。因如下两个原因,这一企图失算了:其一,它低估了第三等级的独立意愿,这一虚构的团体想要代表既不是贵族也不是僧侣的所有人民,但实际上是由中产阶级主宰;其二,它忽略了在进行政治赌博之际,被引入其中的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危机。

法国大革命并非由有组织的政党或运动发动领导的,也不是由企图执行某个计划纲领的人发动领导的。直到后革命时期的拿破仑出现以前,它甚至未能推举出在20世纪革命时我们习惯看到的那类“领袖人物”。然而,在一个相当有内聚力的社会集团中,他们的共同意愿惊人地一致,遂使该革命运动有力地团结起来。这个集团便是“资产阶级”;其思想观念是由“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系统阐述、由共济会纲领以及在非正式同盟中所鼓吹的古典自由主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是“哲学家”发动了这一场革命。或许没有他们,革命也会发生,但可能正是由于他们,才造成了只是破坏一个旧制度与迅速有效地以一个新制度取而代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在其最一般的形式上,1789年的思想观念可以说来自共济会,这种观念曾在莫扎特(Mozart)的《魔笛》(Magic Flute ,1791)中得到纯洁庄严的展现,它是那个时代最早的伟大的宣传艺术,那个时代最高的艺术成就经常都是宣传性的。更确切地说,1789年资产阶级的要求是在同年的《人权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 of Man and Citizens )中提出来的。这是一份反对贵族特权阶级的宣言,但并不是支持民主社会或平等社会的宣言。宣言中的第一条说,“在法律上,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但它也容许存在社会差别,“只要是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私有财产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神圣、不可剥夺和侵犯的。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职务对有才能的人同等开放;但如果赛跑在同等条件下开始,那么同样可以假定,参赛者不会同时跑到终点。该宣言主张(如同反对贵族阶级或专制主义一样),“所有公民都有权在制定法律方面进行合作”;“个人亲自参与,或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而宣言中设想作为主要政府机构的代表大会,并不一定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它所指的制度也不是要废除国王。建立在有产者寡头集团基础上的君主立宪制,比民主共和更符合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意愿,虽然民主共和在逻辑上似乎更符合他们理论上想要追求的目标。尽管也有些人毫不犹豫地捍卫民主共和,但总体说来,1789年典型的自由主义资产阶级(和1789—1848年的自由派)并非民主派,而是信仰立宪政体:一种具有公民自由和保障私有企业的世俗国家,以及由纳税人和财产所有者组成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