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如何研究政治史

今天是第二讲:讲题《如何研究中国政治史》。

上次是讲的普通史,以下各讲为专门史。先对普通史求了解,然后再分类以求。从历史的各方面分析来看,然后再加以综合,则仍见此一历史之大全体。但较前所见的自更深细,更透彻了。

政治与政事不同。如秦始皇帝统一,汉高祖得天下,以及其他一切内政、外交、军事等,都该属于政事,归入通史范围。若讲政治,则重要在制度,属专门史。一个国家,必该有它立国的规模与其传世共守的制度。这些制度,相互间又必成一系统,非一件件临时杂凑而来。

从前人学历史,必特别注重政治制度方面。亦可说中国历史价值,即在其能涵有传统的政治制度,并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若不明白到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可说就不能懂得中国史。中国专讲政治制度的书,有所谓“三通”,即唐代杜佑《通典》、南宋郑樵《通志》与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后人又承续此三通,再扩为九通至十通。二十四史、九通,乃中国史书中最大两分类两结集,为治史者知识上所必备。

为何讲制度的书,必称为“通”?这因中国正史照惯例是分代编纂的,即所谓断代史,如《汉书》、《晋书》、《隋书》、《唐书》等。如将断代史连贯起来逐年合并叙述,则变为编年史,如司马光之《资治通鉴》,此通字寓有编年通贯之意。但历史上的事件可以编年通贯,也可断代划分。如秦代完了,接着有汉代,汉代结束,接着有魏晋南北朝。此等朝代更迭,即成中国历史上之时代划分,此在第一讲已讲过。但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则自古迄今,却另有其一种内在的一贯性。在此一贯中,有因有革,其所变革处虽不少,但亦多因袭前代仍旧不改的。直到今天,亦仍还有历史上的传统制度保留着。这证明,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有许多有其巨大的魄力,可以维持久远而不弊。因此遂为后世所传袭,此即中国历史传统一种不可推翻的力量与价值之具体表现。因此中国人把此项专讲政治制度的书,也称为通史了。

我们研读中国史,普通是先读编年史,再分期转治断代史,然后再来研究制度方面的通史。其实在二十四史中,本也包含有专讲制度的一部分。在《史记》中称“书”,如《平准书》、《封禅书》等。到《汉书》改称“志”,《汉书》共有“十志”,都属讲制度方面的。以后历代正史中多数有“志”,或有“书”,这些志与书,因其讲的是制度方面,比较专门,普通读历史的往往忽略过,不仔细去研究。不如《资治通鉴》这一类专讲人事方面的历史,大家能读。其实我们要学历史,政治制度方面这一项,亦非通不可。清代阮元曾说过,一个人不读二通,即不得谓之通人与通学。彼所谓二通者,一指《通鉴》,即编年通史。另一部指《文献通考》,即指讲政治制度方面的专门史。这亦是说,要学历史,不可不通制度之意。

我们讲到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大体可划分为两段落。前一段落为秦以前的封建政治,后一段落为秦以后之郡县政治。封建政治结束,即为中国古代史之结束。此一分法,显然又与西方历史不同。在西方历史上,并无此两种政治制度之分别与存在。而中国的政治制度则显见有此大划分。这亦证明我上讲所说,每一国家民族的历史,必有其特殊性,必有其与其他国家民族的历史不同之处之一说法了。中国历史自有其与其他国家民族不同之特殊性,而最显见者却在政治上。亦可说中国民族性擅长政治,故能以政治活动为其胜场。能创建优良的政治制度来完成其大一统之局面,且能维持此大一统之局面历数千年之久而不败。直到今天,我们得拥有这样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举世莫匹,这是中国历史之结晶品,是中国历史之无上成绩。因此研究中国史,该特别注意其政治制度之一面。中国历史,二千年前是封建政治,后二千年是郡县政治。从前的中国人,人人俱知,但到现在的中国人,对此分别,却有些不明白了。近人好说封建社会,其实今天所谓的封建社会,乃是西方历史上的产物,只因中国人拿自己固有的“封建”二字,来翻译西方历史,遂有此一名词,以至中西双方混淆不明,这实在是不妥的。

中国在西周初年,周公创出了一套封建制度。其实这一套制度,本是连接着周公以前夏、商两代的历史传统而来。只是经周公一番创作,而更臻完美。此一套制度,其实即是把全国政制纳归于统一的制度。自天子分封诸侯,再由诸侯各自分封其国内之卿大夫,而共戴一天子,这已是自上而下一个大一统的局面。我们该称此时期为封建之统一。在西洋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则是在下面,不属上层的。罗马帝国崩溃了,各地乱哄哄,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社会无所依存,于是一班人相率投靠小贵族,小贵族们又各自投靠依附于大贵族。他们在政治要求上,亦同样希望有一统一政权,但却无法实现。譬如筑宝塔,由平地筑起,却没有结顶。在他们那时期有所谓神圣罗马帝国一名称,则只是一理想,一空中楼阁,在人心想像中的一个影子组织而已。因此中西历史上之所谓封建,原是截然不同之二物。可惜我们今天没有人来详细写一部周代封建制度的书。事实上在今天来写此书却不易,因关于此方面的材料,大都不在历史书中,而分散在古代的经书中。今天我们大学开科设系,有史学,无经学。经学更少人研究,因此此项历史上重大的专门题目,竟难觅位胜任愉快的人来撰写。

周室东迁,封建制度濒临崩溃,乃有五霸乘时而起。据《春秋左传》中记载,当时各地诸侯,为数不下两百。在当时,国与国间种种交涉来往,仍多少遵守着周公所定封建制度下的一切礼文来维系。此种礼文,在当时乃为霸业所凭。若无此种种礼,霸业亦无法出现。此种种礼,若用近代新名词说之,实即是一种国际公法。我们可以说,中国之有国际公法,系在距今二千五六百年前。在清末,曾有人依照西方所谓的国际公法,来和春秋时代诸侯各国间种种交际来往的礼文作比较,写一书,名《春秋时代的国际公法》。当时著过与此相类之书的,也不止一人。可惜此等书今俱亡佚难觅。客岁本人赴美讲学,途径旧金山,晤华侨某君,彼正亦有意欲写此书,闻已积有成稿,惜未能一读其内容。窃以为此等比较研究,实非穿凿附会。在中国,实自有那时一套国际间共同遵守之礼法,以之与近代西方的国际公法乃至联合国宪章等相互对比,虽古今时代不同,然双方不妨各有短长优劣。好在《左传》全书俱在,人人可以把来作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