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女 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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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莉莎的会所位于酒吧街附近的临街,门并不大,招牌也不算最醒目,相比周围闹哄哄的热舞吧和KTV,这里显得很低调。但进入紧闭的大门就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奢华程度超乎想象。只有为数不多的客人知道,这里是整条街上最宰人的销金窟,全城收入最高的男公关也尽在此。更重要的是,没有熟客介绍,就算有钱也不能成为这里的座上宾。用孙莉莎的话说,想被她赚钱还要看看够不够格。

这个下午,仇其敲开了会所大门,他当然不是来消费的,这里的人也知道他是警察,所以没人拦他,一个顶着奇怪发型的妖冶小白脸主动过来招呼:“仇队长啊,真是稀客,我们还没到营业时间,您是来……”

“少废话,我要见老板娘。”仇其最见不得小白脸,一把推开他大步往前走。

“您要见董事长啊,我这就去禀报,您慢点走,慢点走。”小白脸被他推得差点摔倒,一溜烟地窜到前面去报信,临走时,他还特意瞄了眼仇其身后的男人。

那是个戴黑胶眼镜的男人。通常戴金丝边眼镜会让人感觉精明,而戴黑胶镜框眼镜则多几分书卷气,这个男人何止是书卷气,简直就是书呆子气,过时的中分头,杵在那儿僵得像根木头。看见他的人都在想,这位已经被停职的仇队长带个书呆子来做什么?董事长脾气可不好,难不成上门送死还带个收尸的?

小白脸赶在仇其前面见到了老板娘,此时孙莉莎正忙,听过禀报后不以为然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停了职的队长能有什么大事,早就玩不转了,让他等。”

“是,那我就请他在隔壁会议室等您。”小白脸毕恭毕敬地欠了欠身,这才退下。

眼下孙莉莎的确有事在忙,忙着对几位应聘的新人进行最后面试。孙莉莎在家排行老三,人称孙三娘,生意做得黑,都说她是孙二娘的妹妹。她年近四十,不漂亮也不苗条,高高的额头上还生着一枚象征着权力欲的黑痣,只有在跟权贵和富豪们交谈时才会露出难得的笑脸。早些年她只是个普通的工人,一直不安分,下海后凭着大胆和混黑社会的哥哥才有了这家会所。

同样的会所并不只有她一家,能在这条街上做出名声自然有她的办法:定期更新男公关,对所有员工进行规范的培训,还有每周更新的热门排行榜。虽说不是正行生意,但孙莉莎花的心血并不比其他人少,效果也就显而易见,女人们在此醉生梦死挥金如土,就连那些被孙莉莎捏住了七寸的官太太也难以抵抗诱惑,骂她恨她诅咒她,却不得不回到这里。

站在孙莉莎面前的有十来个年轻男子,每一个都相貌周正,身份也各有不同,大学生,工人,还有白领和退伍军人。

孙莉莎挑剔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掠过了一遍又一遍,他们都是经过了好几关挑选留下来的,这里的日薪底薪都有三位数,头牌更达日薪四位数,想赚钱不费力的男人大有人在。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干这行?第二个问题:入行后有什么打算?你们好好想想,把答案写在纸上交给我。”孙莉莎叼着一支软中华,不紧不慢地抛出这两个必问题,她见过的漂亮男人多不胜数,容貌在她面前没有绝对优势。

不久,十来份答案被助手送到她手中,一张张看过去她眉头微皱。那些答案都不尽人意,有几个人的字更是连小学生都不如。孙莉莎有些失望,这种档次的男人顶多摆摆看相,不足以博得见多识广的贵妇欢心。市场竞争大,好苗子越来越少,手下两员爱将一个出了国,另一个被人高薪挖走,如今真正压得住场子的人几乎没有,这样下去可不行。烦躁地翻过一张又一张答案,手里剩下最后一张时她脸上露出了惊喜,潇洒的行书,赏心悦目。

上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为了帮妈妈治病。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我要当头牌。

孙莉莎留下了这个要当头牌的男人,让其他人先回去等消息。

 “秦仲是吧,说说,你妈得的什么病。”孙莉莎摁灭了烟头,斜着眼看了一下对面的男人,高大却不厚重,身体比例堪称完美,算得上衣架子,可惜他身上廉价的外套就像灰尘蒙住了明珠,要是换个打扮,再好好做做头发,绝对是个拿得出手的男人,孙莉莎在心里对这个秦仲已经有了五分认可。

“乳腺癌,做过两次手术还是扩散了。”秦仲微微低着头,不敢直视孙莉莎的眼睛。

 “为什么想当头牌呢?看你的样子性格是偏内向的吧,我们的工作就是每天跟人打交道,你似乎不太擅长跟人打交道,你觉得可以胜任这份工作吗?”孙莉莎又细看了一番,这小子的眼神,纯。现如今这种男生可不多见了,阔太太们又都好这口,不错。

“我,我从小到大都是班长,每年期末考试都是前三名。请相信,不论我做什么工作都会做到最好的,我会竭尽全力。”秦仲显然紧张,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阅历丰富的女人面前很难谈笑自如,“我一定会用心学习,请您给我一个机会。”

“不错,有上进心。”孙莉莎对他的好感更甚了,甚至生出几分留为己用的念头,不过她还需要更多地了解这个人,“我看你的简历上写着是大学毕业,专业也不对口,为什么来我们这里找工作呢?”

“以前我爸开过矿,收入还不错,从小到大家里有保姆,出门有司机接送,我都是过的好日子。五年前矿里出了事故,死了不少人,原本关照他的领导也因为被纪委调查帮不上忙,家里的钱都赔了个干净。我爸带着最后的钱跟女秘书跑了,我跟我妈相依为命。”这是家丑,说出来并不光彩,秦仲顿了顿才接着说,“这几年念大学我得自己打工才能凑够学费,那种生活真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比穷一辈子的人还痛苦。我做梦都想回到从前那样的生活,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可现在的工作实在是不好找,工资太低的不想去,工资高的人家又瞧不上我。看到你们在网上招聘启事上写的高收入,就想来试试,医生说妈妈的时间不多了,我想让她过几天好日子。”

“如今工作是不好找。这样吧,你先留在我身边,具体做什么我再考虑考虑。只要你好好干,对我忠心,好日子很快会回来的。”就为那句过惯了好日子的人比穷一辈子的人还痛苦,孙莉莎对秦仲已经做出了选择,本想带着他四处去看看熟悉情况,可旁人提醒道,仇其还在等着见她。

“那就见见吧,反正也见不了几次了。”孙莉莎冷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