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躲躲猫的世界(第2/5页)

不管是在口头文化还是在印刷术文化中,信息的重要性都在于它可能促成某种行动。当然,在任何一种交流环境中,输入(人们得到的信息)总是多于输出(在所得到信息的基础上采取行动的可能性)的。但是,由于电报的发明,再加上后来其他技术的发展,信息和行动之间的关系变得抽象而疏远起来了。在人类历史上,人们第一次面对信息过剩的问题,这意味着与此同时人们将面对丧失社会和政治活动能力的问题。

问问自己下面这一系列的问题,你可能就会更明白上文的意思了:对于解决中东的冲突你准备采取什么行动?对于解决通货膨胀、犯罪和失业问题你有何高见?对于保护环境或降低核战争危险你有什么计划?对于大西洋公约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美国中央情报局、反歧视行动计划和伊朗巴哈派教徒遭受的残暴行径,你准备采取什么行动?我可以大胆地帮你回答:你什么也不打算做。当然,你可能会为某个自称有计划、也有能力采取行动的人投上一票。但每两年或四年你才可能有一个小时来投票,这根本不足以表达你满脑子的想法。我们也许可以说,投票选举是逃避政治无能的表现。比投票选举更糟糕的是参加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组织者通过一些呆板的问题得出你的意见,然后把你的意见淹没在相似的意见中,最后把这些意见变成——还能是什么呢?——另一则新闻。所以,我们就陷入了一个无能为力的怪圈:你心里有很多想法,但你除了把这些想法提供给记者制造更多的新闻之外,你无能为力;然后,面对你制造的新闻,你还是无能为力。

在电报时代之前,信息—行动比基本是平衡的,所以大多数人都有一种能够控制他们生活中突发事件的感觉。人们了解的信息具有影响行动的价值。但在电报创造的信息世界里,人们失去了行动的能力,因为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新闻存在的语境。所有的一切都事关每个人。我们第一次得到了不能回答我们任何问题的信息,而且对于这些信息我们也不必做出任何回答。

我们也许可以说,电报对公众话语的贡献就是使它变得无聊而且无能。还不止这些,电报还使公众话语变得散乱无序。用路易斯·芒福德的话来说就是,它带给我们的是支离破碎的时间和被割裂的注意力。电报的主要力量来自它传播信息的能力,而不是收集信息、解释信息或分析信息。在这方面,电报和印刷术截然相反。例如,书籍就是收集、细察和组织分析信息观点的绝好容器。写书、读书、讨论书的内容、判断书的价值(包括书的版面安排),都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的。写书是作者试图使思想永恒并以此为人类对话做出贡献的一种努力。所以,无论什么地方的文明人都会视焚书为反文化的罪恶行为。但电报却要求我们烧毁它。电报如果被赋予永恒、持续或连贯的特征,它就会失去其价值。电报只适合于传播转瞬即逝的信息,因为会有更多更新的信息很快取代它们。这些信息后浪推前浪地进出于人们的意识,不需要也不容你稍加思索。

电报引入的这种公众对话形式有着鲜明的特征:其语言是新闻标题的语言——耸人听闻、结构零散、没有特别的目标受众。新闻的形式类似口号,容易被记住,也容易被忘记。新闻的语言是完全不连贯的,一个消息和它前面或后面的另一则消息毫无关系。每个“标题”都是独立存在的。新闻的受众必须自己找出其中的含义,发布新闻的人没有义务这样做。久而久之,经电报描绘过的世界开始变得无法控制,甚至无法解释了。报纸上一行行有序而连贯的文字渐渐失去了帮助我们获得知识和了解这个世界的能力。“了解”事实开始有了新的意义,因为“了解”并不意味着人们能够“理解”事实的言下之意、背景知识和与其他事实的关联。电报式话语不允许人们进行历史的回顾,也不鼓励深入的分析。对于电报来说,智力就是知道很多事情,而不是理解它们。

于是,对于莫尔斯提出的问题——上帝创造了什么——我们有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答案:一个住满陌生人的拥挤的社区;一个破碎而断裂的世界。当然,上帝和这一切无关。但是,尽管电报有如此的力量,但是,如果它只是作为一种新的话语象征,那么印刷术文化很可能能够经得住它的冲击,至少能够守住自己的阵地。就在莫尔斯重新定义信息的意义时,路易斯·达盖尔[5]重新定义了自然的意义,或者我们可以说,重新定义了现实的意义。1838 年,为了吸引投资者,达盖尔在一个通告里说:“达盖尔银版法不只是用来再现自然的一种工具……(它)赋予了自然再生的力量。”

当然,不论是再现自然的必要性还是自然本身获得再生的力量,都意味着自然是可以被改造的,通过改造它可以变得容易理解和控制。早期洞穴壁画很可能是对尚未发生的捕猎的视觉表现,是期待征服自然的一种愿望。“改造自然”这种说法已经历史悠久了。但是达盖尔脑中并没有“改造”这个概念,他的本意是说摄影术能够使每个人都拥有随时尽情复制自然的能力。他想说他发明了世界上第一种“克隆”技术,他还想说,摄影术和视觉经验的关系就像印刷机和书面文字的关系一样。

事实上,光靠达盖尔银版法还不能达到达盖尔讲的这种对等关系。威廉·亨利·福克斯·陶尔伯特,一个英国数学家和语言学家,发明了从底片翻出正片,直到这时,照片的大批量冲洗和发行才成为可能。“摄影术”这个名称是著名天文学家约翰·赫歇尔起的。这是一个奇怪的名称,因为在英语里,它的字面意思是“用光书写”。也许赫歇尔起这个名字本身就是有讽刺意义的,因为很明显,从一开始大家都明白,摄影和书写(任何形式的语言)是不能存在于同一个话语空间的。

但是,自从摄影术被确定下来以后就一直被作为一种“语言”。其实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因为这无形之中抹杀了两种话语模式之间的本质区别。第一点区别是,摄影是一种只描述特例的语言,在摄影中,构成图像的语言是具体的。与字词和句子不同的是,摄影无法提供给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观点和概念,除非我们自己用语言把图像转换成观点。摄影本身无法再现无形的、遥远的、内在的和抽象的一切。它无法表现“人”,只能表现“一个人”;不能表现“树”,只能表现“一棵树”。我们无法拍出“整个大自然”的照片,也无法表现“整个海洋”,我们只能拍下某时某地的个别片断——某种光线下某种形状的悬崖,某个角度某个时刻的海浪。正如“整个大自然”和“整个海洋”无法被拍摄下来一样,在照片的词典里也无法找到可以表现“真理”、“荣誉”、“爱情”、“谬误”这些抽象概念的词汇。“表现”和“谈论”是两个非常不同的过程。加弗里尔·萨洛蒙曾经说过:“看照片只需要能辨认,看文字却需要能理解。”他这样说的意思是,照片把世界表现为一个物体,而语言则把世界表现为一个概念。即使最简单的命名,也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把一样东西和其他东西进行比较,选择共同的某些特征,忽略不同之处,然后进行归类。在大自然里没有“人”或“树”这样的东西,因为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如此简单的分类,有的只是变化多端和形形色色。照片记录的是这些形形色色中的特例,而语言的作用则是使它们变得更加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