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种田文里的女主(13)(第2/2页)

周金宝原来也跟着周先生读了几年书,只是不开窍,家里头有没有旁的门路,就算是想像周家老二那样在县城盘间铺子,也没这份银子。

与其去铺子里给人算账,倒还不如给周怀城做个书童。

事实也证明周金宝的父母没压错宝,儿子刚开始做童生的时候,人家还是童生呢,还没过上一年呢就成秀才了,要是将来周怀城做了官,周金宝也能跟着水涨船高。

周怀城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收拾书本、整理画册、研磨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做,金宝作为书童,任务就是帮着他跑腿,送个书信、买个东西,旁的也用不上了。

要是搁别人,这么清闲可能还会觉得惶恐,但周金宝不会,心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既是周怀城的同族,也是周怀城他爹的学生。

这样的关系,放在身边再合适不过了,少爷之所以不使唤他,还是因为不习惯,毕竟他不是打小就跟在身边的书童,周家也没有下人,少爷不习惯使唤人。

不习惯使唤人的周怀城,在府城安置好行李后,头一件事情就是买人。

“要个做饭手艺好的,再要一个针线活好的,模样周正、品性不错的丫鬟也得挑两个,丫鬟的年纪在十岁左右,仆妇只要年纪不是特别大就行。”周怀城道。

管家就不用了,他和夫人都商议好了,这个位置暂时由金宝来担任。

刘子轩不嫌麻烦,周兄越麻烦他才越好呢,反正对他来说这些事儿都不难办,比考试容易多了。

“成,我让人去人牙子那里挑一部分,回头领你院儿里去,让弟妹好好挑。”刘子轩挤眉弄眼的揶揄道。

谁能想到呢,被他爹盛赞的神童,居然还是个痴情种,明明前程无限风光,不知道有多少好婚事在前头等着呢,可却早早的就把青梅娶回家了。

唉,也不知道这位将来会不会后悔,他爹可是说了,有一门好婚事,就能少奋斗十几二十几年。