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乌鲁木齐:睡在天山上(第3/4页)

月亮之下,又一个梦幻般的夜晚过去了,主人把我们叫醒,帮我们生起炉火,给我们送来新鲜的马奶。我们来到外面,只见清晨的薄雾正慢慢地把它的面纱从湖面上撩起。我们问主人为何没有人在这里钓鱼。他说,湖里是有几种鲑鱼,但自从天池被列为自然保护区后,便不准在此垂钓。只有当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出去做抽样调查的时候,他们才能再次品尝到鱼的滋味,而且对于猎杀熊、野山羊、长耳鹿和狼等野生动物也有类似的限制。

古代的哈萨克族把狼作为他们部落的图腾,称之为“灰胡子勇士”。哈萨克民歌中讲述了很多有关狼带领哈萨克人战胜困难走出险境的故事。哈萨克人至今还把狼骨戴到孩子脖子上作为护身符,而且他们还是亚洲为数不多的禁止吃狗肉的民族之一。

哈萨克人尊崇的另外一种动物是猎鹰,而且这出于一种非常奇特的缘由。他们认为,只要他们做错了什么事,肯定是一只小鬼趴在他们肩头的缘故;而只有猎鹰这种动物能够看到这些小鬼。因此,哈萨克人喜欢随身携带一只猎鹰,不仅因为猎鹰可以捕捉一些小型猎物,而且因为他们可以保证小鬼不会近身。

对于哈萨克人而言,甚至树也是他们尊崇的对象,尤其是那些孤零零的树。按照哈萨克人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就是由这样一棵树生出来的,而中国西南很多其他部落(比如侗族)也有同样的传说。

天山天池

这些树人的后代在很多世纪以前走出森林,来到天山脚下以放羊为生。最后,芬恩和我恋恋不舍地与他们道别。在天池边上的毡房里住了两夜之后,我们回到了乌鲁木齐。对于乌鲁木齐,只有一件事是可以称道的,那就是,感谢观音菩萨,这里有个机场;再次感谢观音菩萨,她给我们在次日离开此地的飞机上留了两个位子。我还要第三次谢谢她,是她给我们安排了一揽子财务计划,让我们能在乌鲁木齐假日酒店享受一番。对,就是假日酒店。

芬恩和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竟然能在这里有幸见到一家西方世界的老牌假日酒店。每晚100美元的房价对我们的预算而言实在是太贵了。但假日酒店不仅有客房,还有酒吧。不管你信不信,在这个距离大海2500公里、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离大海都远的乌鲁木齐,竟然每天晚上都有“欢乐时光”(“Happy Hour”为酒吧术语,通常指为一小时或更长的优待顾客时间,或是饮品减价,或是免费供应小吃。——译者注)。这里是丝路上唯一的一处“欢乐时光”,望着招牌,我们仿佛看到了海市蜃楼。但是,这绝对不是海市蜃楼。每天晚上6点到8点,啤酒和各种酒类都是按照标准的“欢乐时光”价格供应,买一送一,而且啤酒还是冰镇的。女侍者们身穿格子呢的小马甲,在我们的桌边跪下来往杯子里倒酒,而杯子都是那种高高的“米勒好生活”(“Miller High Life”被称为“啤酒中的香槟”,它一直是消费者心中认定的精品啤酒,特别受高收入人士的欢迎。——译者注)啤酒杯。美女缓缓地往杯中斟酒,我们悄悄地往她们马甲的小口袋里塞一点小费,然后看她们对我们报以甜美的微笑。就算你不给她们小费,她们也会把所有的小吃,如花生米、葡萄干和香菜面包棍拿来让你吃个够,而且全是免费的。想一想,就在几个小时前,我们还蹲坐在羊粪堆上,而现在呢,我们却慵懒地躺在软垫椅子里,喝着冰啤,欣赏着大厅里传来的管弦乐乐团演奏的莫扎特音乐,俨然已经置身丝绸之路之外。

哈萨克人合影

此时是写家书的最好时刻,女招待从宾馆前台给我们拿来几个信封,上面竟然敷好了胶水。这真是个不错的地方,我是就邮寄而言。毫无疑问,乌鲁木齐是我们在全中国所有邮寄过包裹的地方中最好的。在中国邮寄包裹简直就是一种折磨,这需要巨大的耐心和高超的缝纫技巧。以前,中国的邮局一直不接受国际邮包,除非你把邮寄品装进类似洗衣袋的布包里然后缝起来,而且你还得自己找布料并把包裹缝好,这种情况直到最近才有所改观。改革的春风甚至吹进了邮局,现在有些邮局已经开始接受用纸板箱甚至褐色包装纸来邮寄物品了。很显然,乌鲁木齐邮局已经走在了改革的前沿;但考虑到“文革”中发配到这里的知识分子的数量之多,这倒不足为奇。

首先,市内主要的邮局大多位于城市的中心位置,从假日酒店步行即可到达。其次,就在邮局前门内,有一个柜台专卖缝制好的布袋子、纸板箱、包装纸以及任何邮寄所需要的东西。再次,国际邮递区的工作人员十分热心,他们甚至帮我们缝好邮包,并把箱子缠上胶带,甚至帮我们填写所有的法语表格。我在此收回我所讲过的有关乌鲁木齐的一切坏话。

在乌鲁木齐假日酒店享受了创记录的、最久的“欢乐时光”,还给朋友们写了信,之后应该读点东西了。我拿着一本两百年前一位汉人官员所著的有关乌鲁木齐的诗集——《乌鲁木齐杂诗注》翻阅。当我翻到“民俗”篇时,其中的第一首诗描写的是当年汉人官员要求酒商在门口挂起蓝色的门帘、所有的商户必须在店前栽种柳树的场景:

一路青帘挂柳荫,

西人总爱醉乡深。

谁知山郡才如斗,

酒债年年二万金。

这首诗恰好提醒我们:今朝有酒今朝醉。趁着“欢乐时光”尚未结束,我们必须再点一轮酒,再来点面包棍儿,拜托了。

就这样,我们坐在那里,喝着买一送一的啤酒,久久不肯离去,但是夜幕降临,不得不结账回家了,我们的家就在街对面的红山宾馆。付过酒单,我们悠闲地从大堂逛过去,摘了一下头上并不存在的礼帽向管弦乐团成员和门童致意,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中。

刚走出酒吧大门,一个维吾尔人叫住了我,问我想不想换钱。我身上带的人民币正好不多了,就问他按什么价格兑换。他说100元外汇券换125元人民币。这是这趟旅行开始以来我们听过的最高的兑换率了。到目前为止,两者的差价基本在20%左右,而现在突然变成了25%。上哪儿去找这么便宜的好事!于是我抢先提出给他换1000元。那个人掏出计算器,算出了正确的数目。然后,他把手伸进兜里,掏出人民币递给我。我数了数,数目不够,就递还给他。他很不情愿地添足了钞票。然后,他要求查看一下我的外汇券。我把外汇券递给他,他把人民币交给我。幸运的是,在“欢乐时光”喝下的那些啤酒对我视力的影响并没有像对我判断力的影响那么大。我看穿了他的障眼法,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有一半人民币从他的袖筒里滑落出来,这是我应该拿到的,但差一点儿就失去了。反正我设法抢回了我的外汇券,并确定没少一张,然后才把我手中属于他的那半人民币扔还到他的脸上。我恨自己又一次犯了战术性的错误。换钱的第一条和最后一条法则是“决不要先把自己的钱掏出来,直到数过对方的钱并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决不重犯,决不重犯,决不重犯!尤其是在度过“欢乐时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